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中的小概率事件(外一篇)

2016-05-16 23:37陆春祥
四川文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晋文公

陆春祥,笔名陆布衣、陆天等。中国作协会员,国家一级作家,浙江省作协主席团委员,浙江省散文学会会长,杭州市作协副主席,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等客座教授。已出杂文随笔集《新世说》、《病了的字母》、《新子不语》、《焰段》、《字字锦》等著作十余种。作品曾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浙江省优秀文学作品奖、上海市优秀文学作品奖、中国报纸副刊作品金奖银奖等。

历史上有些细事碎事,看起来很不起眼,却在笔记中有活灵描写,深深地烙在历史的年轮上,有些甚至影响着历史的进程。

一、烤肉上有头发

明朝谢肇淛在《五杂俎》卷十一《物部三》有如下记载:晋文公时,宰人上炙而发绕之,召而让焉,以辩获免。汉光武时,陈正为大官令,因进御膳,黄门以发置炙中,帝怒,将斩正,后乃赦之。宋时有侍御史上章,弹御膳中有发,曰:“是何穆若之容,忽睹鬈如之状。”当时以为笑柄。

都是给皇帝的食物中发现头发,看当权者怎样处置。

晋文公发现吃的烤肉上沾有头发后,不大高兴。虽然,他是经历过大磨大难的人,但是,现在国家稳定,百姓安居,我这个国家首领的待遇自然也要跟上去。烤肉中,有头发,明显是不讲卫生嘛。不讲卫生是小事,不重视我却是大事,如果重视了,给我吃的东西,一定会检查了又检查的,我又不奢侈,难道吃点肉还要沾着头发?

晋文公于是大喝一声:将那个做烤肉的厨师给我抓上来!

晋文公黑着个脸对做烤肉的师傅说:你一定要给我说清楚,这烤肉上怎么会有头发的?

那烤肉大厨吓出一身冷汗。不过,他还算利齿,从容:

我亲爱的国君啊,这烤肉上的头发,一定是端上来时,随风飘过沾上的。首先,我们的肉非常新鲜,早上刚刚杀的猪,猪毛也是刮得干干净净,我们选取肉的质量是一头猪中最好的,这样处理过的肉,是不可能带毛的,即便有,也在烤的时候早就融进了肉的油里面。

所以,我敢断定,这个发是外来的。外来有两种可能,一是空气中飘过来的,一是别有用心的人弄上去的,要么是故意害我,要么是想倒倒国君您的胃口。

我亲爱的国君啊,我这样说,并不是推卸责任,而是说,我们做事是非常认真负责的,一国之君,就是我们尊敬的父母啊,我们不会故意弄些头发到您吃的肉上面。如果是,那就是大不敬,大不孝啊!

还有,根据我的知识,我知道,这个肉上的发虽然有些倒胃口,但是它对人的身体也没有什么坏处,发来自我们的身体,源自父母,发本身也是极有营养的物质,您就是吃了,也绝对不会有事的。

晋文公一听,还蛮有道理嘛,算了算了,不计较了,再问下去,烤肉就冷掉了,味道就会不好,吃吃吃。

哎,小子,要不你也来一块尝尝?!

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版本,只是谢作家为了叙事简便而已。此烤肉中有头发的完整故事,应该是《韩非子》里的《宰臣上炙》。原文如下:

文公之时,宰臣上炙而发绕之。文公召宰人而谯之曰:“女欲寡人之哽邪?奚为以发绕炙?”宰人顿首再拜请曰:“臣有死罪三:援砺砥刀,利犹干将也,切肉断而发不断,臣之罪一也;援木而贯脔而不见发,臣之罪二也;奉炽炉,炭火尽赤红,炙熟而发不烧,臣之三罪也。堂下得无微有疾臣者乎?”公曰:“善!”乃召其堂下而谯之,果然,乃诛之。

这里,故事情节已经相当完整了。

晋文公的愤怒已经显见:他妈的,什么破厨师啊,你想噎死老子吗,烤肉上绕着头发,让我怎么吃啊?

