澳门首任检察长何超明:一世英名毁于一贪

2016-05-30 09:14
党史天地 2016年14期
关键词:澳门元欧文检察长

根据澳门廉政公署的调查,何超明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长期将检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务以高价判给指定的公司。2004年至2014年期间,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的金额达1.67亿澳门元,涉案人员获利不少于4400万澳门元。

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拒

何超明,1955年生于澳門,历任澳门政府法律顾问、澳门反贪污和行政监察公署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等职,2016年2月27日因涉嫌贪污被羁押。当晚9时半,澳门廉政公署在公署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长期将检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务以高价包给指定公司。

尽管廉政公署并未指明,但所有线索迅速指向了2014年底卸任澳门检察院检察长的何超明,并在次日被廉政专员张永春证实。

自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起,何超明就被中央政府任命为澳门检察院检察长,并在此职位上待了15年。如今,这个为澳门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过贡献的老司法人,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何超明被查并不突然。澳门行政会委员兼立法会议员陈明金说,有关传闻已有一年多。据澳门本地媒体报道,时任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员会主任的何超明,在2015年9月已被防范性停职。

2016年2月26日,何超明在澳门港澳码头准备乘直升机飞往香港时被截,并被带回总部调查。27日下午3时,何超明被送至澳门终审法院进行首次司法询问。考虑到案情重大,为防止嫌犯逃离司法审判,法院对何超明采取羁押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当晚9时,何超明被送往路环监狱。

由于羁押措施由终审法院作出,不得上诉,精通法律的何超明就想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司法官不得在被起诉前或指定听证日前被拘留或羁押为由,要求释放。但助理检察长陈子劲指出,何超明现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员会主任,属公职人员身份,已不再履行司法官职务。最终,法院没有受理何超明的申请。

2015年初,澳门检察院内部有人举报,称院内有领导涉及贪腐犯罪。澳门检察院迅速展开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逐渐明晰。2004年至2014年间,何超明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将检察院几乎所有内部工程或劳务购置,以高价包给由涉案人亲属或“同伙”开设的“空壳公司”。“空壳公司”再转给有实际业务能力的公司,从中赚取高额差价。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的金额达1.67亿澳门元(1澳门元约合0.8元人民币),涉案人员获利不少于4400万澳门元,涉及项目超过2000项。

涉案的检察院人员及相关公司主事人,涉嫌触犯《刑法典》所规定的“诈骗”、“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滥用职权”、“伪造文件”等罪名。经司法机关批准,已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涉案人士采取羁押、禁止离境、中止担任公共职务等强制措施。

据张永春透露,涉案人员还包括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检察院顾问及多名商人。他们不让其他人参与批给工程和劳务购置,以致在2014年何超明卸任检察长前,检察院未收到过相关的检举和投诉。

事件发生后,多名澳门行政会委员对媒体表示该事件令人痛心,称其或反映政府工程、服务的外包制度亟须完善。

曾是澳门司法系统的典范

事实上,在案件曝光前,何超明一直被称为澳门司法系统的典范。祖籍广东番禺的何超明出生在澳门,由于父亲在广州工作,他从小就到内地生活、读书。1979年,何超明考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从此走上了法律的道路。毕业后,他进入广东省高等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开始,由助理审判员一直做到经济审判庭庭长。年仅36岁的他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法院庭长。

作为土生土长的澳门人,1991年,何超明获得了一个机遇。当时,澳门政府提供一个政府基金给在大学曾经读过法律、有志于为澳门政府服务的人,去葡萄牙学习葡萄牙法律,学业完成通过资格考试后回到澳门工作。何超明恰恰符合上述条件,于是便去了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进修葡萄牙法律。

3年学成而归,何超明成为澳门葡属政府中为数不多的华人高级公务员。接着,何超明又继续在职攻读北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7月,何超明成为澳门首位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司法官。从1990年到1999年回归前夕,何超明先后任澳门政府法律顾问、澳门反贪污和行政监察公署主任,直至高级副专员,是华人司法官中从业时间最长的一位,也是澳门华人里最高级的公务员。

这一切,恰好使他与澳门回归祖国的历史大线条紧密联结,与澳门这一独特的法律环境相匹配。1999年12月20日,何超明正式就职澳门特区检察院首任检察长,并在其后两度连任。

