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的“性质”判定问题

2016-05-14 06:34罗长青
扬子江评论 2016年4期
关键词:当代文学共和国文学史

罗长青

对中国当代文学“性质”问题的梳理,这并不代表我们要追问中国当代文学的性质,也不代表我们对中国当代文学“性质”本身的兴趣,而是因为我们需要考察这样一种现象,为什么在研究唐诗、宋词、元曲的时候,我们不会刻意追问唐代文学、宋代文学、元代文学的“性质”?同时也没有让人们感觉到任何不自然?中国当代文学“性质”判定的变化性是不争事实,而且研究者也特别注重凸显“性质”判定的特殊意义,不过,这种独特的研究现象本身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重视。在分析文学分期知识谱系问题时,李扬教授曾说过,“知识谱系的差异常常表现为不同的问题意识。在一种谱系中被视为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在另一种谱系中却可能是不折不扣的伪问题。反之亦然。”a虽然这段话是针对“当代文学”的文学分期概念来说,但也有助于人们深入理解当代文学的“性质”判定问题。文学“性质”判定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意识形态预设,这才是我们对中国当代文学“性质”问题发生兴趣,以及对中国当代文学“性质”问题进行考察的目的所在。

一、“社会主义文学”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条件下必然产生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文学,所以“中国当代文学”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学。这种认识可以追溯到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对“社会主义文化”所作的预设。《新民主主义论》以“五四”为界限,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革命领导权作为分水岭,将中国革命划分为“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两个阶段,后者只是中共革命的第一步,而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革命。虽然《新民主主义论》并没有对“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的文化性质进行命名或定性,但事实上已经明确“新社会”和“新国家”必然出现“新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一种文学理想实践的“社会主义”文学,或者说是作为特定文学性质与文学形态的“当代文学”,其实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经被设计出来。1951年,教育部课程改革小组颁布《“中国新文学史”课程教学大纲(初稿)》又将“社会主义文学”预设推进了一步。这份由老舍、蔡仪、王瑶、李何林四人拟定的大纲对“新文学”课程学习目的、学习方法、学科性质进行了界定。从课程设置目的来看,这份教学大纲受《新民主主义论》影响颇深,因为这份教学大纲彻底否定了“新文学”的“白话文学”、“国语文学”、“人的文学”、“平民的文学”特征,以小节标题的醒目形式明确提出“新文学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学”。如果说,对“新文学”所作的“新民主主义文学”定性为此后“社会主义文学”预留了表述空间,那么,从“新文学”到“现代文学”概念的转换则直接导致了“社会主义文学”的出台。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以及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周年的到来,先前的“新文学”概念普遍被“现代文学”概念替代。从“新文学”到“现代文学”的重命名,其内在的逻辑是突出1919-1949这段时间文学的“新民主主义”特征,以及从“旧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性质。

1960年7月22日,周扬在第三次“文代会”作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报告,报告强调并阐述了1949年以来“当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与第一次“文代会”周扬所作的《新的人民的文艺》一样,第三次“文代会”的《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报告也是规范性质的,也显然影响到“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编撰。例如华中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编著《中国当代文学史稿》(科学出版社,1962年版),该书作为最早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作之一:

从上述表格可以清楚地看出,除了将“驳资产阶级人性论”改名为“文学在斗争中发展”,以及增加“多民族的文学”之外,《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几乎照搬《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报告对“社会主义文学”描述来界定“中国当代文学”。换句话说,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当中,“中国当代文学”就是“社会主义文学”的同义词。

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在文学领域也出现了相应的指导思路转变:“文艺为人民服务”取代了“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取代了“文艺为政治服务”。就像中国并没有因为经济改革而否认社会主义性质一样,对文艺的调整也仍然是以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背景下进行的。1979年11月1日,周扬在第四次“文代会”作了《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报告,这份报告提及“社会主义”达84次,提及“社会主义文艺”达27次;报告多次出现“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复兴”、“社会主义文艺繁荣”。与此同时,文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仍然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编撰中得到体现,例如教育部委托编写的高等院校中文系教材《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上下册)》在“绪论”第二小节“当代文学的性质、成就和特点”,特别强调过“当代文学”总体上的“社会主义”性质(单独成段)b。又例如二十二院校编写组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 1》的“绪论”分成三节总结“当代文学运动”,其中反复被提及的也是“社会主义文学”、“社会主义文艺”、“社会主义文学运动”c。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二十世纪中国文学”d和“新文学研究的整体观”e提出之后,文学史认识与研究的“整体观念”逐渐为学界接受,学术界开始对“中国当代文学”概念以及它被认定的“社会主义文学”性质进行反省。虽然没有学者公开否认“中国当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文学”性质,但先前那种先入为主认为“中国当代文学”就是“社会主义文学”,或者将“中国当代文学”等同于“社会主义文学”的观点,在严肃的文学史研究中越来越少见。