大厨知道是死罪,国君在发怒呢,正面解释不清楚,不妨从反面回答:大王啊,我的确有死罪,我的罪行有三条:一条是,我将刀磨了又磨,犹如干将的剑那样锋利的刀,切肉的时候,居然连头发也切不断:二条是,我用削好的木棍穿肉,一串串地穿,却看不见这么长的头发;三条是,我用炽热的炉子,通红的炭火,肉烤熟了,头发却没有烧掉。我不想说,这堂屋里的人,有嫉恨我的,陷害我的,那样说了,会显得我是小肚鸡肠呢!

文公细听大厨的“三条罪”,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嗯,你讲得有道理,这三条罪里面,只要有一个环节,头发就不可能存在。一定是有人陷害你!

一一审查,果然,有人陷害大厨。

头发事小,陷害人的事,在本朝绝对不能容忍,绝对不能坏了风气,杀无赦!

这个大厨是聪明的,他知道他的产品中,不可能绕着头发,才可能沉着巧辩。

这样的场景还在继续。

汉朝,光武帝吃的烤肉中也发现了头发。这回记载得更清楚,大官令陈正要对此事件负全部责任。

这陈正想来也是得罪那些太监了,太监们也许不知道晋文公吃烤肉有绕发的故事,他们还想用这样简单的方法来害陈正。当然,事情开始的时候,一定是朝着有利于太监们的方向发展的,太监们会把责任推给陈正:这个陈,平时工作就有些吊儿郎当,随随便便,马马虎虎,还不讲卫生,一年也不洗一次澡,手指甲长得不晓得打理,上一次就发现,他端碗的时候,指甲长长地伸进碗里。这一次,果然—。

光武帝最不能容忍细节上马虎的人了,小不注意就成大错!斩!陈正,你还有什么话说?

陈正辩解,哆哆嗦嗦,结结巴巴,和晋文公的大厨比,那辩解的语言艺术,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光武帝最后没有追究陈正的责任,可能是他想起了晋文公的故事,也可能是他认为陈正不可能做这样愚蠢的事情,更可能他暗想,有人要坏事,但是查无实据,先养着吧,总有一天狐狸尾巴会露出来的。

至于宋朝那个侍御史,简直就是个傻瓜。估计他是分管皇帝日常卫生工作的,因此,把传言当真事,即便事真,皇帝自己都不追究,你瞎起劲干什么?关键的关键是,他对御膳中出现的头发的描写:应该是非常漂亮的那种,有点卷卷的样子。

真是扯,漂亮的头发,那不是说皇帝身边的那些美女吗?

二、鞋带散了

明朝谢肇淛在《五杂俎》卷十二《物部四》有这样的记载:汉中山王来朝,成帝赐食,及起而袜系解,成帝以为不能也,于是定陶王得立。然文王伐崇,至凤凰之墟而袜系解;武王伐纣,行至商山而袜系解;晋文公与楚战,至黄凤之陵而履系解。古之圣王霸主皆有然者,何独中山王耶?

我们先来看汉成帝不立中山王的事情。

字面上看,极其简单,中山王因为一个细节不注意,吃饭起来后,鞋带松了,成帝就此认定,一个鞋带都系不好的人,怎么能够将国家大任交付于他呢?显然不行的。

而事实上,鞋带松了,只是导火索,在此前后有一系列的因素。如果有一百个原因促使成帝不立中山王的话,鞋带松了只是其中之一,不过,有可能是关键的因素。

《汉书·卷十一哀帝纪》这样记载了事件的详细经过:

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岁嗣立为王,长好文辞法律。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

定陶王基本素质确实比较好,但他能胜出,主要有两条:

一是,他入朝见皇帝时,带了他的全班人马:傅、相、中尉。皇帝问他:你为什么带这么多人来呢?定陶王的回答是:按朝廷规定,各侯王来朝,其封国爵在二千石的官吏应一同前来,傅、 相、 中尉都是二千石,所以都应同来。我这是谨遵您的规定呢!

