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明确自7月1日起,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将执行更严格配置标准,并禁止配置高端设备、豪华家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新规明确,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此外,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新标准涉及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共包括通用办公设备和通用办公家具两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