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杰
高中语文必修课体现的是语文教育的基础性,而选修课体现的则是学生的自主发展能力,它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分析鉴赏能力、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人文精神,正如《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所言:“学生通过必修课程的学习,应该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运用语言的能力,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选修课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但更需要着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以此为依据,选修课程的教学应该向灵活性与拓展性方面发展,并符合教情和学情的需要,下面笔者根据教学中的思考谈谈想法。
1.高中语文选修课现状
高中语文选修课程依据课程的总目标,在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水平的基础上,设计了五个系列,分别为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和文化论著研读。《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指出:“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明确了课程设置的几个注重点:“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通过对《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认真学习,笔者体会到新一轮的高中课程改革对课程的选择性,倾注较大的关注。教育面对的是一个个具有独特个性的学生,应促进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此,课程结构必须具有选择性,以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
2.高中语文选修课问题
2.1客观上学生并未掌握选课主动
选修课与必修课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关于这一点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有明确的表述:必修课立足于共同基础,而选修课则是在必修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选修课开设的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选课,而课由谁选是一个最起码的问题。答案当然是由学生来选。如果课程的选择者不是学生那么还能称之为“选修课”吗?然而,从选修课的实施现状看,问题并非那么简单。课程标准设置了五个选修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和文化论著研读。有的实验省份把这五个系列分为三个类别,即文学类(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语言文字应用类(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和文化类(文化论著研读),要求学生跨类选修。这种硬性规定显然限制了学生的选择空间,但考虑到选修课的基础性与高考的可行性,是可以谅解的。但新课程,高考大纲没有文化类内容,导致基层学校不选文化类,即使选了也出于应付。其结果是,文化名著研读系列的选修课名存实亡。
2.2内容繁杂增大教师的授课难度
选修教材内容多,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侧重点,时间上根本不够用,如果有所取舍,到底哪些应该重点教,哪些应该去掉,以这学期的教学为例,刚开始的时候来了一本《中国小说欣赏》,大家就忙着教《曹操献刀》,并让学生观看和课本内容有关的电视剧,但是不久又听说其他学校都讲诸子散文,于是就讲诸子散文,也有老师认为与语言文字有关的内容和高考联系比较密切,最后两本书一起教。这样,无形中把选修课又上成了必修课,老师的备课量加大了,但是心里又觉着这些东西考到的可能性极小,学这些东西是不是事倍功半?令任课老师极为困惑。
3.高中语文选修课对策
3.1减少选修教材数量以符合实际
事实上,高中语文选修课教材的编者都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且他们对某个领域都有很深的研究,但是他们大多是学者,不是第一线的高中教师,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所以编出的教材总有些类似衔接不畅等不足。使用教材教的一线教师固然对教材的编者当怀敬畏之心,但更要有批判的精神,不盲从教材,不简单地教教材。只有这样,才能根据学情,对教材做出适当的处理,真正做到用教材教。比如讲授《中国小说欣赏》时,考虑到在“必修”教材中已经讲授了必修三中《林黛玉进贾府》、《祝福》、《老人与海》及必修五中《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装在套子里的人》、《边城》等小说,学生对小说的一般鉴赏知识与欣赏小说的一般技巧早有了大体的认识,也做了一定的训练,缺乏的是对高考《考试说明》中所提到的《三国演义》、《红楼梦》、《家》、《子夜》等四部小说应掌握的内容与鉴赏的特殊要求的认识,所以可以专门挑选《中国小说欣赏》这一模块中涉及这四部小说的课文进行讲授。
3.2开放课程空间以满足不同需求
选修课的本意是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个开放的课程空间。只有在开放的课程空间里,学生的个性要求才能得到满足,学生的特长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在教学中,不仅语文课程本身是开放的,整个课程系统也是开放的、互相联系的。这种联系不是人为的构建,而是与学生的学习状态和生活状态紧密联系的。对语文课程而言,历史和艺术是其课程资源;对于历史和艺术课程而言,语文是学习工具。如果课程系统能开放到这种程度,那么选修课的开放就不成问题。笔者认为,因为有了必修课这个共同基础,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应该选修不同学习领域的科目;对语文学科来说,选修相邻学科也可以获得必要的学养。例如,对艺术感兴趣的学生通过选修艺术史可以得到阅读和写作的方面的练习。难道只有阅读文学作品才能提高阅读能力,而阅读哲学、艺术和历史著作就不能提高语文能力吗?真实的阅读需求是不受学科限制的。况且,要实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提出的“人文素养”这个大目标,就更不能限制在狭隘的课程空间里。
3.3切实贯彻两纲以提高学生素养
所谓两纲,是指教育部制订的有关高中语文教学的两份指导性文件:一是《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二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大纲——语文》。高中语文教学必须遵循《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要求毋庸置疑,理所当然。同时,在高考已成为我国当今社会生活中的热点话题的大背景下,要求教师只顾前者而不顾后者,既是不现实的又是不负责任的。高中语文教学必须“教学考试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前者要求高中语文教学“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后者根据考试的特点和要求,把“语文素养”具体化为几种基本的语文能力,即现代文阅读能力、古代诗文阅读能力、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写作能力。当然,有些语文素养,如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是无法用试卷分级分等的,因此,“工夫在诗外”,这个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实践,并思考出行之有效的办法。
总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审视问题将启发我们思考未来的走向。在即将结束本文之时,笔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是缜密的课程标准和完美的教科书,我们欠缺的是开放自由的课程文化,要形成开放自由的课程文化,还有漫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