二是,皇帝考考他的文才,要他背诵《诗经》,定陶王说:诗经三百零五首,皇上您随便报个标题吧。皇上接连考了他好几首,而且还要求他说出诗的意思,定陶王都准确无误,并且还很有新意,很合成帝的心意。

另外,早就有人在皇帝的耳朵边嘀咕,定陶王怎么聪明怎么贤能,大家都在推荐定陶王。

再来看中山王的表现。他恰恰和定陶王成了明显的对比:

皇帝问了定陶王,同样的问题再问中山王:你为什么只带了老师过来呢?这有什么根据吗?中山王根本就没想这么多,他就随便带了个老师过来。当然回答不出了,也没有合适的理由可以狡辩。

皇帝考了定陶王,同样的问题再考中山王:考考你的学问,你就给我背《尚书》吧。中山王背着背着,不知怎么的,平时也还算是熟悉的,但一紧张,中间断了好几次,真的想不起来了,该死!

关键细节来了。

皇帝请诸王吃饭。大家吃得都比较快,只有中山王吃得慢腾腾,皇帝耐着性子等他吃好,看他从桌子上下来,鞋带又松散了。唉,真要命,这样的孩子,怎么能继承大任呢?罢罢罢,还是定陶王做太子吧!

中山王就这样稀里湖涂地丢掉了王位。

而谢作家,明显地为中山王抱不平:历史上有那么多的圣贤鞋带都松散过了呢?这有什么要紧的吗?

周文王讨伐崇国,到凤凰墟这个地方,鞋带散了。鞋带散了就散了嘛,弯下腰系紧不就行了?难道还有什么寓意不成?

武王伐纣,行至商山,系袜子的带子也松了。其实,在《太平御览》引《帝王世纪》还有如下几句:五人在前,莫肯系。皆曰:“臣所以事君,非为系袜。”武王虽然厉害,但也是绝对遵守法律的,因为那五个走在武王前面的人,都不肯帮他系鞋带,他们的理由是:我们跟随您是为了伐纣,不是为您系袜子的。别浪费时间了,您自己赶紧系好了!

晋文公在伐楚的过程中,鞋带散了。仍然是自己系好了。这里的情节还蛮有意思的:

晋文公与楚战,至黄凤之陵,履系解,因自结之。左右曰:不可以使人乎?公曰:吾闻:上,君之所与居,皆其所畏也;中,君之所与居,皆其所爱也;下,君之所与居,皆其所侮也,寡人虽不肖,先君之人皆在,是以难之也。

这里,晋文公因为没什么人可以依靠,鞋带散了,马上自己就系好了。左右的人不理解啊?您为什么不让我们这些人系一下呢?晋文公的理由是:上等的人,国君与他们相处,都是国君所敬畏的;中等的人,国君与他们相处,都是国君所喜爱的;下等的人,国君与他们相处,都是国君侮辱的。我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先父大臣都在身边,因此我不能使唤他们啊!

文王、武王、晋文公都清楚得很,非常时期,哪有这么多的讲究,不能在所有场合都讲等级的。如果不能变化,那就是找死!

回到前面。其实,很多人对汉成帝是有看法的,你自己也不怎么样,怎么要求这么严呢?根本就是偏心嘛!

事实上,公元前7年2月,汉成帝夜宿未央宫,和赵美女一夜欢乐,第二天起来,弯腰系袜带时,忽然中风倒在床,动弹不得,就此死了。在位26年,终年46岁。

难道是巧合?汉成帝的鞋带散了,却害了性命!

三、鞋子丢了

丢鞋子的事,也是经常会发生的。

唐朝李冗的笔记《独异志》卷上,讲了个丢鞋子的故事,挽救了一支部队:

楚昭王与吴战,败走四十步,忽遗其履,取之。左右曰:“楚国虽贫,而无一履哉?”王曰:“吾悲与其俱出,而得与其俱返。”于是国无相弃者。

楚吴两国,战事一直不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总之,这一回,楚昭王打败了,这应该是一场规模不小的战争,否则,楚王不会亲自带队。打败了,总要撤退,不管是战略性还是被动的,训练有素的,撤退的时候也会有序,谁先谁后,都有预案,王,肯定要首先保护好,他肯定跑在撤退的前列。

跑了四十步(这么精确,可见从容,还有人计步),哎,一只鞋子(或是两只鞋子)丢了,因为跑得慌张,完全有可能,脚上鞋子掉了也不会发觉的,这场战争如果在冬天,那更不会发觉,脚里面穿着厚厚的袜子呢。

