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购物节”什么样

2016-05-30 00:27
凤凰资讯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五洲国货梅兰芳

1912年9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为纪念辛亥革命,将武昌首义的公历时间10月10日定为国庆日,民间又称双十节。这个节日一诞生,就迅速扩展到商业领域。

1912年10月10日这天,精明的商家抓住这个时机,兜售商品,他们在当时最流行的大众媒介报纸上刊登大量广告吸引顾客。在有些广告中,“双十节”的元素被巧妙地植入。

例如,当天的《申报》刊登了一则“五洲药房”的人造自来血广告,在大面积庆贺画面的下面,标有“纪念赠品”字样,并有商品促销手段的说明。这是将“双十节”元素嵌入广告的初次尝试,为以后的许多“双十节”广告提供了蓝本。

在此后的“双十節”广告中,以“双十”图案出现的营销面貌越来越直接。10月10日渐渐演变成名副其实的购物节。沾了10月10日的光,对于商家来说,整个10月都成了销售旺季,是名副其实的“旺十月”。

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旺十月”最旺的日子就是10月10日了。1936年10月10日的《中央日报》显示,当天,南京的商家们,纷纷搞起了促销活动。例如,上海正德大药厂的南京经销商,在头版做广告宣传他们的镇咳糖浆;总店位于太平路、分店位于中华路的三友实业社,打出了大减价的广告;大前门香烟,用美女一手举国旗一手拿香烟的广告招揽顾客。其他如银行、药房、牙膏、剧院、护肤品、洋行也都纷纷打出广告吸引顾客。

10月10日商家给出了大实惠,不过民国时期,还没有网络,物流也没有今天这样发达,消费者如果想捡实惠,必须得到店里去消费。问题是,10月10日不一定都是周末,消费者有时间去吗?1932年10月10日《申报》上的一则《本馆启事》,给出了答案。启事中称:“十月十日休业一天,十一日无报,十二日照常出版。”原来,10月10日当天,各地都会放假,只要口袋里有钱,趁着大优惠,出门消费是最好不过了。

民国时期,商家为招揽生意借节日使出浑身解数搞促销,民国政府为了支持国货,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例如1947年10月,在南京的太平商场,就举办了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国货展览会。

和今天一样,邀请名人代言,也是商家常用的一个手段。例如,1932年12月25日的《申报》,刊登了一则非常显眼的广告,叫《梅兰芳与自来血》,广告的主体,是写信人署名为梅兰芳的一封信,信中说:“五洲大药房鉴敬启者,鄙人服务剧界垂十余年,研究艺术以发扬而光大之,朝斯夕斯心力交瘁,此次东归小恙时撄就诊,名医咸劝服贵药房人造自来血,藉补气血。自服后精神日振,体力增强,心身俱泰……足证此药确有补益之功,不愧补品巨擘也,爰缀数言以表谢忱。”

摘自《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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