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
除了汽车、手机造成的“自燃”维权事件,报告期内出现了洗衣机类的家用电器出现自燃的消费者维权案例。
4月16日,在福建省福安市步上村发生一起火灾事件,消费者反馈情况如下:某品牌洗衣机消费者陆先生家人正在家中用某品牌洗衣机自动清洗衣服,突然间洗衣机发生自燃,引起家中严重火灾,当时家里有一位老人和两个年幼孩子,而老人被当场吓得进入医院抢救,还好最终并无大碍。事后,陆先生与该洗衣机厂家客服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给个态度,“但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该公司也未成表态,态度极其恶劣。”陆先生投诉,希望厂家给出明确的回复。
夏季天气炎热,家电容易发生自燃,近年来关于家电自然引发的火灾不时见诸报端。据统计,包括洗衣机、空调、吸油烟机、热水器甚至饮水机在内的几乎所有家电都有自燃情况发生。来自公安部沈阳消防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1年火灾物证鉴定中,电器产品自燃引发的火灾案例占13.11%。
按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要求,厂家须标明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例如,彩电8到10年、电热水器8年、空调8到10年、洗衣机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2到16年、个人电脑6年、电风扇10年、微波炉10年、燃气灶8年等。不过据家电销售人员介绍,家电的产品说明书中一般都会标注使用年限,但很少有消费者留意。
当家里发生家电爆炸、自燃等恶性事故,消费者进行索赔时,往往会被商家以种种理由予以推卸。这时,消费者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挽回损失呢?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首先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通过认证的合格产品。如果发生家电自燃,消费者要保持冷静,马上报警。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好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勘查现场,查明火灾原因,最好形成书面材料,以便将来作为索赔证据。还要迅速通知商家到现场查看,由商家找厂家出面处理,消费者向其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厂家拒绝赔偿,或双方因赔偿额发生争议,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可诉诸法律。
在家电发生自燃后,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如果自燃是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即便该产品已经超出了国家三包期,只要在安全使用期内,厂家及商家就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
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如果是消费者自找非厂家特约维修部门维修而导致的产品损坏和自燃,厂家不承担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承接维修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索赔。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街头维修游击队没有相关维修资质,更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一旦发生纠纷,维权会非常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