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是300人,全部为生产经营型,确定一个培育机构,三个专业,分别是水稻玉米栽培专业100人、食药用菌栽培专业100人、果蔬专业100人,其中包括7名青年农场主。目前,培训工作全部完成,7名青年农场主参加省农委科教处组织的培训,培训学员已全部录入系统,现正在归档。蛟河市主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培育工程顺利完成。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培训方案
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以市农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以市农业局主管副局长、市财政局主管副局长以及相关科室和培育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蛟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蛟河市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经农业局领导办公会多次研究,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研究后,最终确定下发。
2.培训机构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及预算
培育机构在认真研究《吉林省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蛟河市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后,结合自身情况和产业特点,确定了三个培训专业,制定培训计划和资金使用预算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3.认真组织实施培育工作
在学员遴选上,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通过电话征求拟选学员意见,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学员,为确保学员质量和学习效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培训课程设计上,本着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掌握的公共知识与专业技术知识相结合,各班设置的培训内容不同,但是三个专业的培训班理论学习中突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中药材种植三门课程,在实训基地选择上突出专业特点,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在教师聘请上,聘请了 “12316”热线专家、吉林市农广校高级农艺师市场营销方面的专家等省、市科研院校专家教授授课,同时聘请了来自农业生产一线的专家学者授课。注重培育的实效性,保证了培训的高质量。
4.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按照省阳光办要求,及时上传下达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省阳光办精神,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在培训机构理论培训班期间进行随机现场核查,实训期间农业局全程现场核查,确保学员到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