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树国++周建超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社会有机体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这一“绿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领会和汲取其丰富的生态意蕴,对于修复社会与自然的断裂、推动绿色发展、建设高度发达的生态文明、实现“十三五”规划生态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绿色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生态意蕴;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5-0037-04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从社会有机体的角度来看,“绿色”是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唯其绿色,方能吐故纳新,健康代谢;唯其绿色,方能协调有序,永续发展。社会有机体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这一“绿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的本质、结构和发展规律,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美丽中国”,构建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基本蕴涵
马克思是社会有机体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在借鉴、吸收圣西门、孔德、斯宾塞等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理论。马克思最早是在《哲学的贫困》中明确使用社会有机体概念的,“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谁就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有机体呢?”[1]143根据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社会有机体是囊括全部社会生活及其关系的总体性范畴,指人类社会以生产方式为基础各种社会关系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整体。[2]97简言之,社会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生成的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意识、自我更新功能的有机整体。[2]92社会有机体具有如下特征:
1实践是社会有机体生成之基、动力之源。“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56社会有机体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生成和发展起来的人群共同体、关系集合体。物质生产实践是其前提条件,“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物质生产实践”,其实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3]在这个过程中,人不是单个而是以整体的力量面对自然,人们“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人们通过工具,这一体现实践状况与水平的标志,将前人智慧与力量延续,将他人知识与能力传递,以人类整体的力量,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随着实践的发展,社会逐渐形成以物质生产为内容的物质生活、以创立和改造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政治生活、以创造精神文化产品为内容的精神生活三大基本生活领域,人们之间形成了经济交往关系、政治交往关系、思想交往关系这三大基本关系,社会因此成为“一切关系同时存在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人们交往关系逐渐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形成了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组成了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结构。
恩格斯说过:“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4]人们以实践活动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发展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渐次展开,社会发展的动力也内生于实践活动之中。“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 。”需要的产生和满足需要的活动和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2社会有机体是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优于生物有机体之处在于,生物种群或群落的结合方式及其活动,是生物长期以来在被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本能习性使然,而社会有机体的结合方式及其活动,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自身意识到的,以某种自觉的方式进行的,“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5]247个人意识相互渗透、交融、汇聚成社会意识,社会意识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作为一种整体的社会规范,来约束、调节人们的行为,使整个社会行为呈现出一种整体性、延续性、规律性。这是社会有机体自组织、自调节过程中自觉性的集中体现,也是社会有机体有机性程度的集中表现。
3社会有机体是不断自我更新的活的有机体。“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6]人自身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构成了社会有机体不断变化发展的内在机制。“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个人的存在。”[1]67有生命的个人是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细胞,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构成社会有机体不断再生的一个基本环节。要保证人自身生产的持续进行,就必须不断满足人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为此,社会有机体必须不断地进行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物质变换,即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社会意识是社会有机体维系各种关系的控制器,社会意识的生产即精神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处于枢纽地位,因此,还需不断进行“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创造理论化、系统化的精神产品。人自身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三种生产贯穿社会有机体发展的始终,三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使社会有机体不断地复制和更新自己。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的生态意蕴
从对社会有机体基本特征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社会有机体理论时,从未撇开自然孤立地、抽象地讨论社会发展。自然辩证法思想、对自然生态的人文关怀,在社会有机体理论中得到充分体现。
1自然优先。马克思主义强调实践对于社会有机体生成和发展的决定作用,并非否定自然界的先在性和本原性。事实上,无论是人还是社会有机体,都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细胞和最活跃的因素,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属性,生存和生活于自然中,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具有受动性、受制约性的一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料来源,“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1]42社会有机体不是在自然之外,而是在天然自然的基础上生成与发展起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然是社会有机体的培养基和孵化器。社会有机体必须与自然环境进行持续不断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生产和生命活动,实现自身的新陈代谢,才能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起来。这种自然、环境和生态优先的观点,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这一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充分体现,它要求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必须建立在尊重自然、尊重规律的基础上。如果人们主观性肆意膨胀、藐视自然、违反规律,就会招致不良后果。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383
