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贤强
1963年到1966年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于广大农村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在“四清”运动中,不同身份的人员受到运动的影响各异,他们出于各自利益诉求做出了不同的应对举措。
一、贫下中农最有话语权
“四清”运动期间,农村最安定的人员便是贫农、下中农,他们在整个运动中是工作队团结的对象,无论是对“四不清”干部开展批判,还是斗争“四类分子”,都是工作队依靠的力量。因为他们不是基层干部,不存在贪污盗窃、多吃多占、强迫命令等问题,也不会因为成分不好受到运动的冲击。中央的文件多次强调,“党在农村中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1]p316。在党的政策作用下,贫下中农是“四清”运动期间农村社会最有话语权的人。而基层干部由于“四不清”等问题,在此期间经常处于被清查的境地,他们的权威很大程度上被削弱,并且中央规定“贫下中农组织应当在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首先是在基本核算单位建立起来”[1]p320。建立贫下中农组织,其目的就是为了协助管理社队事物,并对社队干部进行监督,运动中帮助工作队开展工作。四清工作队进驻农村后,选择扎根串连的对象也是农村的贫下中农,工作队与他们同生产、同生活、同学习,通过他们熟悉农村的真实状况。贫下中农在农村社会属于根正苗红的一类,当时各级政府对农村社会进行治理,依赖的主要力量就是贫下中农,“四清”运动中对干部整治、对敌人斗争、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等工作都必须有赖于贫下中农的鼎力支持,是确保运动能够开展的根本前提,否则作为外来力量的工作队进入陌生的社会环境难以开展工作;同时这也使得工作队在运动中团结好贫下中农,并站在贫下中农的立场去审视农村社会问题。
从整体情况观察,贫下中农在运动中没受到冲击,个别贫农、下中农因与“四类分子”存在婚亲、血缘关系而受到批判的情况,相对而言只是少数,绝大多数贫下中农在运动期间能够高枕无忧,他们是运动的支持者和受益者,能够在运动中提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
二、基层干部处于被清查境地
“四清”运动的发动与农村基层干部严重的“五风”问题存在着必然联系,并且中央高层将基层干部的问题与阶级斗争问题、反修防修问题等相提并论,认为这些问题存在内在的关联性,虽然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但是整顿基层干部问题乃是运动的重要内容。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基层干部是所任职区域的掌权者,他们手中的权力能够触及农村社会的各个角落,普通群众特别是“四类分子”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都必须受到他们的管理。但是权力一旦不受约束必然会产生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农村基层干部身上也不例外。在农业集体化年代,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农村基层干部将手中握有的权力用到了极致,充当了农村社会的全能管理者,这也无法避免地导致农村基层干部问题的严重,最突出的表现在贪污受贿、多吃多占、打人骂人、强迫命令等方面,这些问题引发了中央高层领导的忧虑,毛泽东曾对基层干部问题作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2]p349的评价,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基层干部存在的上述问题是普遍性的,其根源实质在于高度集权的公社体制。
鉴于当时农村社会存在的情况,特别是基层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中央决定开展一场群众性的运动,予以彻底解决,“四清”运动便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在全国性的“四清”运动开展以前,部分农村地区就已经开始了“三反”“小四清”等一些整顿社队的措施。1963年5月20日,中央下发《前十条》,全国农村大范围的“四清”试点工作开始,对干部主要是采取“洗手洗澡、自觉交代”的办法,这个时候阶级斗争的氛围还不算重,对干部主要还是经济上“四清”,并让他们按照实物价格退赔侵占集体的财物。但是很多干部在这一阶段存在抱怨情绪,有的说:“当干部没有好下场”。有的说:“不如当个社员,自由自在”。说明有些干部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去思考党中央的政策。
1964年,刘少奇挂帅“四清”运动以后,在毛泽东“三分之一社队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基础上,又提出“三分之一打不住”这样一个说法,实际就是运动中“左”的思想更为严重了,最初以经济清查为主的运动转变到以政治清查为主,辅之以经济清查、组织清查、思想清查,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在运动中得到彻底的揭露,甚至有些问题被人为放大和加重。这些清查举措给基层干部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担惊受怕在所难免,虽然中央强调运动中不准打人、体罚,但工作队在执行政策时常会偏离中央的政策规定,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对基层干部残酷斗争的案例。例如:甘肃张掖地区“四清”期间对基层干部严厉批斗,畏惧自杀的社队干部达87人[3]p188;江西瑞金“四清”试点大队对干部进行罚跪、游街、软禁甚至酷刑[4];北京通县工作队员不但打人、体罚,还让亲属陪斗[5]。可知在“四清”运动期间,还是存在农村基层干部被严厉斗争的事实。1965年1月,中央下发《二十三条》后,对农村基层干部强调要结合,对基层干部的斗争才逐步缓和。
“四清”运动期间农村基层干部处于被审查的境地,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很多基层干部在运动期间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的状态,比如担心官职不保、声誉受损、利益被夺、政治批斗等等,这是当时政治运动中基层干部都会有的心境。这种担惊受怕的心理状态,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群众运动是非常有声势的,不是搞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也说明基层干部自身确实存在问题,倘若自身完全不存在问题,往日所言所行完全符合党员干部标准,在任何审查活动面前也无须害怕,可坦然应对。
三、“四类分子”受到打击批斗