不行,鞋子一定要找回来的。

作出这个决定,几乎是一瞬间,楚王毫不犹豫。良好的心理素质,临危不乱,这些都是君王必备的。还有,古人打仗,很多时候是讲规矩的,先下战书,约定时间地点,两队排列,将领出战,赢了就是赢了,赢的不会追击,输的也可以跑得从容。楚王算定,还有时间跑回去捡丢掉的鞋子。

对楚王这样的行为,很多人不理解:我们楚国虽然不富裕,不见得买不起一双鞋子吧?这种危急时刻,我们必须快速撤退才是!

楚王当然清楚将士们的心理,但他还有更重要的捡鞋子理由:这次战争,我们失利了,主要原因应该归咎于我,我真的很伤心啊,这双鞋子和我一起来出征,我一定要带着它一起回到楚国,鞋子在,我们的精神也在。

难怪,楚王想得还是长远的,他知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但是败也要败得有精神,不能溃不成军,更不能自己践踏自己,我们一定要让剩余部队安全返回。众人从楚王捡鞋子的行动中,得到了莫大的鼓舞,大家相互帮助,顺利撤回。

捡回一只(或一双)鞋子,得到了众多的人心。

楚昭王于是成就了楚国的中兴之主,连孔丘先生也表扬他:楚昭王知大道也!呵,楚昭王是懂得治国大道理的君王!

宋朝苏东坡的《东坡志林》,讲了两个著名人物,也都和丢鞋子有关。

南朝宋人刘凝之,性喜山水,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了。有一天,邻居指着他脚上的鞋说,哎,你这双和我丢失的一模一样,是我的吧?刘说,那你拿去好了,当即脱下鞋子给了邻居。此后不久,邻居找到了自己的鞋,送鞋来还,刘不愿再接受。

巧合的是,同样是南朝宋的另一名士沈麟士,也碰到了同样的事情。麟士笑着说:是你的鞋吗?好吧,你拿去吧。邻居找到了丢失的鞋,送鞋来还,麟士说:不是你的鞋?那还给我吧,于是笑着接受了。

或许是南朝宋那个时候,鞋的式样太过于单一,就如我们上世纪的解放鞋,清一式草绿色,只有大小的区别,没有式样的区别,如果一群人,脚差不多大小,又混乱地堆放在一起,那是很容易认错的。

不过,这里显然不能就鞋论鞋。我们会马上想到他们为人处世的态度。刘和沈的两位邻居显然都做错了事,因为他们把不是自己的鞋认成了自已的,如果把不是自己的东西硬说成自己的,我们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比如,你硬说我的一万块钱是你的,不都是钱吗?上面还有我钱的几个特征,有我钱的特征,那还不是我的吗?所以,两位邻居无疑是错了,只是,这样的错事,性质可大可小,大了,很容易引起诉讼,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了?!小到如刘和沈的态度,你说是你的,那就是你的!

问题的关键肯定不在邻居这里,而在刘和沈发现了邻居们错误之后的态度。

刘的态度是,既然不是你的,那仍然是我的,我的鞋你凭什么要去穿呢?你穿过了,使用过了,我就不再要了,一双鞋不值什么钱,我也不缺这个钱,我就是想让你记着,以后不要随随便便把别人的东西说成自己的,那样会很麻烦的。而沈恰恰相反,既然不是你的,那仍然是我的,我的鞋你穿过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双鞋吗?鞋不就是让脚穿的吗?你的脚和我的脚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你还我鞋,那我就继续穿,洗都不用洗呢,不脏,一点都不脏!

