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祖丽
红玫瑰 ,白玫瑰
手头有本书,经常会拿出来翻翻,1999年出版的《重现的玫瑰—张爱玲相册》,收录了张爱玲现存照片,以及部分手绘插图。
用玫瑰来指代她,倒也契合。玫瑰甜俗娇艳,她喜欢说自己是个俗人,爱钱,小市民。胡兰成虽然浅薄滥情,却识得人,说她是民国的临水照花人。极艳,却又壮阔,寻常都有石破天惊。她在送他的小照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如果说她也开过花,大约只能是玫瑰了。
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颠覆了汉语对玫瑰以及爱情的所有定义。小说写于1944年,全文不足三万字。许多人津津乐道于那段石破天惊的句子:“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玫瑰关乎爱,玫瑰竟也关乎不爱。爱情在的时候,什么都是对的。爱情走了,什么都是错的。人性多么荒凉、贪婪,和不可理喻。
振保失去了红玫瑰,无可无不可地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他从来没爱过她,她也做不了他的床前明月光。从一开始她就是一粒饭粘子,苍白,憔悴,单薄,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笼统的白。王娇蕊失去的是红玫瑰,成了印在心口上的朱砂痣,精致、娇艳,稚气。说穿了,得不到的永远是好的,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
她说过,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1943年,她初试锋芒,就名动上海。那两年,她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许多作品,《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那是她的黄金时代,一切都与她方便,一个上海成全着她,一个时代成全着她,她亦坦然,正是“花来衫里,影落池中”。早慧如她,怎会不知急管哀弦次第催。她说:时代已经在破坏,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1943年,初识胡兰成。1944年8月,与胡兰成结婚。1945年5月,胡兰成秘密逃亡。他惶然如丧家之犬,却没忘记偷香窃玉,先是周训德,后有范秀美,一方面是本性使然,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的,一个人,学会一样本事,是舍不得放着不用的。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女人掩护自己,不管红玫瑰白玫瑰,好花堪折直须折啊。1946年2月,她冒险到温州看他,知悉并目睹了一切,她说:“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玫瑰最独特的地方,正在于花落而愈加馥郁芬芳。玫瑰,蔷薇科落叶乔木,枝上有刺,花有紫色,红色,白色多种。香味浓,可做香料,花根皆可入药。
1952年7月,她把自己连根拔起,离开上海。赖雅去世后,她身处都市过起了洞穴般的幽居生活,却掩不住她的芳香惘然而不绝。上海是她的前世,姑姑,父亲,母亲,弟弟以及所有亲人故友,一一逝如忘川。她能管住自己不发疯,已然是奇迹。
第一次读到张爱玲的时候,记得是在1987年的常州春晖电影院。学校组织看电影,排队进场的时候,看到同学手里握着本封面暗黄的书,只翻了几页,即做了个令她们诧异的决定,不看电影了。检票口沉重肮脏的棉布帘合上了,我坐在十步之外的长椅上开始细细读这本偶遇的书,初秋的阳光透过天窗照过来,有异样的静寂的温煦。是本1986年百花文艺出版社的《倾城之恋》,收录了1947年11月《传奇增订本》的16篇小说。封面上印着另一个封面,是幅画。她自己说,“这幅画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在那里幽幽地弄骨牌,旁边坐着个奶妈,抱着个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孜孜地好奇地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漫洇着荒诞,恐怖和嘲讽,有灵气,亦有邪气。