从殖民地到中国特别行政区,这一历史转变带给澳门社会全方位的挑战。作为第一次出现在澳门土地上的独立司法机关,建立一个怎样的检察院成为何超明最大的难题,“是照抄照搬,还是另立新户”。当年在特区政府和特首的领导下,经过对法律以及澳门社会格局深入、审慎地分析研究,何超明带领一批法律精英最终确立了在澳门采取“一院建制、三级派任”的新的司法架构和运作模式。

“一院建制”指的是,在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上,不设立对应于三级法院的三级检察院,只设立一个检察院,以符合澳门地域较小、人口不多的特点。“三级派任”是将检察官分为3个级别,分别在三级法院内代表检察院履行职责。这种运作方式,一方面承袭了葡萄牙检察制度中的派任制度,又采取了大陆法系国家所实行的较为先进的做法。以葡萄牙法律为基础、英美法律制度为借鉴、民间法律习惯为补充、融合东、西方法律文化色彩的澳门法律体系,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在回归后得以延续和保留。但原掌管这一法律体系的葡萄牙人纷纷离去了,“澳人治澳”并非一蹴而就,必须要有本地人才跟进才行。

在基本司法框架和模式确定后,何超明花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来组织司法队伍,任命这些以华人为主的本地司法官员。在特区这个特殊背景下,当然首先得要求进入司法队伍的必须是爱国爱澳的人,但同时还要讲和谐共存。因为当地既有葡萄牙人也有当地的土生葡人也有华人,大家虽然在同一个法律的规范下,但却有不同的文化思想背景的冲撞。对澳门社会有透彻了解的何超明对此胸有成竹,他的原则是所有这些思想文化方面的冲撞都是合理存在,但进入司法队伍后则必须全部统一到“大家共同为澳门人民服务”这一大目标下,从而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在何超明手中,澳门的司法机关进入一个划时代的时期。何超明还适时推出了“一国两制,互惠高效”的做法,使得一国两制的构想在法律上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内地法院的判决在澳门是可以执行的;而在澳门作出的判决内地也同样予以承认,可以执行。

“世纪巨贪”后的第一人

纵观何超明的履历,除了担任澳门检察院检察长,最亮眼的一笔莫过于起诉被称为“世纪巨贪”的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

2006年12月6日,欧文龙因涉嫌受贿8亿澳门元被捕。这是澳门自开埠以来发生的最大贪腐案件,在全社会造成很大影响,极大损害了特区政府的形象。危急时刻,时任澳门检察院检察长的何超明决定亲自担起侦办欧文龙案的领导之责。

在办案过程中,由于澳门法制的先天不足,从没有过污点证人的制度,因此在证人和疑犯之间,必须做出适当的选择,否则案件没法继续办下去。何超明需要找出那些行为对被告人有帮助、但主观上没有犯意的涉嫌人,证明他们的情况,并说服他们成为控方证人。

2007年11月5日,欧文龙案在澳门终审法院开审,案件审讯经过14堂,历经两个多月,出庭证人超过100人。2008年1月30日下午,澳门终审法院宣判,欧文龙受贿、滥用职权及洗黑钱等数十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27年。

事后,何超明在谈及欧文龙案时,曾向媒体感慨道:“我觉得做法律容易,但是做这些人法律上的取舍很难。”他也因领导办理欧文龙案,成功挽回了澳门政府的形象,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这也从中充分说明,何超明对澳门法律和澳门的民情有着深刻的了解和把握。

随后,何超明因起诉欧文龙而民望高涨,一度被盛传有意参选特首;然而10年后,他自己却成为澳门涉贪的最高级别检察首长,也是澳门回归后第二个涉贪的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世事讽刺,莫过于此。

(摘自《环球人物》2016年第7期,《中华儿女》2009年第3期)

猜你喜欢
澳门元欧文检察长
对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决定代理检察长相关法律程序的思考
KYRIE IRVING'S HANG DRIBBLE 凯里·欧文 停顿运球
控球大师 凯里·欧文 KYRIE IRVING
凯里·欧文 KYRIE IRVING 大器早成
本地生产总值(当年价格)
变脸 凯里·欧文
本地生产总值(当年价格)
生产法本地生产总值
外币兑换率
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能否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