这样的态度我们还可以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不愿意再接受鞋,那就是不容许别人犯错,别人犯错了,也不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快乐地接受鞋,就是宽容别人,允许别人改正错误。

东坡这个时候表态了:此事虽小,然而,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两双鞋的事情,摊开了说,肯定不是什么大事情,我们一般的人都会学麟士的方法,认为凝之的处世方法不好。然而,现实中,凝之多而又多,麟士少而又少。

四、官帽挂了

明朝何良俊,他的笔记《四友斋丛说》卷十六,说了张庄懿的两件小事,也让人深思。

第一件:官帽被挂落。

张是英宗朝的进士,27岁时,就选为某道的御史,并派到山东检查工作。

刚到临清时,因为一酒家的酒标挂得太低,将他戴的纱帽挂落。官帽跌落,人们都认为不是好事,左右随从也吓得不轻,但张进士不以为意,仍旧取纱帽戴了,直接离开。

第二天,酒店老板戴着手铐,被知州押着,送到张这里治罪。张对老板讲:这条路,官人们经常要走,以后,你酒店的旗帜要挂得高些。他也不和知州讲一句话,直接将酒店老板放回。

第二件:拐棍被夺走。

张做公安部长时,有天,下班回家的路上,碰到一醉汉。这汉子一向酒醉就无赖,旁边有人怂恿他:你如果将旁边老爹的藤棍夺下,这才有真本事。醉汉就冲上去,将张部长手中的拐棍夺走。张也不问,直接回家。

第二天,醉汉酒醒后,问老婆:我昨天醉酒回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吧。他老婆答:你带了一根藤棍回来。醉汉将藤棍取来一看:哟,这是根文官用的棍子哎,出门去一问,大家都说,这是张大部长的专用棍。

第三天凌晨,醉汉头上顶着张部长的藤棍,跪在长安街上,请张部长治罪。过了会儿,张部长上班经过,他只是让工作人员,将藤棍取回,一句话也不问。

张御史官帽挂落的场景,我们可以复原一下。

前面有数兵引道,举着肃静之类的牌子,张骑在马上,随行高级别的官员也骑在马上,一行官家人,前呼后拥,御史嘛,级别不低,职责明确,当地官员都要防着点,说不定什么尾巴就被揪着了,说不定前面突然闪出一个拦轿喊冤的,这都不是什么好事,影响官员进步。

左看看,右看看,这街道还是相当繁荣的嘛,这个地方不错!笃,笃,笃,马按部就班走着,突然,张御史的帽子被酒家的旗标挂落,呀,什么情况?众官员都着急了,立即检查,原来,是这家酒店的旗标挂得太低了,且又伸出街面许多,一行人毫无防备,张御史也没防备,就这样,两秒钟的工夫,御史的官帽被挂落在地。

城管局长!城管局长!唉,那时还没有城管局长,只见知州急急上前,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众人心里也急,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刚刚进山东地面,这个官帽就被打落,官帽跌地,人人忌讳啊!

此时,张御史脑子里,也迅速闪回出一些镜头:

十年寒窗,蒙学,中举,中第,做官,多少苦头吃过啊,这才刚刚开头呢,山东难道是我的劫数?

历史上也有官员纱帽挂落吗?有,没有,没有,有。有,什么结果?没有,最好了。脑子有点乱。

我得罪的那些人,难道有不该得罪的?难道有冤假错案?报应吗?

脑子里在跑飞马,但张御史是明白人,他的情绪迅速稳定下来,安慰众人:没事,没事!

接过递上来的纱帽,他轻轻用指弹了弹,直接戴上,考察继续进行。

对于第二天知州的行为,他也是理解的,地方官嘛,总是要追查责任,给上级官员一个交代。

他也仔细想过,如果治酒店老板的罪,会是什么结果。

理由当然可以寻找。酒店的广告牌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好酒需要吆喝,但必不得影响和妨碍市容,这家酒店的旗标,显然为了自身的形象,不符合管理规定,按照城市管理规定,完全可以处罚。罚点钱,弄个行政拘留,一点也不为过,主要是给其他酒家一个教训,旗标必须挂得规范,不影响市容,更不能妨碍官员执行公务。

但,如果治罪酒店老板,负面效应还是很大。

你们走路为什么不抬头看路?这么大根旗标,你们就是熟视无睹,也许,平时给官员们让路让得太多了,警车开道,全街封闭,你们才无所顾忌。

还有,官帽掉在地上,和你的官运有什么联系吗?你的帽子捏在皇帝手上,取决于你自己平时的作为。你们硬要联系,且联系得那么紧密,似乎,你以后官做不上去,官做不好,一切都可以怪我这根旗标了。

毫无道理啊。

我御史,心胸广,纱帽掉地上,捡起来就是了。知州啊,你是小题大作,你的心意我领了,但人不必处罚,交代他一句,挂高点,下回不要再把别人的官帽挂掉了,我没事,纯属意外事件,老板,你回去吧。

至于藤棍,被那醉汉夺走,几乎就是一曲完整的搞笑哑剧。

剧情不再重复。

居高位的张部长,已经见过诸多人和事,什么事情,什么样的人,他都波澜不惊。这厮是醉汉,能和醉汉计较吗?