2和谐共生。从系统论角度讲,社会有机体是一个以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为基础逐层整合而成的总体协调的系统。系统所具有的相关性、整体性、有序性特点,社会有机体也全部具备。从社会有机体内部结构上来看,经济基础无疑处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政治结构、文化结构作为上层建筑,竖立其上,为经济基础服务。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以某种特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在一定历史阶段内、一定程度上,相辅相成,相互协调,推动社会有机体不断完善。从社会有机体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一部分自然成为人化自然,进入属人世界,成为社会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二是实践使世界分化为自在世界(天然自然)和人类世界(社会有机体),社会有机体与天然自然又具有内在联系。社会有机体与自然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组成一个更大的系统,这个系统同样呈现出一种有“序”性,即协调性或和谐性,这种有“序”,是在社会有机体与环境的不断“耗散”过程中,即与自然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动态交流中保持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社会还是自然这两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还是自然和社会所组成的更大的系统,都依靠其内部要素相互协调、相互作用而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其中任何一方出现紊乱,都会引起相关方的变化,造成系统“熵”增加,严重的话会导致系统的分崩离析。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就表达过社会与自然相统一的思想,这一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进一步的强调和具体的展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制约。”[1]66
3协同进化。从系统的整体发展方向来看,任何系统的形成都经历了一个从无序向有序、从低级向高级的不断演化过程。社会有机体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而实践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每一个现实的社会有机体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有其从萌芽、产生、发展到衰亡逐次展开的过程,最后都将被新的社会有机体所取代,而新的社会有机体又会在新的历史阶段上展开一个新的生命周期。因此,社会有机体的发展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辩证的、不断进步的历史过程。 “在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切渐次更迭的社会历史状态,只不过是一个暂时阶段而已。当然,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其必然性……继而也会失去存在的理由;更高的阶段将取代它,当然,这个更高的阶段,和它一样,最终也会走向衰亡和灭亡。”[5]217社会有机体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外部世界处于经常的物质变换之中。在这种物质变换过程中,一方面外部自然力被同化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一部分,成为社会有机体不断进化的养料。另一方面,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对象化,塑造、人化自然界,使自然界也呈现出一种积极的、属人的变化。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表达了自然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76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马克思还“从辩证的、共同进化的视角出发,支持有机界(以及人和自然的关系)同时是以和谐和斗争为特征的观点”。[7]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对绿色发展的现实启示
社会有机体与自然的关系既有和谐共生的一面,也有斗争冲突的一面。近代西方的启蒙运动,重新确立了人对自己本质力量的信心,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业文明的演进,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人们开始以征服者和主人的姿态面对自然,对自然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和掠夺,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社会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所带来的阻隔进行了批判,指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新陈代谢出现了“一个无法弥补的断裂”。这种新陈代谢断裂的现象并非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其它社会形态的国家也可能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社会与自然之间新陈代谢断裂,从社会有机体生成和发展的维度来说,是规范有机体行为的意识与推动有机体发展的实践出现了偏差,因此,我们要努力修复这种断裂,实现绿色发展、永续发展。
1坚持理性的原则。社会有机体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我意识的有机体,而人的实践是在理性的指导下进行的。实践理性主要包括:反映客体本质和规律的理性;反映主体意志和需要的理性。理性需要客观有效的知识支撑,否则只有理性的愿望,而不会有理性的力量。客观有效的生态实践理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发展。习近平曾用“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比喻来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处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过程,“第一个阶段是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一味索取资源。第二个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但是也要保住绿水青山,这时候经济发展和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出来,人们意识到环境是我们生存发展的根本,只有‘留得青山在,才能‘不怕没柴烧。第三个阶段是认识到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种的常青树就是摇钱树,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形成了浑然一体、和谐统一的关系,这一阶段是一种更高的境界。”[8]这一比喻其实也是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发展观变化的生动写照。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内容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坚持科学发展”作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六大原则之一,并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建国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和所遭受的挫折进行深刻分析、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科学凝炼而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我国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2)自然优先。“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对工业文明反思的结果。生态文明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对人与社会来说是先在的,树立自然优先的理念包括:一是尊重自然,人对自然应有敬畏之心、感恩之情,我们要认识到自然不是人的奴隶,人不是自然的主人,人类来源于自然,自然是社会永恒的前提,自然的一切物种均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二是顺应自然,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生态系统,具有自身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要遵循客观规律,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防止出现因急功近利或人类贪欲而违背自然规律,招致生态灾难。三是保护自然,人类在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发展之需的同时,要呵护自然,回报自然,保护自然界的生态系统,把人类活动控制在自然能够承载的限度之内,给自然留下恢复元气、休养生息、资源再生的空间,实现人类对自然获取和给予的平衡。