二、“共和国文学”

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出现过“共和国文学”的说法,如花山文艺出版社在1995年就推出缪俊杰主编的“共和国文学作品经典丛书”,丛书含“诗歌卷”、“散文卷”、“中篇小说卷”、“短篇小说卷”等,但作为研究的“共和国文学”概念还是1998年才被提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当代文学研究室杨匡汉与孟繁华申报的“共和国文学50年”,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50周年献礼”的重点课题。从现象学角度来说,《共和国文学50年》一书的编撰过程,就是“共和国文学”概念的提出过程。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杨匡汉和孟繁华主编的《共和国文学50年》一书。从《共和国文学50年》的编撰说明来看,编者提出“共和国文学”的学理依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于“中国当代文学史”叙述还不完整,即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和台港澳文学还未纳入进来,台湾、香港、澳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呈现自行发展的趋势,也确实不便纳入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学叙述中来,因此用“共和国文学”来考察“大陆文学”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所获得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这更加吻合“中国当代文学史”普遍叙述“大陆文学”的现实。另一方面是基于文学历史演变的处理,此前中国大陆一直存在推广“社会主义文学”的努力,在创作题材、人物形象、美学风格、语言形式等多个方面有其规范,但在“改革开放”之后,文学出现了市场化、商业化、媒体化走向,沿用此前的“社会主义文学”概念已不足以描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现实。考虑到“文革”前后文学的对比,如何建立统一的叙述逻辑,从而将二者进行有机关联,这一直是中国当代文学史叙述的难题。在2009年的时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60周年,再一次出现“共和国文学”概念运用热潮。比方说,杨匡汉主编的《共和国文学60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张炯总主编的4卷本《共和国文学六十年》由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当代室编写的《六十年与六十部:共和国文学档案(1949—2009)》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等等。当然还包括“共和国文学60年的评价”问题讨论f,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与吉林大学文学院承办的“共和国文学60年”学术研讨会等。即便如此,“共和国文学”概念在此之后也未曾流行,以“共和国文学”为题的学术著作来说,当前仅有李洁非和杨劼合著的《共和国文学生产方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而李洁非也还是《共和国文学50年》的编撰者之一,这足以说明“共和国文学”概念的学术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民国文学”说法也逐渐促成“共和国文学”概念的讨论。中国大陆的“民国文学”说法,最早得名于史仲文、胡晓林、徐乃翔、张占国主编的《中国全史》,其中第20卷是葛留青、张占国著述《中华民国文学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虽然该书以“民国文学史”为题,但“民国”仅仅被当成时间概念,而不是作为文学史的研究方法,因而仍然沿用“现代文学”的撰写思路。1997年,陈福康在11月20日《文学报》发表《应该“退休”的学科名称》,对“近代文学”和“现代文学”名称进行质疑,正式提出了将“民国文学”当成学科概念的设想。2003年,张福贵又在香港《文学世纪》杂志第4期发表了《“民国文学”: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这篇文章首次将“民国文学”概念提升到文学史写作、文学研究、学科发展的高度,文章认为“现代文学”最终会被定名为“民国文学”,因为后者“不仅具有时间的明晰性,而且适应中国现代历史的发展轨迹并且符合中国文学发展的本质规律”。在此后的文章中,张福贵甚至说他早在2001年一次学术讨论会就提出过用“民国文学”代替“现代文学”概念,2003年发表的这篇讨论“民国文学”问题的文章系会议发言整理而成g。进入2011年之后,丁帆、张福贵、王学东、李怡、陈国恩、汤巧巧等人纷纷发表文章,才掀起了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的“民国文学”问题讨论。其中,北京师范大学民国文化与文学研究中心的李怡教授和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的丁帆教授,在“民国文学”概念及其作为研究方法方面进行过持续的探索。

在持续的“民国文学”概念及其作为研究方法的讨论,将沉寂的“共和国文学”概念讨论推向前台,这是因为,如果“民国文学”能够取代“现代文学”概念,那么“共和国文学”也同样可能取代“当代文学”概念。从述史体例来说,以朝代或时代为断限的“断代体”著述,也是史家采用得较多的编写体例之一,比方说《汉书》、《宋史》、《明史》等等。按照这样一种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也可以看成“断代史”,与先秦文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隋唐文学或宋元明清文学说法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概念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当成时间概念。如果照着竹内好“作为方法的亚洲”(或者沟口雄山“作为方法的中国”)的思维方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出“作为方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就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成思考“中国当代文学”的方法,考察共产党成功夺取政权以来的文学发展,这些都是学者们感兴趣的话题。