酒醉是什么感觉?你有我有大家有。

酒醉时说的话,完全可以不作数,说要给你一个大合同,说答应给你升职,说我们是铁杆兄弟,第二天,酒醒了,完全记不得。你没醉?你还记得?哎呀,酒话你都相信啊!

很多官员都说这样的醉话,更不要说那醉汉了,他是常耍无赖,街坊邻里,都知道他的。

酒醉做的事,一样也记不得,道理和说话一样。大脑处于高度兴奋和混乱之中,平常不敢做的事,酒一喝下去,就敢了,你没见那李玉和吗,提着个红灯,挺胸甩头,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胆雄赳赳!小鬼子,咱不怕你!

不能和醉汉计较,更因为,他是受人唆使,旁人的话,张部长听得真真切切,他正好路过,就当醉汉和他开个玩笑吧。我又没有老到七老八十,离了藤棍走不了路,那棍子,只不过是朝廷发下来,是身份的象征而已。

至于后来,对醉汉的自我觉悟,张部长不去责罚,也没有表扬,按理,做了不好的事,能悔悟,也就是好人了,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呢。

要是换了别的大官,藤棍被当众夺下,那是对官员的漠视,不,蔑视,是可能杀头的。

说一个人的好,心胸宽,不需要更多的表彰话语,只要两个细节,足够!

南宋:活跃在杭州的骗子

南宋作家陈世崇,他的笔记《随隐漫录》,记叙了许多南宋社会的八卦,卷五,就写了一群活跃在杭州城的南宋骗子,形形色色,栩栩如生。

钱塘游手数万,以骗局为业。

天哪,这是一座怎样发达的城市啊,一下子竟可以容纳这么多的骗子。据马可波罗游记载,南宋杭州城,这座世界大型城市里,已经有一百多万人口了,人口众多,商业发达,赚钱的机遇自然多多。

初愿纳交,或称契家,言乡里族属吻合,稍稔,邀至其家,妻妾罗侍,宝玩充案,屋宇华丽。好饮者,与之沉酗,同席或王府或朝士,亲属或太学生,狎戏喧呼,或诈失钱物,诬之倍偿。好游者,与之放恣衢陌,或入豪家,与有势者共骗之。好呼卢者,使之旁观,以金玉质镪,遂易瓦砾,访之,则封门矣。或诈败以诱之,少则合谋,倾其囊,或窃彼物为证,索镪其家,变化如神。(扮大款行骗法)

这是概括描写,将骗子的惯用方法,综合分类披露。总起来说,扮大款行骗是他们常用的方法。

骗子们往往用这样的套路:

在某个场合突然碰上,一般都是小型或大型的高层次聚会,或者都是重要的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参加的聚会,双方交换过名片后,骗子就开始套近乎,说是通好之家,说是本乡本土,说是家族亲近。稍微熟悉一点后,骗子就盛情邀请到他的家里(谁知道是不是他家),啊啊,房屋装修如此豪华,家具摆设如此高档,收藏柜上还放着各式各样的珍贵玩品,骗子还唤来大小老婆,轮流侍候,殷勤得很。

钓鱼的对象,如果喜欢喝酒,那么就和他一起喝,大杯大杯地喝,就是那种要喝醉喝死过去的喝法,酒一下去,什么话都会说了,什么话都敢说了,当然,喝酒还要有陪伴,这陪的人还要有身份地位,太学博士生,高级知识分子,官员贵族,反正都是有身份的(也是可以装的嘛,在一个行骗发达的社会,骗子的人才资源一定不缺少),猜大拳行酒令,热闹非常。