(3)以人为本。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细胞是人,人是社会有机体所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要素,因此,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首要目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最重要的指标。当代生态运动中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倾向,即一些激进的生态主义者,如生态原教旨主义、生态无政府主义者,强调自然生态的价值高于人类的价值,认为人类是一切生态问题的罪魁祸首,要求人类为了自然生态平衡而放弃自己的主体地位,停止经济增长,停止发展,一些极端者,甚至提出一些反人类的主张。这一不良倾向必须得到批判和纠正,否则将贻害无穷。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要坚持“人类在生态系统中公共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即“人类整体主义”的原则,既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搞人类沙文主义,也不能自我矮化,推行生态中心主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是“人类整体主义”原则的集中体现,它既突出了人类利益的整体性、共同性、长远性,又承认人与自然的休戚相关性;既坚持人类利益是生态伦理的中心,又主张尊重自然规律。因此,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要遵循科学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4)崇尚科学。生态中心主义者在指责人类对自然的侵害时,往往认为科学技术是帮凶和放大器,是潘多拉魔盒。这其实是对科学技术的误解,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并无善恶属性,关键在于人们使用是否得当。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是反映事物和现象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人们探索自然奥秘的钥匙。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崇尚科学、尊重规律的理念,依靠科学解决人类社会前进中的问题。当代生态科学与其它学科相结合,产生了大量的交叉学科,如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水生态学;个体生态学、种群生态学、群落生态学和生态系统生态学;政治生态学、社会生态学、经济生态学、文化生态学等等,这些学科的兴起,既说明了人们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也说明了科学技术是人们解决环境问题的最终途径。
2坚持实践的原则。实践是社会有机体生成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有机体的存在方式,同时,也是有机体诸种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解决环境问题、化解生态危机,归根到底决定于人们科学的、积极的、创造性的生态建设实践。“生态环境问题是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一项重要工作,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8]在生态文明实践方面,我们要努力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保障和依据。法制建设是生态实践的先行措施。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已制定和颁布的专门性环保法律文件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80余件。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也制定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文件40多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此外,我国还缔结和参加了几十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目前,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各类专项法为内容的较为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开展全社会节能减排行动。2011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节能减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确保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近年来,国家通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火电、炼铁、水泥、焦炭等行业落后产能,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措施,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开资料显示,“十二五”前四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下降了13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的用水量降低了24%,资源产出率提高了10%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最新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一年度又下降了56%,这样“十二五”节能降耗累计完成1971%,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节能降耗16%的目标。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转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从线性到循环),突破当前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与环境瓶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去,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4)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国际合作。环境问题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因素,生态危机的影响也不限于一时一地。生态危机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国际社会应树立“人类共同体”意识,从整体上、从全球的角度来探索并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及国际环境处理机制,共同呵护地球家园。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表率。2015年6月30日,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等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以及实现的路径和政策措施。2015年9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美期间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发表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将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5年11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率团参加气候变化巴黎大会。这些承诺和行动,体现了中国在环境问题上的国际担当,对国际社会携手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向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具有历史性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求真”的事业(以自然这一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为依归),又是一项“为善”的事业(以人类这一主体的本质和需要为依归),更是一项“创美”的事业(以实践为基础,以主体尺度为依归的主客体高度的统一)。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涵,是环境之美、社会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百姓之美的有机结合。这项伟大事业要由我们从今天做起,一代又一代人共同努力。等社会有机体发展到“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这一阶段时,“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1]185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将真正得到解决,人类将以“美的规律”来创造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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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为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生态文明建设纪实[EB/OL].(2015-3-10).人民网.http://jx.people.com.cn/n/2015/0310/c186330-24109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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