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科普中,科学家不为乃至少为的现象,是我国科普工作不能有效进行的十分重要的原因之一。科学家在科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科普功能的实现如何,需要科学家肩负起在科普中的责任。本文旨在明确科学家在科普中应尽的责任,促进科学家向公众传播科学,让公众了解科学,使科学更好的服务于公众,促进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科学家;科普;角色
科学家,作为一种社会角色,首次被社会所接受的时间并不长。19世纪40年代之前,并没有“科学家”这一称谓。1840年,英国的惠威尔(W Jeweii)在其《归纳科学的哲学》一书中首次使用了“科学家”这一用语来对这一社会职业进行命名,科学家这一称谓由此产生。[ 1 ] (P7 )从科学的角度说,科学家的天职就是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这样科学本身的价值才可能实现“效益最大化”。至今,我国的科普工作发展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2015年,我国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为6.20%,比2010年的3.27%提高了近90%,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的科普事业,任重道远,作为科学家,更应该承担起提升我国科普发展的重任。下面,就国内外科学家在科普中的责任现状进行分析,以期明确我国科学家在科普中的责任。
1 我国科学家在科普中的责任现状
科技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拿不到课题的做科普,退休的老者做科普,爱出风头的做科普。”我国大部分科学家,时间都放在科研工作上,缺乏进行科普工作的时间,且在申请科研经费方面难度较大。科学家拿到科研经费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讓公众知道他们的研究成果,而是希望通过研究成果可以拿到更多的科研经费。[ 2 ]
李伟伟在《科学家在科学传播中责任缺失的原因探析》一文中提到,作为科学知识创造者的科学家群体存在责任意识淡薄、不积极参与科学传播的现象。科学家不愿与媒体交流沟通也是常态,科学家对媒体缺乏信任,导致科普不能有效进行。[ 3 ]
由上可知,我国科学家在科普中缺乏责任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科普对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对我国实现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作用,忽略了公众迫切了解以及参与科学事业发展的趋势。
2 国外科学家在科普中的责任现状
在西方,“纳税人意识”在科学家中十分普遍。如果想要获得资助,他的科研领域,就要获得公众了解,因为他们掌握着别人不具备的知识和技术。只有让公众了解他们的科研领域,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他们才能获得相应的科研资助。
在英国每年的科技周上,许多知名科学家都会被邀请而感到荣幸。被誉为当代爱因斯坦的霍金,就是一个坐在轮椅上不断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典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科学家从事科普十分普遍。例如,国际人类基因组计划为什么能够获得巨额资助?很大的原因就是说服了公众。美国科学家具备强烈的科普责任感,许多科学家通过各种形式讲解人类基因测序工作的重要性,最后连出租车司机都知道这一大科学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对此项事业予以支持。[ 4 ]
国外科学家对于科普事业的支持以及重视,对于我国科学家参与科普事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家积极融入到科普中去。
3 我国科学家应当树立良好的科普责任意识
3.1 做好科普工作者角色
参与科普工作,本该是得到政府资金资助的科学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搞好科学研究的同时,科学普及也应该作为一项崇高使命。李开文,刘霁堂在《论科学家的科普责任》一文中,本文从三方面讨论了科学家的科普责任:
1)历史赋予科学家的任务;
2)指出科学家既要坚守科学创新这一立家之本,又不能忘记科学普及这一发家之路;
3)指出在大科学时代,投身科普事业科学家责无旁贷。[ 5 ]
要想使我国公民的科学素养进一步提升,达到乃至超过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科学家就应该扮演好科普工作者的角色,在公众中,由于科学家具有特殊的地位,科学家亲自参加科普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 发挥好“第一发球员”角色
科学家作为科学知识的创造者,在科普过程中,科学家应担当起科普主体的重要职责。作为最先掌握科技前沿知识的科学家,由他们来负责科普,更有利于促进公众理解科学。科普是一项系统工作,只有科学家做好“第一发球员”的工作,才能做好与媒体的交流与沟通,媒体“二传手”的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大众才能及时有效的接触到正确科技知识,这样才能有利于公众理解科学,建立起公众对科学事业的理解及支持,从而促进科学事业的良性发展。
4 结语
对科学家而言,科普应既是责任又是义务,一名优秀的科学家,应该明确自己在科普中的责任,积极投入到科普事业当中去。科学家是科普事业的源泉,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每一位科学家都应当踊跃地投入到科普中,为科学的进步,为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为创新性国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J.D.贝尔纳著,伍况甫等译.历史上的科学.科学出版社,1959:7.
[2] 陈永杰.科学家要扮演科普工作者角色[J].发明与创新:综合科技,2011(7):10.
[3] 李伟伟.科学家在科学传播中责任缺失的原因探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21(26):150-152.
[4] 赵彦.科学家的责任[J].青年科学,2004(6):4-5.
[5] 李开文,刘霁堂.论科学家的科普责任[J].科学·经济·社会,2005,23(3):82-85.
作者简介:郝帅(1990-),男,汉族,山东泰安人,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