突然,有人高喊:我多少多少现金不见了,我某某贵重东西不见了,众人于是一起指证,那个被骗进的,虽然心里清楚,但见对方人多势众,不吃眼前亏,还是掏尽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不够,那就写欠条,乖乖签字画押,哈哈,一大笔钱财到手了。

钓鱼的对象,如果喜欢游玩,那么,就请他一起疯狂地玩,然后,再入有钱人家,一起合作骗他。

钓鱼的对象,如果喜欢玩呼卢博彩,就让他在边上观看,用金玉当铜钱抵押,游戏玩完,偷偷地换成瓦片小石块。等到发觉,再去寻访,那赌博的地方,早已屋空人散了。或者与人合作,装作赌输,一步步引诱对方下注,直到对方将钱输光为止,或者将对方的东西偷来,再佯装寻找到,跑到对方家里讨要报酬。

说完骗子的常用手法,陈作家开始一一举例了,这些例子,可都是他亲自采访来的呢,或者都来自于官方权威报纸披露。

第一个扮大款骗人的案例:

如净慈寺前,瞽妪揣骨,听声知贵贱,忽有虞候一人,荷轿八人,访妪曰:“某府娘子令请登轿。”至清河坊张家疋帛铺前,少驻虞候,谓铺中曰:“娘子亲买疋帛数十端。”虞候随一卒荷归取镪,七卒列坐铺前候,久不至,二卒促之,又不至,二卒继之,少焉,弃轿皆遁矣。

南山路上的净慈寺前面,这个路段,靠近西湖,是个热闹的地方。

受害者是个会算命的瞎眼老妇。这老妇,眼虽瞎,却学得一手听的好本事,她能听出人的贵贱。

有一天,一高官的秘书(虞候)来了,带着一行人,抬着大轿,找到老妇说:某府娘子,请您老人家去给她算命呢。老妇人一听,呵,八抬大轿,是个有钱人家,还秘书来请,一定是个官宦人家。

起轿!走吧!瞎老妇乐呵呵地上路了。

轿到清河坊,张家疋帛铺前,带队的秘书示意停轿,他对铺子里的掌柜讲:老板,我们娘子要买上等的锦帛,拿几十端布来。锦帛量好,秘书和一个轿夫将东西先带回,说回去拿钱。七个轿夫,齐齐地坐在布店门口等,过了好久,钱还没有送来,两个轿夫站起来商量:我们去催促一下,你们慢慢等噢。又过了好久,又有两个轿夫站起来,开始发牢骚了:怎么回事嘛,人呢?不会出什么意外吧,我们再去催促一下。

就这样,最后,轿夫将轿丢弃在布店门口,全跑了。可怜那瞎老妇,还坐在轿中傻呼呼地等着去给贵人看相呢。(这个环节,有点疑问,老妇为什么不起疑心?在明清的笔记里,这个老妇被描写成傻呆妇,这就合情合理了)。

第二个扮大款骗人的案例:

有富者揖一丐曰:“幼别尊叔二十年,何以在此?”引归,沐浴更衣,以叔事之,丐者亦因以为然,久之,同买疋帛数十端,曰:“叔留此,我归请偿其直。”店翁讶其不来,挟丐者物色之,至其所,则其人往矣。

上当者是一乞丐,他应该是心里有些数的,可以说是故意上钩。

某天,那乞丐在杭州城某处乞讨,一富人突然朝他作揖:叔叔啊,您为什么在这里流浪呢?您可能不认识我了吧,我是您的侄子啊,一别二十年了,您一定认不出我了。

乞丐高兴坏了,哪里钻出来的小子,一定认错人了,管不了那么多了,将错就错吧,反正混得这么差。富人将乞丐带回家(谁知道是不是家呢),理发洗澡,一番梳洗清理后,富人将乞丐当叔叔对待,好吃好喝供着他,乞丐乐得享受。

过了一些时间,叔侄俩一起去一家布店,要买数十端的布,呵呵,同上面一样,又是数十端,看来,在南宋的临安城,这数十端布还是很值钱的,不然,费那心干啥呢。

老套路又出现了:没带现金,我将老叔留在你店里,一个大活人,又跑不掉的,你们放心好了。时间过去很久了,侄儿还没送钱来,店老板就带着乞丐找回去,找啊找,走啊走,终于到侄儿家里,一看,家里空无一人,人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第三个骗人的案例:

