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静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选择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实施对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但也暴露出在股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股权激励模式过于单一、对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指标以及行权价格不合理、职业经理人匮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要想通过股权激励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减少道德风险,就要求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外部环境,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同时选择多层次股权激励模式和业绩评价指标,制定合理的行权价格,使股权激励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
我国第一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于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多为创业型企业、高科技产业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处于成长初期,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股权激励的产生背景是公司股权分散化与经营管理复杂化。股权激励的原理就是当被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贡献达到考核指标后,对激励对象授予一定的股权性或股票收益,从而赋予激励对象以股东身份分享公司利润、参与公司决策,同时承担与之相对应的风险,让公司利益与激励对象的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鼓励被激励对象努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股权激励理论的基础理论有公司治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等。
一、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现状
(一)股权激励的对象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参与股权激励的人数在逐年逐渐扩大,且激励对象不仅仅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股权激励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不能作为激励对象。从公布的年报可以看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占比重有上升的趋势。高管所占比重有下降趋势,这主要是归咎于创新是创业型公司的灵魂,因此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是至关重要的。
(二)股权激励的模式过于单一
创业板上市公司目前的激励模式主要有三种: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其中股票期权应用最广泛,占比高达89.9%,股票增值权应用最少。这是因为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使激励对象在一定时期享受期权权力时不负期权的义务,这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同时其能改善现金流减少处于初创期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金支出,鉴于此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都青睐于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但这种“一篮子”式的激励模式掩盖了股权激励多效应式的优势,使其不能发挥更好的激励作用。
(三)业绩评价指标单一,易被操作,股权激励形同虚设
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多数是以行权价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合理的行权条件能够激励管理者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提升股票的价值,同时股价的上涨又能够使管理者实现自我升值。道德风险下高管在利益的驱使下会操纵会计盈利指标,牺牲公司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自身绩效的短期最大化。管理层的这一行为弱化了股票市场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形成了管理层激励的“壕沟效应”,使得股权激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四)行权价格设置不合理
行权当日股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就是股票持有人的收益。行权价格过低,管理者不用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达到相应的行权要求,获得奖励。但起不到激励管理者努力工作的作用同时还会损害股东权益。若行权价格定的过高,行权困难将会打击管理者起不到激励效果。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倒挂现象或溢价现象比较严重,这是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处于初创期,公司发展的比较快,伴随着股价变动较大,从而很难设定合理的行权价格。
(五)高管离职门槛低,离职率过高,长期激励效果不显著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激发其内在的潜能,缓解委托代理理论存在的问题,使其能全心全意为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服务。但股权激励也对职业经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中行权价格不合理给管理者开出了“绿色通道”,明显偏低的行权条款使股权激励成为给管理者“派红包”。他们中的很多人拿到好处就辞职跳槽。同时股票期权的禁售期基本上是半年或者一年,有些公司甚至没有禁售期,这就使“辞职套现”现象频繁发生,主动请辞的高管中有很多人直接或间接的持有股份,并在辞职后立马套现。这与股权激励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二、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策
(一)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外部环境,建立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股权激励的实施是在资本市场的大环境下进行的,但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在,所以实施股权激励的前提就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建立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因为经理是股权激励实施重要对象,经理的“质量”决定着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针对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职率高,离职成本低,以及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匮乏等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首先,要对“职业经理人”,有一个全新的界定。同时可以为每一位职业经理人建立全新的电子档案系统,给职业经理人贴上“标签”,追踪其能力和诚信记录。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同时创业板上市公司要提高经理人恶性离职的成本,如适当延长股票期权的禁售期等。
(二)综合股权激励模式的优势,多样化选择,降低风险
每一种股权激励模式都有其优缺点,这就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进行选择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不要仅仅局限于某一种模式的使用。作为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其运行机制有一个重要的假设前提:证券市场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但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有效性不强,在牛市的情况下,哪怕激励对象不努力工作,公司股价也会由于大的宏观环境而上升,因此到了行权期,激励对象轻而易举的就能拿到奖励,股权激励的效用就不明显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在选择股权激励模式时要综合各种模式的优缺点,多选择模式如延期支付、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等以减少风险使股权激励真正起到效果。
(三)完善业绩评价指标,建立多元化绩效指标考核体系
从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看,单一的绩效指标已不能充分放映管理者的努力情况,而且单一的指标易被其操控与实施股权激励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创业板上市公司应该根据公司内外的环境制定多层次的指标体系。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考虑到同行业的整体水平,利用标杆管理的思想,将自己的业绩与行业的标杆企业对比,增强企业竞争力对业绩指标进行横向管理。增加一些非财务指标,例如市场占有份额,与龙头企业的距离是否在缩短等。同时也可以借鉴国际通用指标如“经济增加值”,相对于传统的指标它具有发展性和预测性,考虑了对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的评价,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时期,其人力资本和研发费用都很多的特点。
(四)制定合理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的过高或过低都将损害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当前创业板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行权价倒挂或溢价,不仅与我国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的宏观环境有关,更重要的是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有关。目前我国使用的是股权激励计划的草案公告前的股价,但是根据国际上目前的实施情况看,把付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时间确定作为行权价更为合理。因为在此情况下激励对象只能从因公司业绩的增长所带来的股价上升中获利,符合股权激励的初衷。同时鉴于我国资本市场有效性弱的特点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可以借鉴国际上通用的行权价格指数化来确定行权价格。
三、总结
近年来在大的宏观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选择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在股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股权激励的模式过于单一,对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指标以及行权价格不合理,职业经理人匮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因此要想通过股权激励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减少道德风险,就要求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外部环境,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同时选择多层次股权激励模式和业绩评价指标,制定合理的行权价格,使股权激励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