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
[1]
当老王还被叫做小王的时候,当小王还没追到小黄的时候。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句话如此悲伤?
[2]
“当年追我的人可多啦。各种各样,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那时候没有什么浪漫主义罗曼蒂克,统统没有。年轻人家里穷,喜欢上了,那就追呗。偷偷写个情书,塞在女同学的抽屉里。成功了,也只敢牵个小手什么的,生怕被老师发现。有的倒霉的,街坊邻居都会知道,丢脸死了。
“你问我为什么会选择老王,这个,说来话长。欸,还真有些年头了。那时候,他还是小王,瘦得跟猴样。我家里人开始不大喜欢他,那怎么办?送礼呗!鸡鸭鱼肉,挨个送个遍。一来二去,家里头就会觉得这小伙子实诚、大方、可靠。那时候鸡鸭鱼肉挺金贵的,平时也只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吃。再加上小王到我家要跋山涉水的,特别到冬天,风直刮,雪下得也紧。小王来了,都成雪人了。
“后来,家里人同意了。我同他恋爱。哦,那时候我都在厂里上班了。小王也在厂里,合着好几个同学。我干的是装电子的活,伤眼睛得很。你看,我现在都近视,度数还挺高。奇怪的是小王眼睛一直不错。干了几年以后,我同他领证结婚。说实话,我觉得自己进狼窝了,就这么把自己给卖了。
“我结婚那天,本来是阴天的,只是走到一半,就开始下雨,还挺冷。哦,好像是冬天,是冬天。我当时穿的婚纱,有点薄。又因为下雨,路变得很泥泞,还有些水坑,车没法过。我没办法,只好下车,托人去买了一套方便一点的衣服,就在车里换了。然后走到老王家去。晚上的时候,我去找那件婚纱时,才知道那是租的。我要死要活都没留下来。
“说真的,老王一生不欠我什么,就欠我件婚纱。”
[3]
晚上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打开门时,老王和小黄都已经睡了。偶尔小黄会躲在被窝里用手机看韩剧,露出的一点点灯光像我小时候偷看小人书一样。
洗澡水一般都已经备好了,手试探着,会有些烫。老王说这样洗不会感冒。我信。中午吃饭的时候有时间我们会一起吃,老王和小黄会一个劲儿地给我夹菜,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其实我不止一次地嘲笑过小黄的饭菜煮得难吃,小黄没办法,最后只好弃锅。我喜欢边看电视边吃饭(这是个坏习惯),为了改掉,小黄会把我按在餐桌上。
饭菜热气腾腾,眼眶热气腾腾,心也热气腾腾。我总是觉得突兀,不习惯这场景。说实话,一起吃饭我都不敢奢求,我总是觉得要很久之后才能实现。而现在却来势汹汹,让我不知所措。心被热流包围,不适应的反抗,却被软化到无力,软绵绵地被征服。
中考之前,老王和小黄一直在上海打工。同多数人一样,为了家庭为了生活被吸附在那个城市,无力挣脱。我总是思考他们在上海的生活,毕竟,与我不同。我只是觉得我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联系很少。这句话我没敢对老王小黄说。
可幸还是可悲呢,中考之后,他们回来了,功成身退,辞了原本优越的工作,回乡归隐。
老王说,人老了总要回故土的。死了也要葬在故土。
我上前捅了他一个胳膊肘,白了他一眼。
“说得你好像老了一样。”
[4]
“结了婚以后,第二年生了你,然后我们就出去打工。当时年轻人几乎都走了,家里只留下老人和小孩。我和老王一步三回头,像生离死别似的离不开你。
“来到上海,繁荣得让人惊叹。我和老王在餐馆找了一份工作。那时候工资低得很,一个月才800块。但拿到第一笔的时候,老王高兴得像中了500万一样。当天晚上,他拿出一件大衣,说是送给我。当时我不知道那件大衣的价格,后来才知道,200块。我骂老王败家,我说我这个女人都不败家,你个大老爷们儿居然败家。我都气哭了。那时候我们没钱交房租,只好住亲戚家。工资还这么低,咋能这么花。结果老王笑着摸摸头,有些不好意思,说结婚没给我买婚纱,心里愧疚,要给我买一辈子的好衣服来补。我哭得更厉害了。
“老王,老实得很,待我很好。我身子弱,在姊妹里是最小的,什么都不会,他就什么都做。有时候你奶奶说我点什么,老王都护着我。
“到上海几年后,日子慢慢变好了。整天看车水马龙,自己也想挣下座金山银山。老王说我们没变什么,可我琢磨着,到底还是变了的。”
[5]
最近几天期中考试,老王对我渐渐严格起来,特别钟意于“你昨晚有没有写小说”这个问题。我看着他未打理胡子拉碴的脸,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抓起书包,飞快地逃出门去。
有时老王会起来很早,四五点就出门去。最近老王和小黄合计租了一个店面,开始卖东西。说是为了生计。
店面就在公交车站旁,每天我都会经过那儿,却不愿意多看老王一眼。
老王的脸一定模糊在氤氲的晨雾里。老王一定忙碌到不会注意我的经过。
昨晚老王站在楼道里,拎着桶油。夜色模糊,路灯昏黄,加上我有点近视,没认出来是他。只看见一个中年男子稍微臃肿的轮廓。我心一紧,想起最近流传的暴力事件,来不及多想,立马向楼上飞奔而去。
跑到一半,才发现后面跟着老王,气喘吁吁地,很莫名其妙却还是笑着,“你跑什么呀?”