三、体制化的“国家文学”

从字面意义来看,“共和国文学”与“国家文学”都可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建立之后的文学,但从文学研究角度来说绝对不能等同。“共和国文学”是时间概念作为基础,即“共和国时期”,建立起来的文学发展阶段描述,相对应的是明代文学、清代文学、民国文学等;相比之下,“国家文学”既可以指代将文学纳入国家建设目标的文学价值观,又可以指代国家政权为基础的文学组织与生产方式,相对应的是个人文学、自由文学、商业文学等。虽然人们也用“国家文学”概念来代替“当代文学”,用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建立之后的文学,但人们仅仅是在文学性质或文学类型描述意义上“借代性”地运用这个概念,因而不可能像“共和国文学”概念那样成为文学史著作的前缀。换句话说,出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史”这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但是一部“国家文学史”还是会让人觉得有些愕然。

最早从“国家”与“文学”双边关系角度讨论20世纪50-70年代文学的是路文彬的《国家的文学——对于1949-1976年中国文学的一种理解》。这篇文章从安东尼·吉登斯在《民族——国家与暴力》关于现代国家和统治集团能左右个人日常活动最私密部分的观点出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当成“国家”与“文学”双边关系发展的新起点,认为在此之前是“文学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自发和自由的,政府无暇也无法将其全部归入自己的管理体系之内”,而在此之后则是,文学被看成建设和管理国家的职能,被当作国家建设的议事日程,被纳入细密的制度化管理之中。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文学发展的基础之上,文章认为,虽然“国家文学”为巩固政权和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文学为国家所作的巨大付出是以牺牲其艺术生命作为代价的,在个人表述与国家要求出现矛盾时,作家与集体主义背道而驰的个人主义行为受到批判。h

在此之后,吴俊和郭战涛以《人民文学》为案例对“十七年”时期的“国家文学”想象与实践考察也值得特别重视。二人合著的《国家文学的想象和实践——以〈人民文学〉为中心的考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以及书稿部分章节刊发的论文《组稿:文学书写的无形之手——以〈人民文学〉(1949—1966)为中心的考察》i、《〈人民文学〉与“国家文学”——关于中国当代文学的制度设计》j、《中国当代“国家文学”概说——以〈人民文学〉为中心的考察》k等,这是迄今为止最为系统的“国家文学”个案研究。作者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文学被“国家权力及其意识形态全面支配”,“是被完全改造、整合、纳入到国家权利范畴之中的意识形态”l,因而文学创作与批评的梳理应该注意到,国家政治及其权力运作对文学作品的组织创作、出版发行、社会评价等各个方面的影响。除了上述研究视角方面的建树之外,作者通过“口述史料”和“田野调查”方式去还原历史,这种以丰富材料和充分证据作为基础的严谨学术研究与写作态度也值得钦佩,这是因为,考虑到一系列与文学创作与批评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存在,我们并不难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家文学”实践的事实,但这种实践的社会想象、操作流程、内在矛盾等具体细节却不那么容易知晓,以“口述史料”和“田野调查”为基础的《人民文学》案例考察却是这方面研究的良好开端。

在“国家文学”研究方面,2005年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刘复生的《历史的浮桥——世纪之交“主旋律”小说研究》是一部重要著作。虽然该著并没有直接使用“国家文学”概念,但从“国家文化战略”角度对“主旋律”小说的创作与接受情况进行的探讨,事实上也推进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国家文学”研究。该著认为, 20世纪90年代初期兴起的“主旋律”文化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进行调整的历史产物,其“主旋律”推广体制可以当成“一体化”在新时代调整战略之后的建立,其最终目的是在日益多元的文化格局当中,通过整合各种体制性资源来传达国家意识形态对文艺创作的要求,从而在混乱而多元的文艺创作格局当中,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文艺宣传机制,最终确保中国共产党的文化主导权m。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后也仍然存在文学“一体化”的行政努力和具体表现,洪子诚本人就曾和李杨讨论过这个问题n,但人们普遍还是运用“一体化”概念描述20世纪50-70年代文学不断被规范的事实,研究者更倾向于揭示50-70年代而不是此后的80-90年代存在的政治与行政手段对文学规范的努力,专著《历史的浮桥——世纪之交“主旋律”小说研究》正是朝着这个人们不太注意的方向进行深入拓展,因而体现出敏锐的学术洞察。与此同时,将20世纪80-90年代推行“主旋律”小说的努力,当成是“新形势”下的文学“一体化”努力,这显然与相关政策文件所宣传的“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描述不同。在“主旋律”受到特别推崇的情况下,以批判的眼光和审视的态度来分析和看待“主旋律”文学,这确实能够体现著述者可嘉的学术勇气。

