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宗保 毕宇昆
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后岗派出所报料:
2016年1月6日晚,民警得到消息,因寻衅滋事在逃两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要到某小区其父亲的住所探望自己4岁的孩子,于是后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提前赶到,对该小区实施布控。19时许,民警确定李某某已进入屋内,于是悄悄将该住所包围,准备实施抓捕。然而,没等民警敲门,屋里传来了幼童撕心裂肺的哭声和喊爸爸的声音,这让门口的民警们犹豫了起来。此刻,如果全副武装的民警进入屋内直接将李某某抓走,势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但如果不及时将李某某抓获,一旦其找机会逃脱,又会让抓捕工作陷入困境。几番商议后,民警们决定就地蹲守,让李某某和孩子在屋里相处一个晚上。
当日正值“小寒”,夜里室外温度已是零下,冷风刺骨,民警们分成三组,分别守住消防楼道、户外阳台和单元门大门。次日上午,民警一路跟随李某某的妻子将孩子送往幼儿园。9时许,民警在楼下向独自返回家中的李某某的妻子表明了身份,并让她用钥匙打开了房门,随后在卧室中将熟睡的李某某抓获。李某某似乎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很冷静地说:“我穿上衣服就跟你们走。”
警车里,民警告诉李某某,本来昨晚就该对他实施抓捕,但孩子的哭声让大家担心会给孩子留下阴影,所以才在门外守候了一夜,直到孩子离开家民警才进门。听到这些,李某某愣住了,随后表情懊悔地低下头,轻声说了一句:“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宝贵的夜晚。”
讯问中,李某某没有任何抗拒,并对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将李某某移交办案单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朱宗保 毕宇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