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的财富到底有多少?史书上的记载都是只言片语的模糊之词,比如《明史》说他沉入锦江的财富“金宝亿万计”。《蜀难纪实》记载他沉入岷江的财富:“累亿万,载盈百艘。”此前,有媒体引用专家的估算,说张献忠的财富约相当于现在30亿元人民币。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粗略不可靠的推算,可能与真实的历史相去甚远。
那么张献忠的财富从哪里来?考诸史料,发现有三个来源,其一是他攻城略地后从明政府的国库或是明朝藩王手里获取的,其二是从他占领的地盘上征收的,其三是从民间搜刮抢夺的。
三个来源中,最大的来源应该是第三个。原因在于:明末政府非常穷困,财政到了难以为继的崩溃局面,各地国库里都没有多少银子。明朝藩王相对富有,但毕竟藩王数量有限(被张献忠俘虏并处死的藩王有三个,即襄王、楚王、瑞王,因张献忠兵临城下而自尽的藩王有一个,即封于成都的蜀王);至于从所占地盘上征税,张献忠除了在据川的不到两年时间内,“国土”面积相对较大(但也只是相对而已,其“威令所行,不过近省州、县,号令不千里矣”),其它时候不过是冲州撞府、狼奔豕突的流寇,即便想坐地征税,也没有多少税可征。
在攻克一座城池后,抢劫乃至屠杀平民,几乎是明末农民军的通行做法。比如在13家72营首领出席的荥阳大会上,李自成就建议各家农民军协同作战,“所破城邑,子女玉帛惟均。”李自成的这一建议得到了执行:“众如自成言。”后来李自成因采纳了李岩、牛金星等文人的谏言,渐渐从流寇转型,“屠戮为减,又散所掠财物赈灾民”,方才化蛹为蝶;而张献忠自始至终,从没改变过其流寇的草莽本性。在他据蜀后期,甚至发展到了“每得一人,榜刺炮烙,必得财物而后已”的地步。
另外,张献忠敛财手段之狠毒之贪婪也非其它农民军首领可比。据《蜀碧》载,张献忠规定不得私藏金银,藏一两的,杀全家;藏十两的,生剥其皮。又鼓励告密,凡是告密并坐实的,就把被告者的妻妾和马匹赏给告密者。“于是豪奴悍婢,争讼其主焉。”有人暗存侥幸,把银两藏在井中或是暗室,被查出后,“亦按连坐法”。如此恐怖的高压之下,海量的财富都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张献忠私囊中。所以,推算张献忠只有区区30亿,才相当于王健林的1/70或马云的1/50,连进入2015年胡润富豪榜的条件都不够,一辈子从不服人的八大王恐怕会从地底下跳起来骂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