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岁末,随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抚州市水利局、金溪县财政局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金溪县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检查的验收,金溪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据了解,此次改革金溪县共为2314座小型工程的产权办理了身份象征,明晰了产权、划定了归属,使这些水利工程全部“名花有主”。
2014年3月,金溪县被列为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县,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金溪县一方面在基础设施较好、水利工程较多的对桥镇先行开展试点工作,采取“边宣传、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模式,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另一方面,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在全县范围内对各乡镇的小型水库、山塘、中小河流、堤防、小型水闸、小农水工程、农村引水安全工程、小型水电站等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完成工程核实和登记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和全县改革进度不脱钩。
金溪县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分类实施产权界定。在对工程进行产权明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以专职管理机制为主的管理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用水户协会社会化管理、村民自治管理、合同经营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并存的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政策的落实者、工程的维护者、改革的受益者。
通过近一年的改革,金溪县的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管护中主体地位的作用得到最大发挥,小型水利工程“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工程的防洪灌溉效益逐步恢复,水利工程运行效率、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 杨阿三吴雅琴供稿)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