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抽检了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苏宁易购焙尔倍味销售的标称运城市闻喜甜甜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山楂饴苯甲酸”,合肥清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姚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半梅”,梧州亿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黄皮”,北京市石门莉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妈妈饼(红豆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山西、浙江、广西、河北等省(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包括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江苏、安徽、广西、北京等省(区、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