书中第三篇收录的即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用一个老实稳妥的标题,为她寒凉而绝世的才情作注脚。如果说写《沉香屑》时她还没有把握,一路都是精致浓艳的色彩和比喻,《金锁记》里依旧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意象繁复凄迷的月色,那么到《红玫瑰与白玫瑰》,她已经驾轻就熟,开始化繁为简。手腕微微一翻,扣住了你的命门,脊梁骨麻麻的蛇一样爬上来。瞬间打翻了一个你自认为对的世界。如果你还有幻想的话。
太早读张爱玲的结果,就是再多的热爱,也敌不过内心的荒凉。那种感觉有点像曲终人散,灯火阑珊。又不尽然,比这个更难过,人尚未至欢宴,已恍然曲终人散。以至于,还没有爱过,就失去了对爱的冒险热情和积极期望。
我经常会告诫自己,如果我有个女儿,我不会让她过早地读张爱玲。她太绝望,她太荒凉,她太聪明。做人还是钝一些,二一些,不用做玫瑰,做株宜室宜家的月季就好。
梦中的虎耳草
这一两年,经常会翻开先生的小说《边城》。有时候,只需静静读完开头一小段文字,心就像山泉冲洗过一样安静下来。合上书页,闭上眼睛,时间回复往返,过滤删除掉所有情节,只剩下某些单纯洁净的信息和意象。比如一株虎耳草。
虎耳草,湘西乡间常见植物。又名石荷叶、金线吊芙蓉、老虎耳。多生于山间、溪谷、野地。叶片呈心形,宽阔肥厚,有细长叶柄,间以白色,紫色条纹,状似初生小葵叶及虎之耳形。《本草纲目》上言其性寒,微苦,可祛风清热,凉血解毒。
真像沈从文。任何环境都能生存,即使悬崖峭壁。可入药,能疗疾。不言而喻,他喜欢虎耳草。汪曾祺写过这样一段话:“沈先生家有一盆虎耳草,种在一个椭圆形的小小钧窑盆里。很多人不认识这种草。这就是《边城》里翠翠在梦里采摘的那种草,沈先生喜欢的草。”
在《边城》中,虎耳草被赋予某种神性而诗意的指征。
小说很简单,是一幅湘西民俗画卷,廖廖数笔,有浅浅的忧伤和浪漫,也有人生辛酸的底色和背景。开头用78个字,交代了地点、环境和人物:“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非常老实的写法,却不能增一个字不能减一个字。节奏控制得那么好,文字想要传递的氛围全出来了,一个无形的气场缓缓带动你。
老人七十岁,摆渡为生。孙女翠翠十五岁。“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故事围绕翠翠梦一样的爱情展开。两年前,翠翠看端午赛龙船,遇到掌码头的顺顺家的儿子傩送,彼此年龄相当,有个难忘的记忆。傩送的哥哥天保也有意翠翠,托人向爷爷说媒。爷爷希望翠翠自己做主,翠翠情窦初开,似乎更为属意傩送。事情有了种种曲折,当地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愿以新碾坊作陪嫁,许女儿给他。傩送不要碾坊,也只想要渡船。兄弟俩相约唱山歌比赛,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坐只新油船向下河走了,意外淹死。傩送负疚坐船远行,爷爷忧心过世。结尾是开放式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小说构建了作者心中的湘西桃花源,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浸润和渗透着湘西出世的绝美风景和素朴的风土人情。全文写到虎耳草六次。可以说,虎耳草是除翠翠之外的小说灵魂。第十四节,月光如银的夜晚,傩送在对面山头为翠翠唱歌。翠翠做了个梦。这一段描写极美:“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的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白日里拉船时,她仰头望着崖上那些肥大虎耳草已极熟习。崖壁三五丈高,平时攀折不到手,这时节却可以选顶大的叶子作伞。”
翠翠以为顶好听的歌声是梦里的,其实是傩送为她唱的。但是也只唱了那么一次,因为第二天哥哥天保就负气走了。第十七节,最后一次写虎耳草:“翠翠把竹篮向地下一倒,除了十来根小小鞭笋外,只是一大把虎耳草。老船夫望了翠翠一眼,翠翠两颊绯红跑了。” 翠翠脸红,是因为虎耳草暴露了她的小女儿情思。
虎耳草象征翠翠,象征纯真的爱情,美丽的梦幻,以及一切好的东西。你尽可自由想象。也有人说,《边城》是先生专为张兆和写的。1933年9月,沈从文与张兆和结婚。同年冬天,开始《边城》的创作。新婚燕尔,自然情深意浓,才有了翠翠这样一个山中的精灵,几乎完美的女子。
