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征地拆迁问题研究

2016-05-23 15:20吴松森方蕾
现代交际 2016年8期
关键词:法律制度

吴松森++方蕾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房屋拆迁及土地征用面和量也随之增加,然而由此引起的冲突和矛盾也不断增多,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农民财产权益保护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本文从花木王村的拆迁安置问题入手,进而探讨当前整个农村地区存在的普遍问题,以期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些启示。

[关键词]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 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8-0023-02

一、引言

伴随着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中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层出不穷,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自农村拆迁问题出现之后,迅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持博弈论观点的学者,分析制衡在不同利益代表方的存在机制,寻求解决农村拆迁问题矛盾的办法。一些学者从不同利益代表出发,分析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再从不同利益代表角度出发,着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本文在对五河县花木王村进行深入调研后,总结出了一些典型问题,为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性地解决农村拆迁矛盾提供了参考。

二、花木王村概况

花木王村属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建立于清初,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是一个以宗族为纽带的村庄。全村共2000余人,村民多姓王。全村共有土地面积约3600亩,属于集体土地。目前土地被征收1200多亩,被外租承包了2000多亩。拆迁安置工作从2013年开始实行,至今拆迁安置工作已经到了第五期,临近尾期。花木王拆迁安置区设于花木王原村庄西北面,与原村庄相邻,呈现出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清晰的对比。整个花木王村以农产品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农民种地,每年去掉机械、种子、化肥等成本,每亩纯利润500元左右。

三、花木王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一)农村房屋拆迁前的问题

农村房屋拆迁之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拆迁政策的宣传和认知度两个问题上。一方面,由于村干部一级没有对拆迁政策进行很好的宣传,花木王村的相当一部分村民对拆迁政策只是知道一两点琐碎方面,有的人甚至只是略有耳闻,并没有看过拆迁政策的具体条文,无法获得全面的政策信息。另一方面,村民对政策的认知度比较浅。受本身文化素质所限,一些村民虽然获得了拆迁政策相关信息,但是无法正确解读政策核心内容。更多的村民了解政策相关的几小点,断章取义,不能全面掌握政策,从而容易出现误解的情况,为之后的拆迁安置矛盾留下隐患。

(二)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的问题

房屋拆迁过程,是矛盾最明显、最易爆发的时候。对于政府来说,需要从拆迁补偿、协助农民过渡生活、防止农民弄虚作假等方面进行工作,在此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农民来说,选择回迁房、过渡生活等方面会出现不少的难题。

1.使用过渡房

由于一些房屋还在动工,尚未交付使用,或者是一些村民尚未选好房型,这样就导致了房屋刚被拆迁的村民暂时没有居住场所。通常这个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自行过渡,即有亲靠亲,无亲靠友;二是政府提供过渡房。在政府提供过渡房这个解决办法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过渡房为毛坯房,灰尘非常大,居住环境恶劣,不利于村民的身心健康,而且狭小的房屋面积让原本人口较多的农村户生活拥挤,再者,举家搬迁物品较多,面积太小无法腾出足够的空间存放搬迁物品;二是过渡房为缴费使用。想要获得政府提供的过渡房还需要在每段时间周期里为每平方米缴纳4块钱的使用费用,这样使得原本房屋被拆迁的村民支出增大,生活负担加重。

2.房屋补偿问题

调研发现,在村民心里总是存在着将利益最大化的心理需求,他们对房屋拆迁补偿有预期的金额。根据政策规定,对于花木王村房屋拆迁补偿中,房屋为砖木结构,按照每平方米540元进行补偿;房屋为平房,则按照每平方米630元进行补偿;房屋为楼房,则按照每平方米710元进行补偿。另外,每一户中户口所在地在花木王村的村民则可以分到的房屋面积45平方米。因为在房屋补偿中,基本是按照房屋建造成本进行补偿,所以老百姓没有从拆迁补偿中获得预期的利润,出现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对于每人分到房屋面积45平方米的政策也不是很满意,情感上更倾向于原本农村中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大房子。

房屋补偿中的关于差平方补偿是最敏感的部分,具有复杂的计算方式。差平方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三种:

第一,由于每种户型数量有限,后来者选择的户型往往不匹配人口数。政策规定,花木王村每户每个人口可以分到45平方米面积,而所有户型中最小的为90平方米,而最大的为122平方米。这样,有些农户的人口数量和安置房户型匹配之后往往多出很多平方。例如一家人口为3人,如果选择一个90平米的户型,则会浪费了45平方米,若选择两套90平米的房子,则要补上多出的45平方米的差价,差价为每平方米1900元左右。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按照补偿原房屋的价格,最贵的标准为710元每平方米,而安置房平方差价为1900元每平方米,这样算来,安置房的平方差价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第二,由于大部分的户型与按人头分配平方的分配方法不匹配,造成村民不得不花钱购买多出的平方米数。例如,有一种户型为92平方米,而一户为两个人的家庭一共分到的面积为90平方米,所以这户必须购买2平方米的差价。

