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
我16岁那年,读了高中。学校在离我家八九里外的一座山下、一条河边。我每天一早在天色蒙蒙亮中起床出村,急急地沿着一条沙土马路,朝学校奔去,午时在学校吃饭,天黑之前再赶回家里。
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情。辛苦的不是读书本身,而是徒步早出晚归。中午为了节俭,我不在学校食堂买饭,而在校外的围墙下面、庄稼地边,用三块砖头,架起锅灶烧饭煮汤。每每看到有骑自行车的同学从身边过去,看到他们可以骑车上学下学,可以骑车回家吃饭,我就像一个农民站在干旱的田头眼巴巴地望着大山那边的落雨。
我对一辆自行车的渴望,犹如饥鸟对于谷粒的寻找,犹如饿兽在荒野中沿着牛蹄羊痕漫行。可我知道,自行车对于那时乡村绝大多数的农户来说是多么奢侈,尤其对于我家——连一棵未成材料的小树都要砍掉卖了买药的常年有着病人的家庭,想买自行车无异于想让枯树结果。
我到山上挖地丁之类的中药材去卖,我开始不断向父母要上几毛钱说学校要干某事用,我到附近的县水泥厂捡人家扔掉不用的旧水泥袋,捆起来送到镇上的废品收购站去卖……我用三个多月的课余时间存下了32元钱。
我决定到县城买一辆旧自行车,在一个星期天以无尽的好话和保证为抵押,借了同学的一辆自行车,迎着朝阳,朝县城赶去。为了能够把买回的车子从县城弄回来,我又请了一位同学坐在借来的自行车的后座上。可就在我们一路上计划着买一辆什么样的旧车时,我们和迎面开来的一辆拖拉机撞在了一起。我的手破了,白骨露在外面,同学的腿上血流不止。最重要的是,我借的自行车的后轮圈被撞得叠在了一块儿,断了的车条像割过的麦茬儿。我和同学把自行车扛到镇上修理,一共花去了28元钱。当手里的32元钱还剩下4元时,我再也不去想拥有一辆自行车的事情了。
在一个黄昏,我回到家里,忽然发现院落里停了一辆半旧的邮电蓝自行车,说是县邮电局有一批自行车退役,降价处理,哥哥就给我买了一辆,60元钱。我知道哥哥那时作为邮电局的职工,每月只有21元6角的工资,骑车往几十里外的山区送报时,几乎每天只吃两顿饭。
可我还是为有了一辆自行车欣喜若狂。我不仅骑着它有些得意地读了一年半的高中,而且高中肄业以后,我每天骑着它到10里外的水坝子上当了两年小工,甚至,我还骑着它到100多里外的洛阳干活挣钱,以帮助家庭度过岁月中最为困难的一段漫长的光阴。
最重要的似乎还不是这些,而是它满足了我少年的虚荣,使我感到了生活的美好,使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感到一切艰辛都会在我的自行车轮下被碾过去;感到世界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敢于抬起脚来,也就没有过不去的河。直到20周岁我当兵离家以后,因为家里总有病人,急需用钱时才把这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如今,每年回家走在镇街上,我都忍不住要四处寻找张望。
(选自《读者》2015年第2期,有删节)
读后一品
对作者来说,那辆邮电蓝的自行车不仅是他青春时光的“见证者”,更让他体会到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不管遇到什么艰难困苦,都要勇敢面对,积极行动。
思有所悟
1.本文的线索是什么?作者围绕这一线索写了哪些事?
2.品析文中的画线句子。
3.文中,作者写哥哥的工作和收入情况的目的是什么?
4.为什么20多年过去了,“我”仍对那辆邮电蓝的自行车难以忘怀?
5.本文采用了顺叙的记叙方式,请在文章的开头补上一个简洁的段落,使文章的记叙顺序变为倒叙,同时与文章的结尾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