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
通过近几年来对草场纠纷的调解处理,我们发现成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因素,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引发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样化、性质复杂化,调解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已成为工作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近几年因国家对畜牧业的发展及自身农牧民的畜牧发展,现有的草场满足不到现有畜牧的发展,因此村与村之间、乡与乡之间草场纠纷突发,并且有不断激化升级的趋势,已经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草场不被破坏出台采挖虫草的相应的政策法规。因此,如何妥善解决草场纠纷及采挖虫草是当前摆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草场纠纷的现状
边境、乡与乡(镇)及村与村之间草场纠纷日益突出,从个别行为发展到了群体行动、参与人员的层次不断提高、群众解决草场纠纷手段暴力化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待草场纠纷的态度,使草场纠纷成为了影响和谐稳定的隐患,根除草场纠纷刻不容缓。
一是个别行为向群体性、区域化转变。草场纠纷一开始仅是因为个别牧户之间利益问题而引发的,一般仅限于个别和几户农牧民之间,但当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经过长期积累升级,逐渐从个别行为向群体性、区域化转变。例如:日部若古村和居里日岗村之间、沙尔宗乡黑尔亚村与从恩村之间,都已经形成了矛盾纠纷隐患。
二是解决草场纠纷的手段逐步暴力化。由于农牧民的法律维权意识比较淡薄,随着矛盾纠纷的逐步激化,牧民们往往采取过激行为来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采取暴力手段来解决矛盾纠纷的行为越来越普遍。面对草场纠纷,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只是本着发生一起平息一起,没有出台彻底解决方案。
二、引发草场纠纷的原因
在调查分析中发现,草场纠纷即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又有人为原因。
一历史遗留问题,引发草场纠纷。
由最初的草场“大锅饭”逐步演变为放任自流式“私围乱占”,相邻牧户之间的草场租借、前任几节村干部的租借关系。因租借时间的过长演变成仅为占有而产生的隔阂,尽而产生“敌对”的心里,彼此因牛羊马越界而发生矛盾,一直影响着社会稳定,而每当发生此类事件,由于草场使用权属不清,没有明显的四至界限,有关部门在解决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难以办案。
二个人侵占草场引发纠纷。
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草场的载畜负担逐步增多,照成了草场和畜牧的严重失衡,因此每亩草场都成为农牧民关心的焦点。个别农牧民在积极保护自己现有草场的同时,千方百计的想多占一份草场。部分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考虑问题片面,在遇纠纷中,不能够冷静思考,正确处理,大多数从自身角度出发,从而使本来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变得欲发复杂化,继而引发矛盾纠纷,直至扩大发展。
三、调解草场纠纷的措施
草场纠纷矛盾激化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安全稳定,调解草场纠纷中,合理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是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需求。
一是要把调处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积极主动的调查研究草场边界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早制定出解决的方案。对容易或有可能激化的矛盾,或有激化的苗头,应当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竭尽全力使可能激化的矛盾不激化,使容易磨擦的矛盾减少磨擦,认真分析研究草场纠纷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向,建立健全预防、排查及调处工作机制,狠抓草场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作为国家执法机关,运用法律手段,经济、行政等其他手段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不断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民间调解组织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针对不同社会矛盾纠纷,运用不同的调处手段,才能达到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目标。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乡镇派出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做好情报调研和信息搜集工作,准确掌握草场纠纷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把防范工作做到前头,而且,处理群体性事件要严格遵守处置原则,清醒的掌握和控制事势发展情况,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争取主动,区分情况,依法办事,妥善处置。
四、采挖虫草措施及建议
一是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等专项活动,以虫草采挖资源归属、草山地界等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热点问题为重点,滚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从事采挖、销售活动。及时开展防盗、防抢、防骗和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和常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广泛宣传保护草场环境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可持续采挖,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采集管理环境,通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广泛宣传要求群众执行“一人一证”、“凭证采集”的管理制定,任何人上山采挖虫草,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虫草采集证,坚决杜绝挖滥才现象;还要求各户与村里签订安全方面的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加强虫草采挖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虫草采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查究制度。不断探索完善长效机制,使虫草采挖管理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五、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在排查和化解草场纠纷过程中,应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教育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教育和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诚实守信,互谅互解,互帮互助。二是对已出现的草场纠纷,教育广大农牧民群众要依法维权,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申诉,不搞过激行为,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解决纠纷,杜绝无理取闹,影响公告程序和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