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力争两年解决执行难

2016-05-17 03:38陈俊伶
21世纪 2016年6期
关键词:高院力争四川

本刊记者/陈俊伶

四川高院:力争两年解决执行难

本刊记者/陈俊伶

“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6 年5 月12 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力争两年解决四川执行难”工作的有关情况。5 月3 日,四川省高院已出台《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的工作方案》,划定了四川省法院破解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全省法院要力争在两年时间里实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得到基本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等“四个基本”的具体目标。

向执行难宣战

执行难由来已久,“法律白条”、执行到位率过低等问题长期存在,当事人对执行问题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影响了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的获得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尊严。每年全国和省两会上,执行难都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关注比较集中的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解决执行难的强烈期盼。

今年3月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对全国13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对执行难的全面宣战。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视频会议,总结近年的执行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任务,周强院长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了专题部署。之后,全国各地法院迅速掀起向执行难宣战的高潮。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以及人民法院自身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等执行不力、执行失范的情形。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就是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明确方向 标本兼治

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在动员部署会议上讲话达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运宇作为三类法院代表发言

4月28日,四川高院召开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全体执行干警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强调指出,实现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要通过执行体制、机制、模式改革,全面建立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管理体系、指挥体系、信用惩戒体系,最终实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得到基本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王海萍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着眼标本兼治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一是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管理责任,促进执行公开,消除执行难的内因。二是充分发挥执行查控网络作用,牵好信息化这个解决执行难的“牛鼻子”。三是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形成高压态势,推动解决执行难。四是解决制约执行效率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广网络司法拍卖,提高财产处置透明度和变现效率。五是认真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发挥案款管理统一平台,确保案款及时兑付,促进执行廉洁。

王海萍指出,要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攻克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和有利环境。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抓好工作保障,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技术、经费、设备三大保障,确保执行指挥、网络查控、执行公开等各项软硬件建设任务按要求时限完成。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看待执行不能,分清当事人自身应当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和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区别,营造解决执行难的有利外部环境。加强队伍建设,配齐执行队伍、班子,配强人员,保障执行工作任务需要,依法从严惩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

四川高院执行局局长赵勇就具体推动解决四川执行难、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执行规范年”活动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内要认真把握《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上要争取党委领导创造良好环境,外要借助高校院所智力支持形成浓厚氛围,下要精准指导分类推进,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工作。

精准指导 次递推进

四川高院按“两个一流”考核分类,将全省22个中院划分为三类。从每类法院选取一到两个法院进行精准指导,分析这些法院近年的执行现状,对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清理执行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一类地区第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不少于本地区法院总数的50%,二类地区第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不少于本地区法院总数的40%。三类地区第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不少于本地区法院总数的30%。通过分类梯次推进,最终实现全省各级法院力争在两年内全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新闻发布会上,达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运宇作为三类法院的代表作了发言。围绕四川省法院提出的“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达州中院在5月召开全市执行工作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两级法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确保抓出成效。

李运宇介绍,达州中院为此将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快速执行机制。将执行案件分为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实行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对被执行人有足额存款、涉民生且标的额较小、刑事附带民事、办证过户、探视权行为执行等案件,按照简易案件办理,一个月内办结,提升执行效率。二是完善网络执行机制。探索建立集执行管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网络拍卖、执行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执行局”,打通执行工作与当事人的“最后半公里”,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金融、房管、国土等网络执行查控全覆盖,实现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三是完善“三员”协助执行机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聘请执行联络员,建立移动“天眼”,让“老赖”无处可逃;通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执行前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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