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萍 小非
他是郑州银行大劫案的主要嫌犯,他有着AB两面人生。
16年前,他与同伙持枪抢走银行208万元巨款。随后,他由房地产起家,资产过亿,成为“地产大鳄”。16年后,警方侦破该案,他与同伙落网。他用抢的“第一桶金”投资成为亿万富翁,此事引发热议,他的过亿资产算不算合法收入?是否应当没收?
抢劫208万元五劫匪16年后落网
1999年12月5日,郑州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案。
当日19时许,郑州市航海东路中药城批发市场。郑州市合作银行管城支行中药城批发市场分理处大厅内,4名银行工作人员正在柜台内清点一天的款项。19时20分,大厅内闯进3名男子。“你们是干啥的?”保安小全警觉地询问。3名男子没理会,径直向柜台走去。此时,又有两名男子进入大厅,还没等小全开口,两人各掏出一把手枪朝小全的头部开枪,小全倒在血泊中。此刻,先进来的几名男子掏出锤子猛砸柜台玻璃。工作人员小白听到枪声后,随即按响警铃,几名营业员惊恐地趴在地上。两名男子把玻璃砸开洞后,钻入营业室开始抢劫。一名男子大叫:“小的不要了!”趴在地上的小白抬头看了男子一眼,该男子就举枪朝小白的后背开了两枪。
不到5分钟,歹徒连开8枪(保安和女营业员小白重伤),抢走3包钱款,计208万余元。“12·5”案件轰动全国。公安部派出著名专家参与侦查。
嫌疑人现场留下几个细微物证,其中包括多枚鞋印、一个绿色帆布包及两把铁锤,其中一把木柄上附有少量血迹。此外,还从现场和受害人体内提取到了6枚钢珠。事发当天,该银行的监控探头正处于换带状态,机器也已被关掉。警方在案发现场开展地毯式排查,终无所获。鉴于当时侦破工作的技术条件制约,案件几经周折,由于缺乏有效线索,导致长时间没有重大突破。转眼十多年过去了。2015年初,警方重新提取犯罪嫌疑人当年作案现场遗留的物证,通过现代刑侦技术,意外中比对出嫌疑人生物信息。2015年10月18日,最终锁定嫌犯。2015年10月21日至24日,警方在河南驻马店收网,将潜逃16年之久的5名嫌犯石二群、余全收、李付利、石新春、陈德成抓获归案。
审讯室内,主犯石二群身穿一套黑色的休闲运动装,身材不高,略胖,但头发已花白,他很健谈,交待了整个抢劫银行过程。
1962年,石二群出生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一个贫困家庭。家中兄妹多,石二群排行老二,初中毕业的石二群来到郑州干小工,搬砖、刷墙、油漆等技术活儿他什么都干。1982年,有经济头脑的石二群在郑州当包工头。一次,他贷款几十万元揽下了一个工程,但活干完了对方却拒付70万元工程款。石二群找了多次,最后,对方把他骂了出来。石二群觉得凭劳动赚点儿钱真难,回家后他贷款凑了钱给工人发了工资。1995年,石二群又揽下一个工程,但后来又被对方骗了。1996年上半年,石二群心灰意冷地回到老家。在一次闲聊中,石二群知道有人能弄来手枪,1997年,他通过熟人在许昌以每支1500元的价格,购买5把由发令枪改装的转轮手枪。
1999年,石二群召集同乡余全收、李付利、陈德成、石新春,商量“干一票大的”,但说出计划时,除了余全收,其他几名同乡都不同意。石二群说,抢的不是银行,是一个市场收的钱,黑吃黑,到时候会有人接应。就这样,石二群连哄带骗把大家组织在了一起。
抢劫之后第二天,余全收等4人逃回驻马店老家,石二群留在郑州整理钱。石二群说,经清点发现抢的现金208万元多点,当时有两袋一两毛的残币,很多都烂了,他烧后丢进了下水道。随后,石二群把其中100万元分别存入郑州的建行、农行。另外100多万元他分两批带回驻马店存入银行。一个月后,石二群和另外4人前往云南躲避风头。半个多月后,再次返回驻马店,石二群给每个人平均分了25万元左右。
抢劫的事,5个人发下毒誓,任何人都不能说出来。石二群说:“这事有一个进去大家全都得死。媳妇也不能说,万一离婚了,媳妇就会拿这件事情进行威胁,肯定会出事儿。”为避免怀疑,谁要是问起来,就说是在云南搞走私赚的钱。
有了钱后,几个人的生活境遇并不相同。石二群说,他们几人中,尤其是余全收,当年分的25万元很快挥霍完了。2003年,余全收找石二群,说再干一把吧。石二群当时钱都投到建房上了,而且楼不好卖,最终决定再抢一次。当年3月,石二群跟余全收、李付利三人来到信阳,计划抢劫从银行取钱出来的人。但到银行门口,李付利害怕不想参与其中,实施抢劫未能得手,石二群劫一辆车逃脱,而余全收则被抓获判了15年。石二群坦言,当时信阳事发后,是李付利替他顶了罪坐了牢,被判刑3年。余全收出狱后,石二群帮他买了房和车。李付利出狱后,石二群也给了不少“关照”。这几年,在石二群关照下,余全收、石新春、李付利三人也分别挣了数百万至数千万元不等。
资产5亿主犯成当地“地产大鳄”
谁也想不到,石二群用抢劫得来的“第一桶金”,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商贸公司、休闲农庄等,如今资产几个亿,成为当地身份显赫的企业家。
2000年初,石二群在驻马店购下四亩地,建了一栋六层三个单元的楼,起初房子卖不出去,到2003年生意才有了好转。将这栋六层居民楼变卖后,石二群又在该居民楼后建了一栋8000多平方米三层的办公楼,配有车库和门面房。有了一定积蓄,石二群看好房地产开发市场,便变卖了办公楼下的两间门面房,又贷款并拿出全部积蓄,购买了二三十亩地,建了六栋居民楼。也就是从那时候,生意算是起步了。
2006年6月开始,石二群生意越做越大,可谓一发不可收,先后凑足600多万元在驻马店注册了吉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什么违章楼小产权房都建,一年都能赚个两三千万元,甚至有时一个小楼盘一两个月能挣上千万元。石二群说,自己以前吃过工程钱款的大亏,因此,他开发房地产很少拖欠工资。接下来,石二群再次出资,先后在当地投资注册了建邦贸易公司、酒店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多吉贸易公司等公司。这些公司各有各的独立法人,分别是石二群的老婆、侄子、外甥等亲戚。
虽然石二群不是法人,但他是背后的老板,实际的控股者。
早在2002年,很多人推荐石二群当人大代表,但他知道自己的背景,不想出头,只担任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商会常务副会长一职。2008年,驻马店市建委授予石二群的公司“最诚信价值企业”等称号。后来石二群不再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但仍任董事长职务。在这期间,他先后婉辞人大代表等众多社会职务。