《边城》提供了一个不可复制的创作样本,纯粹洁净,自然清澈。不是现在这样,很多人喜欢扛着责任道义一类的大旗,贩卖各种主义和流派,端出貌似宏大的作品,却常常失去了真诚和天真。先生的作品浸润赤子之心,下笔尤如汩汩流淌的山泉。很难想象,湘西那样一个神秘独特的地方,彪悍的饮食,妩媚的女子,可怕的巫术,会走出这样一个作家。他经历过年少困顿,见识过各种人世苦难,见过杀人砍头,见过血流成河,甚至见过十来岁小孩挑着父母的头颅。这些都没有使他愤世嫉俗,难得有如此柔软的内心质地,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或许要感谢虎耳草。
据说在凤凰,沈先生墓的对面就是山,山上长有虎耳草。我想一定是真的。至今未去凤凰,但我一直期待那一天。
罂粟也是花
很多时候,非常想找个人一起扒一扒杜拉斯。这个女人,爱她的人视她如神祗,恨她的人视她如罂粟。她大约安之若素,从不掩饰她的疯狂、桀骜和绝望。
罂粟也是花。罂粟是罂粟属近180种植物之一,有白、紫、红等多色,重瓣大花,有毒,却最为妖艳华美。杜拉斯像极一枝罂粟花,绝美而有毒。
我读杜拉斯,算是比较晚了,小心翼翼地躲在一股“杜拉斯热”后面。先是看了梁家辉和珍·玛琪主演的电影《情人》,才好奇地买书来看。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情人·乌发碧眼》,王道乾译的。幸亏先看了《情人》,否则她早期的《厚颜无耻的人》《抵挡太平洋的堤坝》《树上的岁月》等几部,肯定读不下去,她不光句子晦涩,还经常语无伦次。
写《情人》的时候,她已经70岁。她戴黑色粗框眼镜,艳丽口红,满手戒指,携着小她39岁的情人安德烈,出席各种场合。吸毒酗酒已经夺去她的美貌,她的脸上涂满放纵生活留下的深重皱褶和阴影。小说获得法国龚古尔文学奖,也使杜拉斯从此声名大振。男主是个爱上法国少女的中国男子,或多或少算是加分项,为她赢得了更为广泛的中国读者。跟她以前的作品相比,《情人》算是较为通俗流畅,依然通篇充斥“杜拉斯式的绝望”,撕扯人性深处丑陋的真相,傲然挑战世俗规则和神经极限。以至于,我常常要掩书停下来,呼一口气,这个女人,怎么这样?
《情人》一书的开篇颇为经典:“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第一次读到,就让我想到似乎是从叶芝的《当你老了》化来的。同样的意思,叶芝的小诗令人温暖动容,她写出来的是绝望凄凉,散发着腐朽糜烂的气息。
她曾经很美,比珍·玛琪还好看。十五岁半,即有一张早熟的美丽面孔,眼神深邃迷茫,长长的蓬松的卷发,穿着浅色短袖衬衫,一个洛丽塔,一枝盛开的罂粟花。目睹这张照片,思维自然跳跃到湄公河的渡船上:樱桃色口红,缀珠片的黑色舞鞋,梳着麻花辫,戴着男式宽檐呢帽,一件前后开领很低洗得近乎透明的真丝连衣裙,孤独地倚在栏杆上,就是她。她那么美,吸引了来自中国的富商后代。她称之为“堤岸的那个男人”。梁家辉出场就是一副阴郁的阔少的打扮,一身白西装,大钻戒,油头粉面,大黑车。
畸形而变态的爱,注定有罂粟般的美艳和毒汁。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娶她。她说,我宁可让你不要爱我。我只是为了钱。这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处处充斥令人惊异的警句。她唯恐别人不知道她有多坏,有多绝望,有多孤独。她甚至说,“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会是个妓女。”她吸毒,酗酒,抽烟,永不停息地,永不餍足地追逐着爱。网上有人居然扒出那个中国东北男人的照片,单眼皮,略带文静纤弱,跟梁家辉居然有几分神似。
十五岁半的经历影响和毒害了杜拉斯的一生,从此她再难得到宁静和幸福,注定一生孤独和绝望。有人说她的孤独和绝望,最早来自她的母亲,那个可怜的,一生充满失败和绝望的女教师。为了发财从法国来到印度支那,丈夫早逝,用所有财产买了一块盐碱地,又花钱修筑堤坝,抵挡来自太平洋的海潮,一次次宣告失败。挫败和绝望像毒液一样,传染着三个孩子,大儿子偷鸦片,二儿子懦弱,女儿叛逆早熟。可是,我相信这不是理由,至少不是主要理由,谁没有经历过失败,谁没有看过家暴,谁的心不曾是一座危城?有很多人从沉痛困苦的童年走过来,依然愿意遵循社会规则和内心准则,并且从中获得令人安慰的平衡。
她不一样,也许她终其一生只是个孩子,她的心智永远停留在十五岁半。她故意哗众取宠,故意惊世骇俗,只是想有人陪她玩而已。她最美艳的时候已经开过花了,至于结什么果,结的果会被人用来做什么,她决定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