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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具备的合法煤矿采暖季都可执行330个工作日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监局,以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召开“推动签订中长期合同做好煤炭稳定供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煤炭行业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中长期合同有利于优化资源和运力配置,稳定煤炭供应基本面;有利于煤电运上下游协调发展;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价格波动。目前,重点煤电央企已全部签订中长期合同,各地要加紧组织协调,引导更多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并切实健全定价方式,严肃违约责任,加强信用监管,确保合同有效执行。二要加快和增加符合安全条件的产能释放。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煤矿,在采暖季结束前都可按33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三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全并切实抓好落实。四要多措并举促进煤炭价格和市场稳定。重点企业要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从煤炭行业长期利益出发,带头稳定价格;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五要加强资源运力协调,保障好供热发电等重点用煤需要。特别是要保障好北方供暖地区电厂用煤、重点钢厂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高炉用煤等。六要加强电网优化调度。促进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缓解供应紧张地区电煤供应压力。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立即开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立足于“查死角、堵漏洞、除隐患、严管理”,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系统为重点,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瓦斯超限作业、通风系统不健全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通风、抽采、防突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层层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同时,还要严格按瓦斯鉴定等级进行矿井瓦斯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和降低矿井瓦斯鉴定等级。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改造升级安全监控系统,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煤矿企业要将瓦斯抽采作为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的治本措施,严格执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加强抽采效果评价,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区域性防突;强化瓦斯防治理念、技术、管理、装备集成创新,形成适合不同地质条件下瓦斯灾害防治模式;有突出危险煤层的矿井建设开工前,应按规定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做到先抽后建。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状况,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要求,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煤矿。凡是煤矿存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依法移送国土资源部门处理;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仍在生产的,违规设立“过渡期”“回撤期”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淘汰退出,并及时公告;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停产整顿;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未按照公告、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月产量超产10%的,“四量”不平衡、采掘接续紧张的,“剃头下山”开采的,抽采瓦斯不达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合理,用风地点风量不满足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存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的9种情形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11月11日,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在京签订了2017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成为继11月8日华电、国电投签订中长期合同后的又一大单。五大发电集团总装机容量、火电量、电煤消耗量目前均占全国的44%左右,至此已全部与神华、中煤签订了中长期合同。此次签订的长期合同,采用基础价加浮动价的灵活定价方式。其中,基础价较好地反映了煤矿生产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兼顾双方的利益和诉求;浮动价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并可相应调整,体现了对市场规律和我国现实情况的尊重。
近年来,平煤神马集团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战略转型的根本,持续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壮大战略新兴产业。一是煤炭产业落实好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巩固本部、收缩两翼的总体思路,有序淘汰落后煤炭产能,集中优质资源发展本部优势矿井,推进产品结构由以电煤为主向以焦煤为主转变,逐步建成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焦煤生产基地。二是化工产业全力迈向中高端,在优化传统产业基础上,着力开发焦化、尼龙、盐化高附加值精细化产品,推进煤基化工产业链向更高端延伸。三是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状大,巩固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智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成果,不断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发展档次,打造产业发展新动能。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2016年中国机械工业科技大会上,太重煤机公司荣获三项国家级科技大奖。其中,自主研发的“MG1100/2860-WD大功率大采高电牵引采煤机的研究与应用”项目,荣获2016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煤炭综采成套装备智能系统开发与示范应用”项目,荣获“十二五”机械工业优秀科技成果项目;“综采装备创新团队”,荣获“十二五”机械工业优秀创新团队奖。太重煤机是全国自主创新力百强企业之一。自主研发并获奖的MG1100/2860-WD电牵引采煤机,为世界在用的最大功率电牵引采煤机。该采煤机在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8101综采工作面成功进行了示范应用。工业性试验期间,运行平稳、整机结构合理、可靠性高,最高日产原煤3.86万吨,最高月产原煤86.65万吨,满足了工作面一次采全高7.2m的特厚煤层综采工作面安全高产高效的要求。(白跃新)
11月29日,由鄂尔多斯市政府主办的主题为“天赐良煤绿动华夏”鄂尔多斯煤品牌战略发布会在京举行,由鄂尔多斯集团申请注册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鄂尔多斯煤”品牌正式亮相,标志着“天赐”鄂尔多斯最优质的煤炭资源走上了品牌化道路。“鄂尔多斯煤”,既代表着绿色、清洁、环保的煤炭品质,同时也是鄂尔多斯煤炭工业安全、绿色、清洁和智能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缩影,具有低硫、低灰、低磷、低汞、低砷、低氯、中高发热量的“六低一高”特征。
神南红柳林矿业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通过整合网络资源、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成立1个网络创新孵化总站,下设26个创客分站、73个员工专业创客小组,建立4个创客平台。网络创新孵化总站提出创新意向、交流创客经验;创客分站立足生产一线,整合团队资源,针对安全生产、设备技术、采掘工艺等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开展重大项目创新攻关;创客小组针对生产环节、岗位技能开展创意设计和小改小革;劳模创新工作室由劳模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重大专项研究,以求突破专业项目上的核心技术。(田宏伟)
近来,开滦钱家营矿业公司以大排查、大清理、大回收、大修旧活动为契机,将杜绝浪费、有旧不投新等作为主攻方向,深挖降本增效潜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218处——“十二五”新发现煤炭矿产地数量
日前,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6)》指出,“十二五”期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177.2亿吨标准煤,较“十一五”增长28.0%;消费总量206.2亿吨标准煤,增长27.7%。原煤产量192亿吨,增长30.2%;“十二五”期间,新发现煤炭矿产地218处,其中大中型169处,新增查明资源储量2989.6亿吨,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山西、甘肃、四川、黑龙江、新疆等地。
143.3亿元——2015年煤炭行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经费
11月10日,国家统计局等联合发布《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0013.9亿元,投入强度0.9%。其中,规模以上煤炭采选业R&D经费支出143.3亿元,投入强度为0.6%,投入强度较上年增加了0.1个百分点。
27.39亿吨——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28185万吨,同比减少12.0%;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273932万吨,同比减少10.7%。
20174万吨——1~10月煤炭进口量
11月8日,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进口煤炭2158万吨,环比下降286万吨、降幅11.7%。1~10月我国进口煤炭20174万吨,同比上升18.5%;此外,10月出口煤及褐煤90万吨,1~10月出口煤及褐煤720万吨,同比上升58.5%。
573.1亿元——1~10月规模以上煤炭采选业利润额
数据显示,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2567.7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9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利润总额573.1亿元,同比增长112.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28.2亿元,同比下降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