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忠保
山东潍坊科技学院2014级学生刘玉(化名)曾向澎湃新闻反映,本月初,她与男朋友手牵手在校园内行走时,被学生会成员发现后进行了记录,随后其所在院系便下达了相关处理的《通报》。根据《通报》,刘玉因在校园内不文明且态度恶劣,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一年,处分期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见澎湃新闻网)。
另有多名潍坊科技学院学生向澎湃新闻证实,该校禁止男生在女生宿舍楼下逗留时间过长,并严禁男女生之间有任何肢体接触。“这都是按学校规定办的,学校不鼓励学生谈恋爱,更不允许男女生之间有过激行为,校园里牵手也算。”
一般来说,大学生都是已经年满18岁的公民,属于成年人。作为成年人,当然有谈恋爱的权力。别说可以谈恋爱,甚至可以结婚,况且教育部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公开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生子了。连结婚生子都不违反规定,牵手和拥抱作为恋人之间的常态行为,怎么就违反大学的规定?难道校规还能大于法规?如果说恋人之间牵个手,属于违规行为,那只能说大学管得太宽了,管了不应该管的事。
虽说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不能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恋爱方面,否则会影响学习。但大学生的学习主要靠学校的引导与教育,靠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校期间谈恋爱会有什么后果,大学只要对学生讲清楚就行了,是否恋爱,什么时候恋爱,以什么样的方式谈恋爱,那是学生自己的事,全由学生自己决定,外人无权干涉。“一刀切”地禁止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连牵手和拥抱都在禁止之列,这样的规定实在过于简单粗暴。
大学生谈恋爱,不但不违规,甚至也不违法;很多大学情侣在大学里谈恋爱,不但没有影响学习,反而比翼齐飞,成为佳话。所以,大学要做的,不是禁止大学生恋爱,而是引导他们如何处理好恋爱与学习的关系,如何既谈恋爱,又把学习搞好。
本栏责任编辑 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