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惠明 张桂芳
摘 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它的发展前景广阔,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强力的后盾。它是“科技型”和“中小企业”的综合体,它拥有两者的优点,但也难逃两者缺点的厄运。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资金短缺,而面临倒闭危险,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无疑资金是制约它的关键因素。笔者通过不同数据进行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所在,从自身和社会等不同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研究者参考使用。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融资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题,它不但可以吸纳科技型成果,还可以有效地缓解就业压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资金又成了制约它发展的瓶颈。
在我国,目前没有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确定义,所以关于其在融资方面的研究,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进行深刻的钻研,如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是我国推进经济发展工作的首要任务。
1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
所谓科技型中小企业,简单来讲主要是以技术人才为基础,将技术演化成商品,通过市场进行筹备资金的经济型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注册初期使用的资金量小。
2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况
2.1 融资渠道形式单一
资金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稳定的融资渠道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严重影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资金短缺,缺少融资渠道。一般来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大致可以分为五大类:
一是通过等价物质抵押,向银行贷款;
二是以出售股权或债券的形式,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三是以个人名义向身边的朋友借款;
四是以较高的企业信用,赢得风险投资者的关注;
五是赢得国家政策的支持。
由此可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种类繁多,但是,在我国受到自身及国家政策的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外部。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将近70%来源于等价物质抵押银行贷款,由此可见,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形式相对来讲比较单一。
2.2 融资道路艰难重重
我过现有国情严重阻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出资人因自身或政策制约,没有及时向可行项目提供资金,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判断失误,导致融资失败,从而造成资金链中断引起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成为阻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关部门分别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广东和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辽宁,对融资市场进行相应调查,关于广东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比较大,但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较高且期限短;对于辽宁的调查结构同样显示在金融机构贷款难度较大。在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多数源于企业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资金是少而又少;但是对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来讲,它们在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但金额大,而且贷款期限比较长。所以由于政策的导向问题,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2.3 企业自身素质不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注册资金量普遍较低,且普遍以家族管理模式存在,在管理和规划上缺乏长远打算,无法适应市场的优胜劣汰,管理水平低下。
对于财务资金管理漏洞百出:
例如,缺乏预算理念、资金去向不公开、对资金管理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等;对于财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古板落后:例如账目不清晰、核算不标准、考核不严谨等。科技重在研发,但是研发存在着相应的风险,我们无法预测研发的成功与否,加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较少,信用相对低下,所以传统的融资方式无法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
2.4 受到法规政策环境的制约
我国在政策上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扶持;例如,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国有大型企业在资金充足、技术先进、信息及时等条件下快速发展,从而忽略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以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沦为地方财政的调节器。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能向社会提供成功的效益,却很难得到相应的资金扶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缺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特定的环境给予特殊的支持政策。同时各界人士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歧视,近几年,中小企业飞速发展,但是有关部门对其提供的金融服务与发展速度相比相差甚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对科技风险投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没有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匹配的资本市场。
2.5 间接融资体系不健全
间接融资体系无论是从结构还是机制方面都存在明显不足。
首先从机制上来讲,对于商业银行的产权问题不明确,国家对于商业银行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无法将商业银行的经营权与所有权进行分离,在多方政策的影响下失去以经济效率为导向的主题。由于银行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银行丧失创新能力。在银行贷款审批过程中;手续复杂、耗时长、效率低下、服务态度较差、违反银行工作职业道德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银行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无法更好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服务。
其次从结构上来讲,我国以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商业银行为主体,以地方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辅助的结构体系。
最后从理论上来讲,我国经济的发展因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产生较大的差异,这就要求与之服务的银行存在相应的差异。在
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中小银行的发展,目前,我国中小银行相对稀少也成为阻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
2.6 直接融资渠道单一
直接融资包括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两方面内容,因中小企业受到规模、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在资金市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而在资本市场,因体系不完整,没有与中小企业相对应的小资本市场来为中小企业进行服务。我国现有的两个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应规模的政策要求直接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与大型企业相比较少的资金、较小的规模使中小企业无法以转移股票的形式进行融资。所以中小企业的发展只能在有限的区域依靠当地富余的资金来维持发展;因国家政策导向及自身缺陷,依靠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几乎没有任何希望。为了适应各个层次企业的发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本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改变资本市场的单一股票融资途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2.7 信用市场有待挖掘,征信数据要进行客观评价,信用担保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目前,信用担保只是一个空头文章,没有将它纳入流通市场的必要生产要素,作为一个行之有效的个体进行运用。信用在某种形式上,只能以资源的形式展现在我们面前,它不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相应的市场,政府在信用上没有提供相应的引导政策,以及第三方担保及服务体系不健全。
对于中小企业在信用担保方面,受到资金及固定资产等因素的影响,无法满足信用担保条件,加之银行的忽略等一系列原因,导致担保结构无法进行担保或担保业务量相对稀少,从而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3 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外部环境条件下的相应对策
3.1 由政府出面进行组建风险投资机构
经过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相续出现了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它们在一定的形式上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他们仅仅停留在技术支持阶段,以便以后更好地解决科技成果商业化水平较低的问题,在风险投资相对落后的中国,这一指引方针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但是,以可持性发展长远目标来看,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对于科技的创新、产品的研发、工艺水平的更新等更为重要,对于政府部门来讲,要不断加强这一方面的支持力度。在一定阶段政府出面进行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以便将来,政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及研发方面提供支持。
在世人眼光还没有发掘出,科技型风险投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政府首当其冲创建风险投资结构,为广大投资者带头起表率作用,显然这种做法,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具有推动作用,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可能会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
3.2 政府机构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不断指引,增加科技资金的扶持规模