四、“当前/同时代”的文学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的解释,“当代”的含义是“当前这个时代”o。《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 第7版》也有类似的解释,“Contemporary”的含义是“belonging to the same time”,即“属于同时期的”、“同一时代的”p。望文生义,“当代文学”能够用来指代,与言说者表述这个概念相同时期的文学。在这种情况下,“当前”等同于“当下”,即与言说者表述概念不久的一个时期。这是最通俗易懂的“当代文学”理解,即便是普通百姓也能够按照字面意义理解“当代文学”,而无须专业研究者对这个概念进行特别的注释或说明。既然这个概念能够在非学术圈内的认同,那么它显然具有比其他概念更强的生命力,至少在这个概念能够发挥影响的当时是这样的。如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当成一个时代的开始,那么1949年至今仍然可以看成一个时代,所以1949年以来的文学也可以当成是“当前这个时代的文学”,即当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代的文学。从这个角度理解的“中国当代文学”基本上等同于我们此前介绍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共和国文学”)。

人们之所以会觉得这样的“当代文学”定义存在问题,这是因为“当前”和“时代”两个概念都是移动所指,使得“当代文学”概念产生出一系列的含义。如果“当代文学”所指的是“现阶段的文学”,那么用这个“当代文学”概念来称呼2000年以来的文学(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新世纪文学”),这样肯定没有什么问题,但用来指代20世纪50年代的文学,那还是可能引发人们的质疑。比方说唐弢在《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就发表过这样的议论:“难道说,三十年前的文学还是当前的文学,五十年代文学到了八十年代还是眼前正在进行的文学吗?把这些归到现代文学的范围,倒是比较合适的。换一句话说,它们已经不是当前的文学,它们可以算作历史资料,择要载入史册了”q。我们能否将距今已经超过半个世纪的文学当成“现阶段的文学”?除此之外,将20世纪50、60、70、80、90年代的文学一律当成“现阶段的文学”,这显然会引发逻辑上的混乱。除了“当前”说法导致的歧义,如何对“时代”进行定义也是一个难题。比方说,毛泽东在世的时期可以称之为“毛泽东时代”,邓小平在世的时期可以称之为“邓小平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时期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时代”;“文化大革命”时期可以称之为“‘文革时代”,“改革开放”以后可以称之为“‘改革时代”;实行计划经济的可以称之为“计划经济时代”、实行市场经济可以称之为“市场经济时代”。虽然我们强调文学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或者主张文学分期应当根据文学发展的事实来定,但政治、经济、文化对文学发展的影响也不容否认,许多文学史著作都是根据政治、经济、文化分期来介绍不同时期的文学发展。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面对多样且不确定的“时代”划分依据,我们如何确定“当前这个时代”?

从“当前/同时代”角度进行定义的“中国当代文学”概念,还强调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当代性”,即文学的“现实感”和“时代性”。这种将“当代性”作为文学创作的评价尺度有利于鼓励作家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创作出具有时代感的作品。对“中国当代文学”研究来说,充分认识“中国当代文学”的“当代性”价值不言而喻。在文学被当成政治意识形态宣传工具的时代,“中国当代文学”被等同于“社会主义文学”,“当代性”也被固化为官方所阐释且不容置疑的“社会主义”。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文学创作严重违背了关注现实生活的初衷,而且文学批评也完全变成了具体政策的传声筒。重申“当前/同时代”文学意义上的“中国当代文学”概念凸显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当代性”,这应该看成是“中国当代文学”研究方式的重要拓展:一方面主要是凸显文学创作与消费相关的“当代性”。即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市场、资本、商业、消费不再是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烦琐概念,而是能够切实推动文学生产、流通、消费过程发生改变的巨大力量。另一方面主要是强调文学研究与当下时代的关联结合。既然文学的“当代性”是指文学的“现实感”和“时代性”,那么文学研究的“当代性”也同样是指研究的“现实感”和“时代性”,即文学研究与当前时代的紧密结合。

