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佳
继罗彩霞事件之后,最近又爆出一桩“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
2003年,河南周口农村姑娘王娜娜参加高考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为自己落榜,随即外出打工。直到2015年5月,她申请大额信用卡受阻,才发现自己当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被人顶替读了大学。而那位顶替她上大学的姑娘,不仅用她的名字读完大学,还顺利就业,通过了教师资格等考试,现任教师。
三月中旬,这一事件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属实,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假“王娜娜”(周口川汇区人,其父母现均为下岗职工)学籍、学历信息已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同时被河南省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
这一事件经媒体公布,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当然大家对这又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痛心疾首,也非常同情这位人生境遇发生重大转折的被顶替者王娜娜。但也有人认为,假“王娜娜”为此失去学历和教职,今后日子不会好过,因此她同样也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这种说法似乎也有些道理,所以王娜娜找到假“王娜娜”的家人要求他们处理此事时,他们会说出“这事你告到联合国我们也不怕”的话。
王娜娜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对假“王娜娜”说的话,也许是对这种说法最好的回应:“当你顶替我上学、入职的时候,你替我想过吗?!”
我们姑且不论假“王娜娜”一方在行偷天换日伎俩之时使用了多少违法手段,也许假“王娜娜”并不知情,但不惜更改姓名,冒充他人上学,总不可能是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发生的。她当时是怎样想的,我们不能妄加猜测,但至今十多年过去了,她并未良心发现,总是事实。
这使我想起了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的一句人生训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推已及人,将心比心,以自己的感受去体会别人的感受,以自己的处境去推想别人的处境。平心而论,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相比,这不算什么高的道德标准,但许多人的心里缺少的恰恰就是这一条。
现在社会上的种种假货、各路骗子固然让人痛恨,然而光有那些幕后的设局者、操纵者是不行的,还需要许多人去具体操作,诸如假货制造工人、电信骗局中的打电话者等,他们初入这一行的时候,是否想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我们的教育,无论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非常有必要补上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