网络搜索发现,石二群为人低调,很少见到他的信息。仅有的两次是,2009年4月,驻马店市委、市政府表彰全民创业模范和优秀农民工,石二群名列榜单。还有一次是2015年8月21日,在驿城区水屯镇商业联合会2015年度优秀贫困大学生“金秋助学”善款发放仪式上,副会长石二群在台上就坐。
石二群说,抓获归案前,他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加在一起大约有5个亿(其中两亿为银行贷款)。石二群甚至制定了一个雄伟的目标,计划在5年后挣到15个亿。2014年11月,石二群上了一个项目,做一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专门请上海的设计院设计。没想到,设计评审的当天,他被逮捕。石二群说:“一切都太突然了,对于公司的业务,其他人可能缺少这个能力,是个难关。”
说起石二群,当地不少商界的人称他口碑很好,称他不爱说话,从不吸烟喝酒,但请客出手大方。酒桌上,谁说话他都是看着对方,耐心地听,很尊重人。石二群对朋友仗义,每逢亲朋好友借钱他从不吝啬。此外,石二群热衷于慈善事业,给汶川大地震捐过钱,投资500多万元给老家修路,还资助过两个大学生。在石二群的老家驿城区水屯镇赵桥村大石庄,乡亲们说,这些年石二群没少给乡亲办事儿,修了4米多宽的水泥路,路边的树是他掏钱栽的,还经常资助困难户,邻村小石庄村石闺女患脑血栓,石二群捐助10多万元。石二群老家院子里杂草丛生,没有围墙,低矮的4间瓦房,3间侧房房顶已凹陷,他不给自家盖房子,每次回来,一到村头就下车,见人就递烟。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懂礼节的大好人,想不到他会干出抢银行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石二群说,2015年他还跟政府部门说好,打算捐资2000万元建一所希望中学,不过现在被抓搁浅了,他从内心愧对社会,只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赎罪,这也算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安慰。石二群说,当年作案后曾考虑过去国外,还专门到越南、缅甸、老挝、泰国等国家踩过路线,也计划好了从哪里走,但过了几年看没什么事,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当年作案时留下的线索很少,还戴着面罩,本想着躲过去了,那么多年了不会有人追究这事。
“地产大鳄”的上亿财产如何定性处理
16年来,石二群用抢劫得来的“第一桶金”,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商贸、休闲农庄等,如今资产上亿,成为当地身份显赫的企业家。那么,石二群的这些巨额财产究竟该如何定性?如何界定其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之间的关系?
对此,侦破此案的一位民警称,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调查取证都需要充分的证据。石二群成立了公司,还有许多债权债务,石二群抢劫所得的钱肯定要冻结予以没收,抢劫的钱形成的盈利也会被依法没收,以此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公平。至于他目前所有的收入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界定是否属于赃款赃物产生的孳息。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石二群等人的犯罪性质已构成抢劫罪,属数额特别巨大情形。抢劫银行数额巨大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以往判案中,法院一般会对策划者和主要参与实施者判处死刑。对于石二群的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应当没收。因此,银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回被抢的208万元现金及案发以来的利息。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抢劫罪的,除量刑外,还可以对被告人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在石二群现有财产中,如果能证明是由于其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的部分,也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刘静还认为,原始资金属于非法所得,还要看有没有亲朋好友的投资或者贷款,促成后期的财富远远大于当时的犯罪所得。对于和石二群合作经营的股东而言,完全不知情。不排除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的智慧和能力,包括后来的融资贷款,使当事人获得了数亿财富,这些收入不能全部磨灭,需要办案机关对资产进行审查。刘静认为,如果石二群将抢的钱财挥霍一空,应当全额追赃,像他这种不仅没有挥霍,后期财富反而增加,就需要强有力的证据去证明,进行资产审查,由办案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刘静博士说,石二群一案已历时16年,在财富积累的16年中,是否有股东加入以及是否贷款借款,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警方在后期处理案件时,应当明确区分非法所得和其他收益,该没收的没收,该保护的依法保护。哪些是其违法收入,哪些是其合法收入,哪些是银行贷款,这都需要办案单位去仔细查实,以便区分。所有的一切,都要等法院在审判环节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