以财政、金融、税收等各方面为基础,政府制定出相应的扶持政策,为确保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将《中小企业促进法》纳入政策体系,并制订相应的法律体系。为了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统一管理,将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融资时所要采取的融资方法,在融资过程中所要提供的保障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资金监管,中小企业相应的征信记录等一系列条件进行,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及相应的实施措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3 全方位发展,多元化竞争的中心金融机构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无疑是最佳选择,因为它规模比较小、结构单一,没有复杂的分支结构、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拥有当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等一系列条件。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受到资金及信息的影响,所以提供金融服务单位,毫无疑问落在中小金融机构身上。一些私人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供给者,这些小型的金融机构数量与现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相差甚远,为了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要不断发展多元化、竞争性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3.4 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改善
目前,我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政策,以大型企业的贷款发放为标准,一般流程为:
第一步,根据征信记录确定风险等级;
第二步,进入审贷分离程序;
第三步,三级审批严格把控风险;
最后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用以转移风险。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比较多、领域涉及面比较宽等特点,所以依照大型企业的贷款标准无法把控其中的风险。因此,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要根据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水平、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等为主要审核标准,从而完善银行对各个层次企业的放贷要求。
3.5 放宽直接融资渠道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和企业要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方式,转变为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方式。通过法律的武器,改善资本融资市场的缺陷,将资本市场结构合理化,建立符合各个层次经济发展的需要,放宽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要有政府的加入,政府可以同过加息、减税等多种方式来吸引资金的投入。
二是建立符合不同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体系。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票融资进行改革,将对中小企业起限制作用的规模、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等一系列条件进行整合,建立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特色的股票融资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股票发行台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将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合理整治,对一些不符合上市要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帮扶政策及股份转让场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道路上,不再存在所谓的额度限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必要时建立相应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相应的交易场所。
3.6 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体系,加强债券融资
在我国随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人们对产权的认知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例如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工具,将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对于经济条件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多家联合,共同发展集合债券的形式,来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效地解决了资金短缺及贷款期限短的阻碍,从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4 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内部环境条件下的相应对策
4.1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在银行信贷担保方式上进行创新
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注册资金较少、固定资产匮乏等,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可以考虑以担保抵押的方式进行。首先对于知识产权担保抵押贷款融资,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先进的科研技术水平,相对缺乏不动产抵押物,用知识产权代替不动产的实物抵押。其次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及产品市场占有率,确定相应的贷款额度。最后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涉及区域及结构特点,将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融资,对于银行方来讲,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抵押形式。
4.2 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加大对其的技术投入,以便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产出含金量较高的产品,与此同时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促使产品在价格上保持绝对的优势,使企业保持相对的利润空间,从而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只有增强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另外,企业自身竞争力增强所带来的经济利润,也可以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4.3 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
对信息的披露要及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披露:
首先关于企业相关信息要进行实时报道;
其次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证信息准确、完整、无隐瞒、无遗漏的实时报道。
加强企业内部的融资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的经济利润可以有效地转化为企业将来发展资金。与此同时,要与金融服务结构建立融洽的合作关系,适时地向金融服务机构,传达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远大前景的正能量,使它们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拥有足够的信心。
4.4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里,完善企业财务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信用形象。
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管理制度,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企业内部合理控制有效资源。
其次根据国家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企业财务报表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同时,企业间的账目借贷要及时清还,从而保持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以便科技型中小企业今后更好地融资。
4.5 关注国家政策,端正融资理念
实时关注国家发展动向,充分利用政府扶持政策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正常情况下,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来讲比较高,所以要正确对待每一笔融资资金,对它们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在有线的空间发挥无限的价值。
5 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创新理念的变革
5.1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政策上有待进一步创新
根据国家权威性机构资料显示,我国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它之所以没有进行有效地发展,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将社会富余资金引入到国家科技项目。银行贷款利率不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自由调配,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机制没有健全之前,无法从根源解决货币的传导机制,即不能对货币政策改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抱有太大希望。因此,用科技立法的形式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从而获得融资和政策扶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者共同的心声。
5.2 科技型中小企业外部融资过程中要加强理论创新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究竟选择股权融资还是债务融资,不但受企业的经济状况影响,还受到国家融资法律法规相制约。因国家不同,其发展历史、文化水平、风俗习惯、经济发展状况、资金需求程度各不相同,所以相应的金融体系也有所差异。不同的融资体系有不同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融资方式。政府和国家要在不同程度上加强创业体系改革,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打造良好的法律基础。
首先政府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制定相应的规范策略。
其次完善公共政策,制定法律体系,不断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从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进度。
再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规划专门的金融服务结构,提供相应的贷款优惠策略。
5.3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与民间组织桥梁的纽带作用
首先,在政府的号召下,建立适合不同层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中介结构和为企业服务的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
最后,政府在放宽拓展融资渠道的同时,不忘加强市场管理,通过不断的完善,最终归入金融体系。
6 结语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在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在不同方面的改革,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进而解决“融资难”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不但要有企业自身的改变,还要有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政府和企业要不断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推动科学合理的市场经济金融体系。从真正意义上改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打造出社会和企业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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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顾惠明(1967-),男,汉族,上海松江人,上海财经大学,本科,职称: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小企业投融资管理研究。
张桂芳(1971-),女,汉族,黑龙江人,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职称:副教授,主要从事企业风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