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单一良
幸福就是“好朋友借钱能还回来”
——“幸福中国”八大创建要素之和谐交往篇
文/单一良
你可以通过Facebook认识一位大洋彼岸的网友,但也许并不熟悉家门对面的邻居——互联网拉近了远方的陌生人,却疏远了身边人。这一看似增进了解与互信的方式却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诚信交往的稀缺性。
幸福感作为个人感受,其在公平正义领域要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尽管“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梦想在当今社会不可能实现,但当闺蜜或发小向你借了钱,有一天还能还回来,你一定认为这样的朋友还能交,因为太多“借债不还”的新闻和身边事让你宁可在家的周边设置一道防线,邻居自然也在你的防守范围之内,“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也成为你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的必备课程。
社会上失信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信用危机和个人内心的“防备”心态。在官场上,一些政府官员欺上瞒下,贪污情况严重;在商海里,假冒伪劣屡禁不止,商家打虚假广告、毁合约、作假账的现象十分普遍;在社会中,朋友借钱“跑路”、“宰熟客”的事件不在少数——现代社会物欲横流,现代人每天营营役役,奔走逐利,道德价值观念开始堕落。在物质主义、功利主义和享乐思想的冲击下,大多数人以见利忘义、投机取巧为能事,反将中国传统美德如诚信、刻苦、勤奋弃之如敝屣,社会崇尚金钱、权力,以此作为衡量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市场经济带来经济人的“理性”行为,人的个体行动出于利益权衡,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社会交往中,由于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在法治尚不健全的今天,诚实守信者可能在短期内并不能获得相应回报,而那些通过坑蒙拐骗手段迅速暴富的却不少,由于此类行为屡屡逃脱法律和道德的制裁,以致出现“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的不良社会风气。于是,我们看到劣质奶粉、地沟油、过期疫苗、天价鱼事件屡屡发生,即便给予重罚似乎也未能止住后继者的步伐。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人的诚信之道建立在“原善说”的基础之上,认为诚信源于人类的“良知”,是一种“身份”伦理。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即天道,天道酬诚”。《说文解字》认为“人言为信”,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中庸》上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在一般意义上,“诚”即诚实诚恳,主要指主体真诚的内在道德品质;“信”即信用信任,主要指主体内诚的外化。“诚”更多的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
西方对诚信更为注重,并将其视为一种“契”伦理,是一种承诺、履约的道德法则。西方学者格劳秀斯指出守约是人的本性,人们订立契约,就会产生民法。他认为应该“有约必践”、“有罪必罚”;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则从人性自私论出发,认为人类必须通过订立社会契约,由国家以法律指导人民的行为,以谋求共同利益,“守约为正义之源,无契约即无正义,有约而不遵行即为不义”。而一个健康的民族首先应是一个言而有信的民族,一个积极向上的国家也应是一个信守承诺的国家。希腊著名哲学家伊壁鸠鲁对政治的诚信十分重视,他认为国家起源于自由人的“共同协定”,所以诚实地遵守这一项协定是人们的义务;西方著名社会学家吉诺维希则认为:“信任是国家唯一的支撑物,也是国家稳定的维持物。”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古语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只有做到真诚无伪,才可使内心无愧,坦然宁静,给人带来最大的精神快乐和幸福。建立“幸福中国”,没有诚信平台的搭建,社会就会成为私欲横流之所,信任瓦解,无法凝聚成为合力,最终也会形成一个人人自危的防备性“窠臼”而令社会崩塌。而对于诚信问题,很多专家更多看到的是一个法律问题,认为只有通过严刑峻法的惩处才能震慑住那些不讲诚信者。其实,诚信社会氛围的形成更多的需要通过文化传承和道德浸润的方式将诚信内化为精神,融入骨子里,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的源头上杜绝背信弃义事件的发生。诚信意识通过正面的引导似乎比负面的惩处更为有效。人是感情动物,用那些身边的感人事迹潜移默化地触动人们内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样的引导更为有效和持久,最终也会融汇在精神的血液中绵延流传下去。
古今中外,注重诚信的人和事比比皆是,诸多成功者也是因为个人诚信赢得社会的认可而一世留名。诚信之风也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今天,随着“信义哥”“油条哥”“良心秤”“傻子粮油”等一批诚实守信模范的涌现,诚信美德一次次给予人们心灵的震撼。就目前来看,我们并不缺乏诚实守信的正面典型,而是缺乏传播正能量的机制和意识,毕竟这个社会正气能够压倒邪气,好人要比坏人多。古语云“千金买邻”,说的是好邻居难能可贵。在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的娄塘老街上,有一位众口称赞的好邻居——王玉英,有15户邻居把自家的钥匙托付给她代为保管,而这一管就是10多年。这样的实例每天都在各个城市和乡村上演着,可是真正通过各种媒体传播出来的寥寥无几,相反那些违背诚信“跑路”造成老实人吃亏的事例屡屡见诸报端。正所谓“守信”与“背信”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关键是我们如何引导人们,是走向海水还是扑向火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并将构建诚信社会提升到顶层设计的高度。中央文明委发布的《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中提出了政策引导的目标和路径,要求以制度的力量培育诚信自觉,用制度的笼子关住失信行为,成为建设“诚信中国”的重要指南。中宣部部长刘奇葆也强调要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用制度管住“老赖”。
除了在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外,诚信意识还需要成为一种个体自觉。其实,诚信并不只是一种道德的付出,更是一种道德的投资。美国著名学者富兰克林从理性的角度出发,认为诚信是一种工具:“要记住,信用就是金钱。如果一个人把他的金钱放在我这里,逾期不取回,那就将利息或者在那段时间用这笔钱可以得到的一切给了我。只要一个人信用好、信誉高,并且善于用钱,这种所得的总额就相当可观。”这就是说,信用是一种能为人们带来物质财富的精神资源。德国著名哲学家恩格斯充分肯定诚信在商业社会中的作用,指出“大商店的老板是珍惜自己的声誉的,假如他们出售劣等的掺假的货物,最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大零售商在自己的买卖里投下大宗资本,骗局一旦被识破,就要丧失信用,遭受破产”。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也指出伦理道德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种重要的“支持性资源”。
显然,诚信作为一种优良品格,具有价值溢出效应: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不会愿意和他打交道。因此,诚信是立人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为政之法和经商之魂。正如《吕氏春秋·贵信》篇所说,如果君臣不讲信用,则百姓诽谤朝廷、国家不得安宁;做官不讲信用,则少不怕长,贵贱相轻;赏罚无信,则人民轻易犯法,难以施令;交友不讲信用,则互相怨恨,不能相亲;百工无信,则手工产品质量粗糙,以次充好,丹漆染色也不正。
“幸福中国”专题研究
因此,诚信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诚信不仅是一个人立身的根本,也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转必不可少的基石。这就要求在人际交往中,我们要营造一种和谐的关系:一是以诚相待,东晋高道葛洪在《抱朴子·交际》中,反对“匿情而口合”、“面从而背憎”,应以真情实意对待朋友;二是以信相交,《论语·学而》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一旦欺骗朋友,朋友也不会信任自己;三是以义相交,人际交往以道义为原则是一种君子之交,而小人之交以势利为基础,虚情假意,不会长久;四是平等相交,做到《法言·修身》所言:“上交不谄,下交不骄”,而不是交友要分三六九等,亲疏不一。只有你和你的朋友们做到了上面这几点,和谐交往的幸福就自然会降临,你的闺蜜、铁哥们儿自然会越来越多,藏在你心头的“好朋友借钱能还回来吗”的疑问才会真正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