有华衣冠者,买疋帛令仆荷归,授钥开箧取镪,坐铺候久,晚不来,店翁随归,入明庆寺如厕,易僧帽裹僧衣以逃。

这个穿着很体面的家伙,带着仆人,先到布店里买了很多的上等好布,让仆人带着东西先送回家,当着老板的面给仆人钥匙,让他开箱将钱送来。

体面人就在店里坐着等,等啊等,仆人还没来,体面人抱歉地对店主讲:老板,要不,您随我一起去家拿钱?老板还能说什么呢,只好跟着体面人去他家拿钱。经过明庆寺,体面人嘟囔着:老板,烦等我下,内急,进去上个厕所,一会就出来。老板还能说什么呢,人有三急,只有等了。

那体面人,进去后,立即易装,戴着和尚帽子,穿着和尚衣服,一个真的假和尚,双手合十,嘴里念着阿弥陀佛,在老板面前,明目张胆地离去。

第四个案例:

戴生货药,观者如堵,有青囊腰缠者,虽企足引领,而两手捧护甚至,白衫者拾地芥衔刺其颈,方引手抓,则腰缠失矣。

这其实是偷了,用干扰法设计,有点超出了骗术范围。

那姓戴的卖药,许是药比较好,看的人里外三圈围着,有点像《水浒传》中打虎将李忠在渭州卖药,武艺二三流,但耍起来还是有两下子的。

观众甲,腰里别着个青布袋,也伸着个头看,可是,他的动作引起了小偷的注意,脚尖踮起来,头颈伸得老长,但两手却紧紧地护着腰里的布袋,这不明显露马脚了嘛,一定有比较值钱的东西,否则干嘛这样捂着?

观众乙,那穿着白衣服的,见此情景,地上随手捡个小草杆,往观众甲头颈里刺一下,观众甲以为是什么小虫虫呢,顺手去抓,两手放空,一瞬间,腰里的布袋没有了。

第五个案例:

殿步军多贷镪出戍,令母氏妻代领衣赐,出库即货以偿债。

这基本上是一种连环借贷行骗。

大宋王朝的殿前军,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

军人们通常的一种做法是,先借出一笔钱,而每月(每季?每年?)的衣赐(绫、绢、绵、罗),就让母亲或者妻子代领。这些衣赐领出后,随即卖掉还债。

呵呵,部队里吃喝都不用花钱,这样连环骗借,可以养活一家老小。政策肯定不允许,否则,作家不会将其列入骗术之一类。

第六个案例:

有少年高价买老妪绢,引令坐茶肆内,曰:“候吾母交易。”少焉,复高价买一妪绢,引坐茶肆外,指曰:“内吾母也,钱在母处。”取其绢又入,附耳谓内妪曰:“外吾母也,钱在母处。”又取其绢出门,莫知所之。

这混帐少年,实在是个行骗高手。

先是高价买第一个老太太的绢,在价格上,他很大方,没有好价钱,人家难动心,老太太很高兴,今天碰到一个大方人了,在茶馆里等一下就等一下嘛,小伙子对她说:等一下,我母亲会来付钱的。

做完第一件事,过了一会,小伙又买了第二个老太太的绢,手法一样,价格也有吸引力,第二个老太太也很高兴,今天碰到一个大方人,在茶馆外等一下就等一下嘛。小伙子对她说:里面那个坐着的是我母亲,钱在她那儿,将绢抱进,对第一个老太太说:外面那个老太是我母亲,钱在她那儿,就将绢抱出。

小伙子抱着一堆绢,一会儿就不见踪影了,两个老太太还在茶馆内外傻等,都认为对方会给自己钱的。

陈作家叙述完这一段,在结尾处发了感叹:

呜呼,盗贼奸宄,皋陶明刑则治,晋用士会,盗奔于秦,治之之法在上不在下。

我们的社会,骗子无法无天,犯法作乱的人盛行,主要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而这一切的一切,归根结底都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没有搞好法治建设,一句话,根子在上头!

快一千年过去了,骗子仍然众多,智商高,花样多,版本不断升级,令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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