第三,每套安置房的最终面积是以房管局的测绘为准,由于公摊面积等各种情况的出现,房管局的最终测量总会比之前的面积多出几平方米,而村民必须为这些多出的面积买单。由于村民不懂这些知识,容易产生各种误解,开发商也容易从中获取利润。

3.违法抢建问题

许多村民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多建、乱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有的农民抢建房屋,就是所谓的“昼夜房”,有的人在原来的房屋基础上用简单的红砖加以堆砌,以求更多的房屋面积,还有的人甚至在房屋院内抢种、补种一些赔偿值较高的花木果树等。为能提高赔偿额,被拆迁人可谓绞尽脑汁,方法层出不穷。

4.拆迁中农民支出问题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村民的短期支出和一次性支出大大增加,这样使得原本不富裕的村民变得更加贫困,产生了“农村拆迁拆穷了农村人”的现象。村民变穷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购买房差的支出,会给绝大多数村民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其次,由于原来居住房的被拆,新房子会产生装修成本,村民需要重新装修,雪上加霜的是由于楼道空间、房屋空间等客观原因限制,原来生活使用的家具无法搬运到房间内,所以该类家具不得不丢弃,村民则需要增加支出购买新家具,其中有的居民甚至住在新的毛坯房中。最后,住在安置区内过渡的村民还要缴纳一些之前不存在的或者是未必合法的费用,例如物业费、垃圾处理费、钥匙费等,每项费用都会加重负担。因被拆迁的村民中有很多人的耕种土地被政府收购,成为国有土地,他们失去了土地带来的收入来源,同时一时间也无法找到新的工作来补充收入,所以在大量支出的情况下,入不敷出,变得更加贫困。

四、解决农村房屋拆迁问题的基本思路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房屋拆迁是城镇化进程中必然要经历的过程。笔者认为,与其一味追究其不同利益主体自身出现的问题,不如从如何保障被拆迁村民的合法权益着手,寻求解决办法。

(一)法律制度角度

制定并完善征地拆迁相关制度。就目前来说,我国没有一部完整的、专业的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只有相关的规范存在,而这些法律规范在实际操作中过于宽泛,极其容易造成误差,引起矛盾爆发。所以,必须制定并完善征地拆迁相关制度,细化房屋拆迁的每个环节,以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制定并完善拆迁补偿机制。由于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成熟度、供求状况等因素影响,各地的拆迁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标准不统一,有时甚者出现相邻两村不同拆迁补偿标准的情况。在全国各地,拆迁穷了农民和拆迁富了农民的现象屡屡出现,严重伤害了农民配合拆迁的积极性以及农民自身的利益。

(二)政府角度

政府作为农村征地拆迁的重要利益主体,免不了出现自身角色的错位和越位的情况。有的地区的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政府怨声载道,使得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大大下降。面对征地拆迁带来的挑战,政府必须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

笔者认为,第一,政府是拆迁主导者。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牵扯了多方的利益分配问题,各方都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拆迁中,被拆迁村民是需要保护的敏感人群,所以政府有必要保障这部分敏感人群的合法权益,以保证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第二,政府是拆迁监管者。保证拆迁人的合法资质,正确评估拆迁房屋的价值,杜绝拆迁中的暴力行为,落实合理的征地补偿方式,确保补偿资金的顺利分配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政府作为第三方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则是政府作为监管者所必须秉持的基本原则。第三,政府是服务者。建设服务型政府一直是我国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在农村征地拆迁中,政府应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帮助村民正确解读征地拆迁政策,让村民做理性的被拆迁人。

(三)农民角度

由于受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影响,加上农村教育水平不发达、收入单一化等现实情况,使得农民难以接受脱离土地依附的想法。提高农民自身的发展、转变农民的根本理念、培养农民的除务农外的一技之长、开拓农民的收入渠道,成为农民转型的思路保证。增强农民群体的团结意识,以农民致富领头羊作为榜样作用,激发农民群体的积极性,减少征地拆迁中的暴力行为,才能使农村环境更加和谐。

五、小结

上述研究表明,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虽然问题层出不穷,但典型的问题却不是很多,仔细推敲,规律可见。对于政府来说,征地拆迁问题仍然相当棘手,在尽量保证被拆迁村民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必须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关征地拆迁法律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在对于征地拆迁问题的博弈中,暴力问题目前来说仍不会消失,自身需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在我国,征地拆迁作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相关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周其仁.农地产权与征地制度——中国城市化面临的重大选择[J].经济学(季刊),2004(04):193-210.

[2]麻战洪,刘勇.关于征地补偿问题的探讨[J].农村经济,2003(02):63-65.

[3]李莉.对农村拆迁补偿现象的调查思考——基于河北省码头镇北芦村[J].赤子(中旬),2013(10):227.

[4]陈少芬.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房屋拆迁存在的问题探讨[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03):59-63+96+110.

[5]张寿正.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失地问题的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2004(02):44-49.

[6]葛小凤,刘秀华,黄炎和.新农村建设拆迁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105-107.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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