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些产品、服务的提供者打着商业秘密的旗号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了切实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不断完善经济法。为此,本文通过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进行概述,分析经济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参考。
关键词:知情权;经济法;保护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面对信息部不对称问题,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消费者知情权概述
所谓知情权是指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自然人、法人等享有的获取信息的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产品与服务出现多样化的趋势。无论是信息资源,还是处理技术的水平,由于交易主体不同,因而也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例如,掌握信息的优劣势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一般通过经营者获得相应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信息往往都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生产经营者不可能全面、客观、真实将信息告知消费者。
二、经济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
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法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实际上就是保护消费者的私权。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它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一方面是国家借助经济法调节经济运行中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对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完善和发展经济法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
(1)营造良好的经济氛围,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遵循丛林法则(优胜劣汰),通过建立和完善经济法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实施保护,一方面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可以营造良好的经济氛围,维护市场秩序。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使得消费者处于信息的弱势地位,在对产品信息、服务信息了解不详细的情况下,与经营者完成交易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忽视了消费者的权利,进而在交易双方之间产生矛盾。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只有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实施保护,不断弱化交易双方的矛盾,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良好的交易环境。
(2)尊重并保护公民个体的劳动权
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其财富是由全体成员共同创造的,这与公民的劳动息息相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交易缺乏公平性,例如,经营者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就不能公平地交换成商品或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实施保护,就是保障公民顺利实现自身的劳动权。对于国家来说,通过制定实施经济法,利用经济法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国民经济稳健发展。
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面临的问题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相关律制度不完善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买方市场,进而培养了经营者的强势习惯,使得其对消费者的知情敷衍了事,甚至不管不问。另外,市场经济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造成一些管理盲区,进而引发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机制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予以保护,同时各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难以真正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2)知情权和商业秘密之间缺乏分界线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了解有关商品、服务的信息,例如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为了确保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制定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一些商品的基本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引发了知情权与商业秘密之间的矛盾,在掌握产品的完整性信息方面,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矛盾。
四、经济法有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体系
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必要的情况下,单独地设置一章详细规定知情权的内容。组织开展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加入知情权的保护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2)强化政府职能,对消费者知情权加大保护力度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职能,对侵犯知情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产品生产方面,不断完善抽查制度,严惩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对商家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评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
(3)合理解决知情权与商业秘密间的冲突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借助法律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涉及的内容、范围等,向消费者公开说明需要提供的信息,对于保密内容严格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利用商业秘密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结论
综上所述,在法治社会,利用经济法对市场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合理解决信息流动的公平性的适度限制信息的合理性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确保社会的公平性、和谐性。
参考文献:
[1]王立志.论经济法的权利保护:以消费者知情权和告知义务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1(31)
[2]杜乐其.政府信息供给义务及其限度——以消费者知情权为视角[J].西部法学评论,2014(02)
[3]徐孟洲,谢增毅.论消费者及消费者保护在经济法中的地位——“以人为本”理念与经济法主体和体系的新思考[J].现代法学,2005(04)
[4]刘惠琴.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权的冲突与协调[J].江苏商论,2005(08)
作者简介:
张硕(1984.10- ),男,汉族,四川人,本科,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