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肖珍
摘 要:城市设计空间理念是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方面。文章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实际问题出发,解析城市总体规划中三维空间规划观念的缺失,采用城市设计空间理念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互结合的方式,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促进城市整体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城市设计空间理念;城市总体规划;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4-0054-02
城市三维空间观念上作为城市设计空间理念的核心观念,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三维空间观念的缺失正是城市设计空间理念的缺失,要科学有效地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就需要介入城市设计空间理念,通过城市设计空间理念与城市总体规划两者之间的结合,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1 城市总体规划中存在的问题解析
1.1 城市设计三维空间理念的缺失
作为一种以人为本的技术性工作,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类问题,它更重视的人们对于安全感、场所感、空间舒适程度等方面的设计,满足城市居民对于住房的基本需求[1]。
从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来看,现阶段的城市总体规划主要解决的是规划设计的二维空间问题,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但缺乏足够的战略性,这种缺陷的出现既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特点相关,又与城市建设本身的问题有关;
从城市总体规划的设计者来看,地方政府、管理人员及城市规划人员都缺少一种“生动化”规划的紧迫感与期待,受到传统规划定势思维的影响,认为城市总体规划就是城市职能的合理选择、城市主导产业的较好确定及城市交通问题有效解决等,忽视了城市三维空间思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又由于工作量过高、工作强度过大,造成城市总体规划中三维空间观念的严重缺失,不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
1.2 城市设计法定地位的不良限制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一种宏观战略性指导,它被我国的法律赋予了较高的权利,但是城市的设计仍处于一种尚未法定化的状态,无法与城市总体规划向比较。
一般而言,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主要掌握在当地政府手中,当地政府在提出城市总体规划时,会具有很强的目标性,而对于城市整体设计的空间品质是好还是坏,则基本不再当地政府的考虑之内,这就使得城市整体设计的空间品质缺乏法定的地位。
它本应具有作用与功能受到法定地位的限制,致使城市设计只能作为一种城市形象向外推销的规划媒介,导致城市设计成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真空区域。
2 城市设计空间理念介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方法探寻
2.1 提高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师的素质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设计师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主体与核心,直接影响着城市总体规划的成败[2]。通常情况下,城市总体规划的设计师往往会陷入一种惯性思维,没有反思以往规划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错误,在新的规划中再次出现同样的设计问题与错误。如规划设计师在城市整体网络的设计与城市用地的规划中经常采用刚性边界的理念,运用道路的修筑将自然环境与城市建设分离开来,这一方面致使道路的外围变得边缘化,另一方面降低了道路本身的利用率,另外还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问题,由于道路隔断了自然空间与城市的结合,使得城市街道两侧的空间环境十分匮乏,街道的整体景观也略显单调,缺乏动态的变化感。运用城市设计的空间理念来审视这个问题可知,设计师更适合采用柔性边界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以此缓和自然空间与城市建设之间的冲突。综上所述,城市总体规划人员必须要具有较高的素质与能力,拓宽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设计视野,能够打破传统设计思维的定势影响,通过一些小型城市设计项目的参与,获得丰富的设计经验,为大范围的城市设计项目奠定相应的基础,促进自身整体设计与规划空间感的提高,科学合理的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融入城市设计的观念,促进城市建筑设计与风景园林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形成“地景、建筑、规划”三位一体的设计思路,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效果。
2.2 选择城市总体规划的合适切入点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将城市设计的理念介入总体规划之中,这就需要选择两者之间的切合点,促进城市设计理念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厘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选择合适的切入点,实现两者之间自然融合。从法定规划的视角来看,城市的总体规划与具体详细的规划在某种方面来看都属于一种整体的土地管理设计行为,主要是通过土地来满足城市的运作需要,这就需要城市总体规划要对土地的权属与性质进行确定,明晰土地的开发强度,具体详细的规划则要对城市具体项目与地块进行详细的设计规划。
可见,在城市总体规划与具体设计规划之间缺少一个中间环节,这个中间环节就是城市设计空间的理念,因此,针对不同特点的城市,要采用不同的措施来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之间的相互交叉与融合,如图1所示[3]。
首先,要分层次、分步骤开展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合理的与城市规划体系相融合。从长远的战略性层面来看,城市总体规划的进行要充分的考虑现存城市空间的可用资源条件,合理规划城市空间的弹性发展,依据当地政府指定的相关政策与规定,结合城市规划的具体内容,一方面确定城市空间规划设计的总体目标,另一方面制定具体详细的各个子目标,确保总目标与子目标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另外,城市总体规划要明晰城市设计的总体原则,可采用设计导则的图示化方式,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子目标与城市的未来发展形态相衔接,以此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视化与有效性。其次,要运用弹性思维与方向思维,合理设计城市的总体规划。根据城市设计的总体目标,有效地限制某些因素,积极开发特色城市空间的建设项目,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特色型与整体性的完美结合。最后,利用特殊职能的设计导则,促进城市空间设计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基于城市尺度的分析,探寻城市设计的控制要素,依据城市规划中的划分区域与用地性质,合理的规划设计城市的控制分区,并运用设计导则进行相应的指导,因此,设计导则既要能作为一种上层技术,支撑控制性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又能利用城市空间的可视化方式,合理有效地控制控规中的刚性要素,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整体统一、部分多元、内容生动的设计特色。
综上所述,城市总体规划中介入城市空间设计的理念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城市总体规划中科学合理的运用城市设计的典型性目标与代表性观点,基于城市规划的总体框架,整体判断城市设计的空间特色,彰显城市总体规划与特色规划的不同设计特点,提高城市空间设计中三维空间的有效运用,确定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空间设计的切合点,促进两者之间的交叉与融合。
3 结 语
随着城市规划体系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中需要融合城市空间设计的理念,通过分阶段、分过程、分层次的城市空间设计,将城市空间设计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整个过程中,促进两者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张敏,武敏.城市总体规划中三维空间观——浅析城市设计空间理念 介入总体规划的动力及方法[J].城市发展研究,2013,(3).
[2] 刘险.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2.
[3] 陈坚.生态视阈下的新区总体城市设计策略研究——以连城县北部 新区为例[D].苏州:苏州科技学院,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