“四类分子”是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年代对农村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总称。“四清”运动中,他们作为“阶级敌人”受到了严厉的打击与批斗。
“四清”运动是“阶级斗争”思维下的产物,农村社会出现的很多问题都被认为是阶级敌人破坏所致,阶级敌人“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2]p349,为此对他们开展阶级斗争是必要的。而“四类分子”作为现成的阶级敌人,对他们开展斗争不需要像查找干部问题那么麻烦,他们身上的政治标签就必然使得他们在政治运动中受到冲击。
当然,对“四类分子”的批斗使得很多的民众产生疑惑:有的人认为“四类分子”在生活上低于农村平均水准,政治上处于社会最底层,部分“四类分子”还限制了人身自由,没有必要对他们搞什么阶级斗争[6]p114;有的人还认为“四类分子”在公社受到了专门的监督、教育和改造,他们有些人还是老老实实接受改造的,再搞阶级斗争弄得人心惶惶,过不上安稳日子[7]p218。这些表明部分农民群众对于运动中的阶级斗争是不理解的,同时也间接地反映了“四类分子”在当时农村社会所处的地位。
但是,在当时的政治氛围下,加之中央政策明确规定“四清”运动中“阶级斗争”是要点之一,在整个运动中“四类分子”一直是处于被教育或斗争的境地。“四清”运动中对“四类分子”的斗争有时是激烈的,甚至出现有的“四类分子”畏惧自杀的现象。“四类分子”的存在是当时社会政治背景下的特殊产物,他们在整个农业集体化年代因政治成分而备受歧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因身上背负明显的政治标签而首当其冲,这是当时政府治理农村社会的一种手段,因为打击阶级敌人既能有效震慑确有破坏行为或思想的人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安抚广大群众对于现实状况的不满,起到稳定农村社会局面的功效。
“四清”运动中“四类分子”的被动挨斗是不可避免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确实存在破坏行为,需要对这些人进行批判斗争。但是大多数“四类分子”在公社体制的管束下还是比较老实的,能够接受改造,对他们开展大规模阶级斗争有时候显得有些过头。
四、积极分子的产生和热心参与
所谓积极分子,一个前提就是政治身份清白的人,他们不占有专门的权力职位,但在政治运动中能够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都有一些积极分子参与其中,“四清”运动也是如此。
“四清”运动积极分子的产生和热情参与运动,除了高度的政治热情驱使外,有维护自身利益的动机,最起码能够体现他们积极拥护运动的政治态度,能够使得自己免于成为运动的对象。此外,政治运动一般伴随着比较大规模的干部队伍更替与补充,运动中的积极分子首先就成为上级组织选拔与考察的对象,这些积极分子主要用于“替换原有骨干中相形见绌的分子,或腐化了的分子”[8]p898。
从党的政策层面讲,中共中央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提出了“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战略设想,在其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在基层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各地对于革命青年及积极分子的培养会更加重视,能够提高青年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性,使得他们更加有意识地参与到政治运动中来。从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而言,农村人员在当时能够改变自身所处环境的方式是非常少的,正常的就是升学与参军两种途径,但是受各种条件限制,能够通过这两种途径转变农民身份的机会不多。参与政治运动成为“积极分子”或“接班人”,有可能造成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这便成为当时农村人员主要是农村青年比较现实的考量。
在“四清”运动中一些积极分子崭露头角,积极协助工作队开展运动。工作队“在村期间对村庄事物拥有最高决定权”[9]。积极分子积极响应工作队的号召,也是由于工作队在村期间能够一定程度上左右农村人员的政治前途。两者在运动中出于各自需求经常能够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
积极分子参与“四清”运动是群众运动的必然,其中社会因素是根本,政治因素是主导,个人因素是基础。积极分子热心参与,表明他们借运动之机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个人前途的心愿。运动对于积极分子的个人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
“四清”运动在农村开展,农村社会不同身份的人员受其影响是决然不同的。作为中共在农村最信赖最倚重的贫下中农,在运动中不仅没有受到冲击,反而在农村社会的影响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在整个“四清”运动期间一直担惊受怕。“四清”运动对于纠正农村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解决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使广大农民长期忍受权力异化的怨气得到释放,在一定程度上消弭潜在的农村社会矛盾。政治成分问题导致“四类分子”在运动中首当其冲,接受批判与斗争难以避免,这种斗争的严厉程度普遍超出了中央的规定,造成了农村社会紧张的气氛。在运动中有一部分积极分子,积极配合工作队开展运动,这些人员怀有政治使命感,但是内心也存在借运动之机谋求自身发展的愿望。总之,上述农村不同身份人员在运动中的不同境遇,说明了“四清”运动对于个体的发展影响是不同的。这种影响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促成的,占主导因素的是党的政策。“四清”工作队是运动的开展者,他们对农村问题的看法及执行政策时的具体做法也能对农村社会个体的境遇产生直接影响,农民个体的政治成分、政治热情、社会关系、过往历史等因素也影响到自身在运动中的沉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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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林小波.“四清”运动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4.
[8]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9]李里峰.工作队:一种国家权力的非常规运作机制——以华北土改运动为中心的历史考察[J].江苏社会科学,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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