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
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速度的加快,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企业科技创新、自主研发的能力,这也成为政府未来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科技型企业作为实施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主力军,理应承担起主要责任,但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在发展初期如何获得资金支持进而加快科技创新已成为众多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瓶颈,构建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主要是要求政府加强金融对科技的推动作用,从金融的视角构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为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壮大保驾护航。
一、构建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必要性
加快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速度与规模。科技型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急需大量的资金进行科技研发,而本身企业所拥有的有形可抵押物品又比较少,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成为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最大担保物品,但很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考虑到自身利益,一旦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担保的无形资产经过市场的变化,价值会发生较大缩水。所以,缺乏有权威性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仅靠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就放贷显得十分谨慎。为此,如果由政府牵头,成立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担保机构,设立专门的担保基金用以支持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担保,对于科技创新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可以放心地将更多资金投向科技型企业,为企业的研发提供资金保障,加快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速度与规模。
降低风险。对于大型科技型企业来讲,将知识产权作为担保进行融资会较好地被商业银行所接受,因为这样的企业到期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小,而对于中小科技型来讲,情況就不太一样了。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等原因,科技创新受到各个方面的限制,投入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有可能短期内不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当银行的贷款要到期时,就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银行内部的不良贷款率会上升。但如果有了这种融资担保基金,银行在审批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时,可以大大降低对后期企业无法贷款的顾虑,一旦企业到期无法按期偿还款项,可以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动用担保基金向银行进行补偿。
融入国际经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从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十分惊人,但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受到严峻的挑战,科技型企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客观地讲,产业转型升级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此,政府有必要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壮大,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就是一个相当有必要的选择。另外,近几年来我国对科技型企业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从《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继完善,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观念更加明显,促使企业更重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回顾美国过去20年的经济发展历程不难看出,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在美国科技型企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联储仅在2014年一年的时间里就对国内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注入2000亿美元的资金担保,给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每个州都有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担保银行,政府直接为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提供担保,最高承保损失可达80%。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我国科技型企业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我国能建立针对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担保基金体系。
二、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运作模式
1.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对于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这是由该种担保基金的性质所决定的。从中央科技部成立专门的担保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省市对科技创新的贡献度和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来制定分配的资金比例。以专利为例,根据2014年全国的统计结果显示,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四川、山东、湖南、福建、湖北分列前十位,可以欣喜地看到,内陆地区的科技创新获得了迅速的增长,所以在财政重点支持东南沿海一带省市的同时,应大力关照西部省份。
民间资本。随着科技型企业的迅速发展,有一部分民间资本也感觉到高新技术这种“朝阳产业”具备极强的竞争力,纷纷跃跃欲试,虽然融资担保基金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但为了实现担保基金来源的多元化,在不改变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间资本还可以盘活现有资产,以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给予回报,根据我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人民币存款余额突破百万亿元大关,这么多的资金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场所放置以便能跑赢通货膨胀,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的构建有利于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更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
科技型企业的集合资本。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进一步深化,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经济形势的转变对科技型企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使科技型企业能够获得更好的资金支持,不妨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当一家新的科技型企业成立时,要求在经营成本中单列出一块资金作为对担保基金的原始启动金,地方政府或是行业协会可以出面组织协调成立专门的集合资本管委会,缴纳份额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原则上至少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1%,多缴纳的企业未来获得担保基金的数量也相应较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数量也就会较多。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科技型企业的集合资本并不是类似于财产、人身方面的保险金,每年科技型企业如果在担保过程中不存在违约情况,可以向集合资本管委会申请返还资金,如果企业在当年内出现违约事件,则这笔资金将作为原始启动金继续滚动壮大,并且可以将多余资金奖励给当年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
2.担保基金的管理
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由于会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在设立初期就应该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障资金的安全与收益并行。政府部门指定的担保机构应有一定比例的政府注资,担保机构可以按照独立核算、独立支配的原则,专款专用,最终审批时应有两位分管领导同时签字方可实施,避免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发生,当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进行资金担保时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以弥补担保机构各项成本支出。另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担保基金可以适当购买一些风险相对较小的国债、短期理财产品、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债券,确保担保基金能保值增值,但严禁出现担保基金投入高风险的股票、信托基金、期货的行为发生。担保基金在初期除了为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外,等到运作成熟后,可以扩展为企业注册担保、票据融资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多种形式。[1]
3.担保基金的流程设计
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在对企业创新技术、成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定国内真正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优先给予担保。首先,由地方政府指定一家具有资质、权威的担保机构对递交申请的企业进行初审,就企业的技术能力水平、财务状况、产品市场前景做出一個最基本的评估。一旦通过以后,进一步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复审,把企业内部的情况设定为一个总的指标,下面再分设若干个子指标,每个子指标设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等级,然后由担保机构的评审委员会深入要求担保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就评审时企业递交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实并打分,根据书面的评估与实地打分进行加权汇总,最后以评审报告的形式给出该企业的资信级别及相应可担保的规模。其次,当评审阶段完成以后,就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担保过程。评审委员会将评估报告发给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坚持“能保则保”的原则,扩大担保基金的受益面,与企业签订担保协议,收到企业交纳的手续费,随即向商业银行开具信用保函,银行根据科技型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和担保机构的保函仔细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向企业发放贷款。最后,款项到账后,担保机构应定期对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贷款到期后,科技型企业偿还贷款,担保协议解除,如果要求新的贷款,可以再次向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申请。[2]
4.担保基金的代偿等事项
设立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这本身是一项对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纵企业肆意违约,放任到期拖欠贷款的行为发生。因此,作为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而言,当为一家科技型企业成功办理贷款业务后,需要配合银行对借款企业的资金管理,督促其按时还本付息,可以在贷款到期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企业进行还款提醒,确定企业到期无法还款的,担保机构就要开始准备动用担保基金进行代偿。[3]需要指出的是,代偿率可以根据企业、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签订的协议来确定,一般来讲,担保机构承担80%的资金量,银行自己承担20%。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担保机构向科技型企业进行追偿,在追偿的过程中,担保机构可以审查企业在未来三个月内是否有到期的远期承兑汇票,可以要求企业在汇票到期时先行还清担保机构的代偿金额,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不记入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因市场状况不佳确实无力偿还时,担保机构可以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款项,省财政厅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该企业进行再次评估,一旦结果显示该企业已无成长潜力,则在核销的基础上可以联合担保机构对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拍卖,所得资金用以代偿损失。每年各省财政厅还应根据财政预算对融资担保基金进行补偿,主要是用以充实基金,更好地发挥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俊华,黄思嘉.知识产权政策评级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其应用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9(7):17-21.
[2]李毅.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信用担保缺失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08(10):53-57.
[3]龚宇.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变迁——“次贷危机”下的反思[J].证券市场导报,2008(7):56-60.
责任编辑:高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