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誉会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商誉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披露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商誉本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商誉在社会中的地位却是越来越重要。但目前商誉会计还没有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如何对商誉进行科学的确认和计量一直是会计界研究的焦点和难点。在这种背景下,本文首先概述了商誉的定性,进而从法律、会计、实质说与剩余说几个方面对商誉的内涵与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商誉;会计;处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1
一、商誉的定性
商誉(goodwill)与会计领域牵涉很深,但目前以法律角度讨论商誉的构成要件的论述可谓少之又少,实务见解也常直接引用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对于商誉的定义。除了商誉具有会计的高度专业性以外,商誉本质上就有定义困难的特征。因商誉在形成过程中涉及的因素相当复杂,多来自于经营管理良好、服务态度亲切、产品质量优良,或因个别资产组合所产生综效等,通常无法辨别何项支出是对商誉的形成有益,致使其价值难以客观估算。
在1893 年美国法院的判决中:商誉的内涵究竟包含什么,很难清楚确定。既然对商誉的内容尚不理解,也就很难为其下一清楚的定义。但在税捐稽征实务上,往往由于商誉的难定义、难理解,导致征纳双方有所纷争,法院的决断上有时也会有所疑义。本文将就会计商誉进行讨论。
二、法律上的商誉
从法律上来看,多是由经济角度进行理解,凡无法归属于有形资产和可个别辨认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称为商誉。商誉是指企业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价值,也就是企业预期未来利润超出同业正常利润的价值。
商誉形成的原因很多,可简单统整如下:
1.短期现金流量的增加:包括生产的经济性,能筹集更多的资金,有现金储备较低的筹资成本,存货持有成本的减少,避免交易成本,税务优惠。2.稳定性: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无重大的经营波动,与政府的良好关系等。3.人力因素:管理才能,良好的劳资关系,精细的培训计划,组织结构等。4.排它性:包括技术的独占权和品牌。
简而言之,这种超额利润通常是由于良好的顾客关系、经营地点、生产效率、服务态度及优良管理等而产生。
三、会计上的商誉
会计上的商誉是由并购企业所支付的移转对价(投入成本)减去目标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即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的公允价值)而计算得出。是指商誉代表企业在事业合并中所取得、由其它资产所产生、无法个别辨认并单独认列的未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因将其归类于无形资产之一项,会计上也需要每年度或在有减损迹象时进行减损测试,若有减损事项也须重新评估商誉的价值并认列减损损失。
而并购溢价原则上由六个部分组成:1.被收购公司已认列净资产公平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2.被收购公司未认列净资产的公平价值;3.被收购公司现有事业继续经营元素的公平价值,指被收购企业将现有净资产组合为一独立事业所能赚取的利润,超过个别单独收购该等净资产所能赚取利润的能力;4.由收购公司与被收购公司事业及净资产结合所产生的综效;5.收购公司支付收购成本的评价高估;6.收购公司多付收购的价格。
就第一项与第二项应归入其它可辨认资产的金额。所以会计上的商誉原则上由第三项到第六项组成。而所谓的核心商誉,也就是一般理解上的超额获取利润能力的部分,只有第三项与第四项。这样看来,商业上的商誉与会计上的商誉,虽然使用同样的翻译用词,但其代表的意义却大不相同,实际使用上不能贸然混为一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6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务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这里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
四、实质说与剩余说
有学者对于上述定性商誉的两种态度做了两大分类,可供参考,分述如下。
1.实质说。实质说以正面定义,认为商誉应有实质的内涵,其内涵又可以简单分为状态说、预期心理说、赚取超额利润能力说。状态说认为商誉是一种较受人欢迎的状态或可能性。而预期心理则是老主顾再度光临的预期。超额利润就是可能获取更多利润的状态。通常将商誉认定为一种无形资产。
2.剩余说。剩余说则是接近会计观点,以反面定义,认为并购对价扣除公司净值(即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负债的公允价值)后,所剩余者即为商誉。这一概念符合美国内地税法,要求将所有购买价格分派到所有出价取得的财产上。但须注意,在会计理解下,商誉也是无形资产,只是其内涵为不可辨认,为各种因素交互影响,极难辨认,而且存续时间多长,也难把握。
然而,在理解上实不需将实质说与剩余说视为对立的两个概念,事实上两者可以相互辅佐。在会计上虽然在合并时以差额入账,采用剩余说的概念,但在之后若有减损事项发生,也须依照商誉减损当时的价值认列减损损失,而商誉减损当时价值的评估便带有资产价值的意涵,接近实质说。在采取实质说时,将商誉正面定义为具有内涵的无形资产的国家,如美国,计算上也通常辅以剩余说为计算。
参考文献:
[1]贝裕文,田治威,陈丽荣.重识商誉性质[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Z1).
[2]李秀莲,罗明月.关于商誉会计问题的探讨[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2(04).
[3]宋子义.对商誉确认的反思[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4).
作者简介:夏雄英(1975-),女,湖北麻城人,学历:大学,职称: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工作单位:湖北省麻城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