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秋雪
幼儿是快乐的个体,他们天生喜欢快乐的事物。快乐的活动能够激发幼儿的兴趣和求知欲,也能够调动幼儿内在的创造潜力。但在现有的音乐教育现状中,教师常常忽视了幼儿的感受:在歌唱活动中教师让幼儿反复练习演唱,幼儿感到枯燥乏味;在欣赏活动中教师让幼儿想:“感觉到了什么,还感觉到了什么”?结果他们真的什么也没感觉了!在韵律活动中教师对动作的到位要求很严,因此机械的练习消磨了幼儿的兴趣,在这样的活动中音乐的教育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孩子在音乐活动中只是被动的参与者,根本谈不上享受音乐,“快乐”从何获得?所以我们应重新审视音乐活动,重新审视音乐活动中的幼儿。
一、给幼儿自主的空间,引导幼儿寻找快乐
能让幼儿快乐的音乐,首先是幼儿喜闻乐见,贴近幼儿生活的音乐。过去往往教师自己费许多时间选音乐,但幼儿却不喜欢,为什么呢?因为教师忽略了幼儿才是活动的主体。于是我想到,在选择教材时为什么不能让孩子与教师共同收集喜爱的音乐,从孩子生活中寻找素材,寻找他们快乐的源泉呢?最近我发现班上的孩子对《喜羊羊和灰太狼》动画片非常感兴趣,片头、片尾曲更是人人会唱,甚至有一人唱众人合的效应。于是当我把孩子带来的《喜羊羊和灰太狼》主题曲放给幼儿听时,立即引起了自发地合唱和欢呼。
儿童的创造表现往往是由环境和材料引发的,通过环境、材料的投放引发幼儿的内心冲突,进而引发幼儿认知结构的同化与顺应,促使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因此,活动中我还为幼儿提供了图谱、操作卡、舞蹈道具,让幼儿在生动有趣,材料丰富、自由探究、自主表现的活动中获得有益的经验,尝试创造表现带来的快乐。这样,教师不再是设计者和指导者,而是观察者和支持者,幼儿真正成为了活动的主体,在快乐的活动中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
二、给幼儿尝试的空间,引导幼儿创造快乐
人们常说幼儿的想法是异想天开,是不符合成人逻辑的,幼儿说的做的往往出乎成人意料,我觉得这正是他们可贵的创造天性。为什么模仿会使幼儿厌倦,而创造性的活动却能调动他们积极性呢?这说明,幼儿喜欢创造,创造能够使他们获得成功得到自信和满足。
幼儿艺术感知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是长期的,是在充满艺术氛围的环境中和参加无数次的艺术活动中得到发展的。因此,幼儿艺术教育不能仅局限于教师组织的艺术活动,应贯穿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
三、给幼儿合作、交流的空间,让幼儿分享快乐
当今社会的高度发展及核心家庭的增加,大大地改变了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环境,使得许多孩子性格孤僻,自我封闭,不会合作。幼儿在活动中更多注重于自我创造,自我赏识和自我满足,对于怎样与朋友合作,怎样跟别人表达自己的思想,怎样欣赏和分享同伴的成功、快乐的体验较少。《纲要》中就指出:"要为幼儿创造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引导幼儿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
四、给幼儿想象的空间,让幼儿表现快乐
在音乐活动中,音乐和动作是紧密结合的。因此,幼儿需要各种形象的动作来表现音乐中的情节,反映音乐中的情绪,而目前大多数的音乐舞蹈,都是教师自己的所感转化为动作直接传给孩子。久而久之音乐就成为了动作的背景,在无形中使得幼儿丧失了自己感受音乐发挥想象创编动作的权利。把原本优美动听的音乐变成了记忆动作和强化动作的训练,幼儿又怎样从中受到美的熏陶呢?
快乐是儿童学习、探究、尝试的原动力,孩子因为快乐所以学习,因为学习所以快乐。因此,我们有责任成为幼儿音乐活动的伙伴和支持者,引导幼兒喜爱音乐,共同努力让音乐带给幼儿快乐,让幼儿在音乐中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