不过,争议也随之而来,比方说,有学者就认为,如果将“当代”理解为与生活同步,那么任何时代都存在与那个时代匹配的“当代文学”,这是一种不断变化和不断流动的文学现象。“当代”不应该被当成文学史概念,而是应该当成文学批评概念r。其中的道理也非常简单,假如我们缺乏一个较为稳定的能指符号来指代“当前”或者“同时代”的文学,那么当我们意欲所指这个时期文学时又将出现多么不便;或者说,假如说“当代文学”符号并不具有“当前”或“同时代”文学能指,那么这个“当代文学”概念又是何等名不副实。正反两个方面案例都说明,“中国当代文学”、“当前/同时代”、“现实感/时代性”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

结语

从最初的“社会主义文学”解释伊始,到当前的“共和国文学”、“体制化的国家文学”、“当前或同时代的文学”多种文学“性质”解释并存,这样的“当代文学”性质定义演变现象对当代文学研究者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种现象隐含了哪些亟待厘清的本质问题?以及怎样界定中国当代文学的性质才较为合理?我们只有回到这些根本性的问题上,才能从中国当代文学“性质”的梳理过程中,不断推进未来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一)中国当代文学“性质”判定问题的实质是,当代社会变迁与多元化价值观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领域的直接反映和深刻体现。随着“改革开放”政策逐步实施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中国发生巨大的社会变迁这是不争的事实。在此前价值观赖以存在的现实与政治背景发生深刻变化之后,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各种观念相互碰撞。用一种思想观念来统一人们的思想,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是不现实。多元化的中国当代文学“性质”判定就是不同社会观念、思潮、价值观彼此碰撞的结果。不同的中国当代文学“性质”判定体现了不同的文学史研究思路,这有利于文学研究的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

(二)中国当代文学“性质”判定问题的核心是,对“当代”这个历史阶段文学发展特征的概括与归纳。只要“中国当代文学”概念仍然被使用,对这个概念所暗含的文学本质的假设、求证、追问就不会终结,甚至“中国当代文学”为其他概念所取代,这个概念相关的各类文学研究也不会停止,因为任何历史时期的文学发展,无论其繁荣还是衰败、正常还是畸形,其实都值得进行研究,这是简单不过的道理。换句话说,“中国当代文学”概念可能被替换,但这个概念此前所指代对象的相关研究工作仍会持续。

(三)中国当代文学“性质”判定问题的关键是,研究者究竟是将“当代”当成特定文学性质,还是当成是通常意义上的“当前/同时代”时间概念。在“中国当代文学”概念伊始,“中国当代文学”几乎被等同是“社会主义文学”。当“社会主义文学”这一说话不再流行的时候,我们采用“共和国文学”或“体制化的国家文学”这类替代性方案,还是直接赋予“当代”以“当前/同时代”的内涵,这确实值得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者认真思考。

总之,文学“性质”判定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意识形态预设。任何文学“性质”判定都有其提出的依据和理由,但也同样存在局限与不足。只有在承认文学“性质”判定意识形态预设逻辑基础之上,研究者才能恰当地理解不同文学“性质”判定的关注侧重、研究价值、学术局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中国当代文学“性质”问题进行的梳理,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比较不同“性质”判定所包含的意识形态预设。

【注释】

a 李杨:《文学分期中的知识谱系学问题——从“当代文学”的“说法”谈起》,《文学评论》2003年第5期。

b郭志刚、董健、曲本陆:《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 (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8页。

c二十二院校编写组:《中国当代文学史 (1)》,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2页。

d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文学评论》1985年第5期。

e陈思和:《新文学史研究中的整体观》,《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

f张炯:《共和国文学60年的评价问题》,《文艺争鸣》2009年第8期。

g张福贵:《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文艺争鸣》2011年第13期。

h路文彬:《国家的文学——对于1949-1976年中国文学的一种理解》,《文艺争鸣》1999年第4期。

i吴俊:《组稿:文学书写的无形之手——以〈人民文学〉(1949—1966)为中心的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j吴俊:《〈人民文学〉与“国家文学”——关于中国当代文学的制度设计》,《扬子江评论》2007年第1期。

k吴俊:《中国当代“国家文学”概说——以〈人民文学〉为中心的考察》,《文艺争鸣》2007年第2期。

l吴俊、郭战涛:《国家文学的想象和实践——以〈人民文学〉为中心的考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m刘复生:《历史的浮桥——世纪之交“主旋律”小说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6页。

n李杨、洪子诚:《当代文学史写作及相关问题的通信》,《文学评论》2002年第3期。

o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70页。

p[英]霍恩比:《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 第7版 大字本》,王玉章、金圣华、石孝殊等译,商务印书馆 2010年版,第400页。

q唐弢:《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唐弢文集(第九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494页。

r陈思和:《试论90年代文学的无名特征及其当代性》,《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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