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现状

2016-05-30 02:09王明珍
经营管理者·中旬刊 2016年9期

王明珍

摘 要:计划生育是我党在十六大上提出的一项符合国情的基本国策。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例大,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历史因素、人文因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将具体阐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原因,最后,针对各种问题,提出正确、合理的解决措施,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现状 生育观

在社会主義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必须合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全面提高国民综合素质。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少生优生原则的支持下,人口素质也得到明显提高。这充分证明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但是,在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的同时,农村计划生育出现了诸多问题。鉴于此,我们必须掌握农村计划生育的现状,并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

一、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性别严重失调。现代化科学技术完全可以满足识别胎儿性别的要求,再加上重男轻女观念的束缚,许多孕妇都会主动或被迫做胎儿性别检查,女胎被人工流产,男胎则被保留,这种现象极大的影响了人口男女比例。虽然我国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严禁检查胎儿性别,但是仍有医院工作人员被金钱诱惑,做违法之事。

2.未婚生育问题。在摒弃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提倡自由恋爱的现代社会,青年男女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甚至是没结婚前选择同居、进行生育、组建家庭。未经登记的男女生育的孩子不能在政府部门登记落户,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麻烦。而且这部分人往往是去外地工作,活动范围较广,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尽管能得到一些线索,但人在外地,花费了大量财力、人力,还不一定能收齐社会抚养费,致使计划生育部门最终放弃管理。

3.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不到位。根据相关统计调查,群众反应计划生育工作并不紧迫。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不到位,也从侧面反映出从事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没有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没有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复杂性,没有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面向的人群综合素质相差巨大的现状。

二、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因

1.养儿防老意识。我国古代是农耕文明大国,而且军队需要男性、官场不要女性,造就了根深蒂固重男轻女的思想。再加上儿子传宗接代、奉养父母的传统,导致无论近现代还是现代,人们都具有养儿防老的意识。虽然我国推行各种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但这只是面向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依然是由子女承担,这就导致养儿防老意识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2.传宗接代观念。自古以来,我国就形了成男性继承家业、供奉祖先、延续香火的传统。可以说传宗接代的观念已经存在数千年,严重禁锢了中国人民的思想。虽然经过现代文明的不断净化、现代教育的大力开展,许多先进人士已摆脱传宗接代观念的束缚,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难以摆脱传宗接代的观念。此外,由于男性的力气普遍大于女性,在耕种效果上,男性明显优越于女性,而且在乡镇威望上,男性多的家庭往往受到尊重,男性少的家庭可能被人欺负。上述诸多现象的存在,更加固了传宗接代的观念。

3.部门配合协调性差。计划生育工作不单单是由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它牵扯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部门、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等。有些公安部门单凭出生证明就给小孩落户,或是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亲戚朋友。有些医疗机构不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无底线开具出生证明。由于各部门不遵守相关政策文件,存在徇私舞弊现象,缺少配合协调性,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

4.处罚手段的乏力。在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社会各类人士纷纷拒绝交款,社会抚养费难以收齐。个别超生户还存在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现象,不但违反了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还无力承担社会抚养费。种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我国目前对于计划生育只有政策支持,缺乏相应的违法处罚办法。

三、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对策

1.加强对生育观的宣传。在广大农村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已经严重影响新生儿男女比例,因此,目前迫切需要改变农村人口严重落后的旧式观念,迫切需要为农村人口植入进步的思想观念。但是,有效的、彻底的改变落后思想观念并非易事,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和文化教育都比较落后的农村,想要让其自发遵循政府政策或通过经济发展带动作用转变落后观念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此,要从宣传内容和宣传力度上入手,派选优秀教育者到农村地区进行计划生育教育宣传,使农村人口最大程度接受科学的、先进的思想观念。可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技术人员培训,在有效推广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提高计划生育的社会认可度与支持度。积极向农村地区宣传先进的生育观才是解决计划生育在农村地区实行时所遇问题的根本策略。

2.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奖励。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计划生育福利性政策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这极大的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有关计划生育福利保障制度的完善。不同地方政府也都积极推出了科学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福利性政策。例如,江苏省提倡将原来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改成父母养老金;甘肃省以社会救济金形式救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北京等一些省份给予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的救助。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奖励制度,真奖实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与法律惩戒作用。

3.要形成综治合力。计划生育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必须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制度、计生例会制度等,坚持动员各种力量因素进行综合治理,监督、敦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各自义务、遵循法律章程,加强综合治理能力。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所在,配合协调工作,综合治理农村人口问题。政府也要积极出台有利政策、制定合理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处处有人管、人人互相监督,实现形成综治合力的目标。多方面共同努力,形成计划生育综治合力。

4.管理好流动人口的问题。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经常性工作来做,特别注意要提供给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相同的服务项目。完善好流动人口流动服务体系,解决好流动人口在住房、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保护其合法权益。

5.强化队伍保障机制。计划生育工作面向群众,工作的重点是群众,工作的成败取决于群众。要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最新形式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解决好人口战略研究、完善好人口信息建设、实现好人口管理服务。强化队伍保障机制,大力培养优秀人口统计师、生殖健康师等有关生育、人口问题的人才。有关政府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在生活、工作各方面关爱投身于计划生育事业的人群,不断强化队伍保障机制。

四、结语

综上,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单靠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为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提供了依据和法律保障,同时也为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是,仅仅出台法律文件、相关政策是不够的,地方政府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福利性保障,监督和敦促各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好计划生育工作。

参考文献:

[1]杜本峰,李碧清.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计状况与发展能力分析——基于可持续性分析框架[J].人口研究,2014(4).

[2]向华丽,杨俊.农村高龄计划生育家庭生计脆弱性研究--基于湖北省四县市的调查[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5(5).

[3]杜本峰,李巍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计资本与脆弱性分析[J].人口与发展,2015(4).

[4]丁英.浅论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现状及改进方法[J].当代医药论丛,2015(7).

[5]赛力克·马高维亚.农村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医药,2015(10).

[6]张凤兰.新时期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与探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