“是你啊!”我恍然大悟。
老王再次笑了笑,一脸憨厚。
最近几年时光让他臃肿不少,啤酒肚什么的也起来了。可老王一直是个好男人,不抽烟不喝酒,视力也一直不错。我就觉得他没老,一点儿没老,也不会老,永远不会。
想到从前老王要我用一种水果形容他,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石榴!”
老王问为什么,我说,“石榴啊,不好吃,而且麻烦,需要吐很多籽儿。”
老王不开心地笑了笑。
我撇了嘴,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背,做出一个滑稽的表情,“嘿!小伙子!”
[6]
“还记得你第一次来上海吗。那时候,2007年,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你都这么大了。这人呐,不能想,日子就像水一样,哧溜溜就跑了。
“你总要让我说以前的事,好了吧,现在终于说完了。哎呀——身子都酸了。”
小黄支撑起身,我给她加了两个枕头靠上去。一个小时过去了,点滴也快打完了。我叫了护士来换瓶。
小黄面色红润,不像在生大病的样子。记忆总是让人痴迷,对于小黄来说,或许是很好的治疗药物。啰啰嗦嗦,小黄把大半生都回忆了一遍,也还不嫌累,拉过我的手拍了又拍。我心咯噔一下,这手,其实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细腻,甚至可以感觉到那细小的皱纹透过肌肤、血液,编织成心脏——我同她的血脉,至亲的血脉。而我又觉得,这只手在迅速苍老,最后萎缩在手心,消失不见。
就这么不见。我突然很想用力抓住她。
抓住她的指甲,抓住她的头发,抓住她的手臂,抓住她的脚踝,抓住她的身体,尽力地搂向我,向我靠近。亲吻她,轻轻对她说,“别放开我。让我们沉下去。”
小时候,我调皮,喜欢玩水。那时候离家不远有一条河。因为是农村,洗衣服都在那儿。河里有螃蟹有鱼,我记得很清楚。水很清,石头大小不一光滑圆润。小黄牵着我的手,说要和我一起去往河的上边。我顺着她的指引跨过一块块石头。头顶是树,阳光被遮住,吸一口气,感觉肺里都是水。我的手也好像是湿漉漉的,湿漉漉的双脚走在湿漉漉的青苔上。
都是水。记忆里空虚缥缈的水汽,握紧什么都没有的水汽。
后来,我掉进了河里。没有征兆地,脚下一滑,忽然失重。挣扎,水花越来越大,呛鼻,吐水,我觉得自己像一条鱼,又像一条狗,一条掉进水里快被淹死的狗。
但我找到了那条手臂,那条半截手臂,恍惚中,迅速伸进水下那个世界的手。
我抓住了它。
我觉得小黄将我拉上来一定用了很多力气,不然病床上的她不会显得如此苍老。很细微的苍老,在一举一动之间,在她说每一句话的时候。岁月的尾巴轻轻地扫过我的脊背,却让我不寒而栗。
这人呐。她总这样说。
窗外有霾。霾字下面藏伏着一只巨大的兽,安静地沉睡着。
[7]
小黄病了,老王也暂时放弃了对我的辖制。晚上的时候他悉心去医院照顾小黄,而我在家肆无忌惮地将键盘敲得啪啪直响。写累了,抬头看到两张画。一张是少女时代,另一张是李敏镐。
突然想起这件事。
小黄是个韩剧迷,尤爱帅男李敏镐。曾多次拿其海报对准老王的脸进行对比工作,在此期间还多次发起类似“你俩是一个档次的吗”这样的语言攻击。对老王造成了无法形容的精神伤害。并且老王觉得很委屈,这年头吃醋也不能乱吃。悻悻地,当天晚上出去买了一张少女时代的海报。回来后,极招摇地贴在墙上,并向小黄炫耀道,“你看我用与你相同的钱买了九个人!这么划算!哈哈,比你的还养眼,啧,九个人啊……”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老王很聪明。真的!
刚才老王回来了,见我又在敲字,不开心,刚想开口。我立马换上严肃的表情,“啪”合上电脑。
“小的这就去学习!”刚想撒腿就跑,却被老王抓住。
奇怪的是,老王笑眯眯的,“这次写八个小节吧,祝我生意发财。”
我狐疑地看着他,小声地答道:“好……”
他倒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咦?这么快就答应了啊,那我来奖励一下你,给你说个故事吧!从前……”
“不要!”我落荒而逃。
[8]
嘘——让我们一起来听个故事。
从前,当老王还被叫做小王的时候,当小王还没追到小黄的时候……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故事里的人如此幸福。
因为——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