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春
坚持“打铁还要自身硬”、从严管理干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他再次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强调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从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党中央以抓作风、改作风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公务活动、生活待遇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日报》调研组2015年的一次调研显示,对于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效果,有效样本中超过七成表示“比预想的要好”,59.3%的人认为干部的干事环境变好了,50.3%的人认为干群关系改善了,51.7%的人感觉干部的为民意识增强了。系统梳理十八大以来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需要统筹把握好的重要关系,对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的鲜明特征
治国之要,治吏为先,这是为古今中外历史所证明的一条重要的经验启示。但从历史上看,虽然一些政权政党都很重视从严管理干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效果并不尽人意。与之相比,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却在很短时间内打开新局面、形成新气象。探索其原因,就在于其具有清醒认识和独特理念,并在这种认识和理念的指导下形成了不同于以往的鲜明特征。主要是“四个突出”:
突出领导干部带头,由上而下,以上率下。中国自古以来十分讲究“以上率下”、“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行事作风,很容易直接影响到下属乃至整个治理范围内的政治生态。从人数上讲,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一把手,属于总体上的少数人,但从影响力上来讲,他们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的首要特征,就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级为下级做表率,班长为班子成员做表率,最终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带动形成了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以作风建设为例,这是一个顽疾,但这几年有了明显改观。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党中央率先垂范,中央政治局带头,以“八项规定”严管自身,以上率下、以上促下,推动了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正是因为从自身做起,其示范效应和影响力就非同一般。
突出先进性示范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坚持党纪严于国法,以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为依据,突出干部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而不是把干部管理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低水平上。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干部队伍建设提出“20字”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做“四有”干部和“四个人”等要求,树立了鲜明导向和很高标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既管经济纪律也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特别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在干部管理上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第一准则、第一要求。二是既管“大事”也管“小节”。注重细节小事,落细落小、动辄则究,引导干部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既管领导干部本人也管家庭成员。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大都与不能正确对待处理亲情友情有关,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从江苏来看,省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2015年专门制定《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行为底线,有媒体称为新时期江苏党员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突出永远在路上,动真碰硬,持而不息。从严管理干部作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不仅仅有具体制度措施层面的原因,有时更多的还是个态度问题、决心问题。这些年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 2013年中央清理党内制度法规之前达到近4000多条管党的制度,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不够。有鉴于此,中央明确提出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从实际看,这两年对一些过去很难解决的问题,比如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中央下决心治理,就能取得成效。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重申,“打铁还要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并提出“两个没有变”和“四个有足够自信”,再次彰显了中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突出失责必问责,强化担当,落实责任。中央明确强调,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把对每个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配合责任划分清楚,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谁负主要责任就由谁负主要责任,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主体的责任。由于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一些领导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在面上形成有力震慑。过去,管理干部的责任常常嘴上说起来重要,实际工作中往往次要甚至不要,很少有领导干部因此被问责追究。现在,干部管理责任已经不是一句空话,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普遍把领导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真正把从严管理落到了实处。
当前从严管理干部需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江苏,首次系统阐述了“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五个方面要求。这 “五个要”,从管谁、管什么、怎么管,到谁来管,构成干部管理的紧密链条,丰富发展了我们党的从严管理干部思想,明确了从严管理干部的总体方向。江苏省委专门出台《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有力推动从严管理干部从一时严向长久严转变、从重点严向全面严转变、从被动严向主动严转变。从具体实践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重点做好。
确保管理对象全覆盖。从严管理干部,在管理对象上全覆盖是基本前提。实践表明,干部管理中的盲区,往往会成为问题的高发区。在以往工作中,虽然对各级各类干部都有一些管理的措施,但重点还是放在党政干部、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上,对一些行业或部门的干部在管理上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比如一些“小官巨腐”,他们直接联系群众,它损害了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危害不可小觑。因此,在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管理的同时,要把从严管理的对象拓展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干部,无论是党政干部还是企事业单位干部,在职干部还是离退休干部,主要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机关干部还是基层干部,都要无一例外地加强管理。
用好思想教育这个传家宝。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现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一年一个专题,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主题明确、问题聚焦、见人见事、联系实际,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确实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受到一次次深刻的教育。因此,从严管理干部,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扭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生命线,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理论武装,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特别要强化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经常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防止带病提拔。由于廉政把关不严导致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长期困扰组织工作的顽症、影响政治生态的毒瘤。有些领导干部带病在岗屡被提拔,有的前脚提拔重用,后脚马上被查,甚至有的“边腐边升”,严重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客观而言,造成带病提拔问题的成因是复杂的,与一些领导干部问题隐藏深,善于当“两面人”有关,完全杜绝带病提拔可能还需要一些时日,但通过严格把关使带病提拔现象得到遏制,是应该做到也必须做到的。总的来说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组织程序,该有的环节一个不能少,该按规定办的决不能搞例外,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江苏专门制定五项规定,全面推行干部职数“凡提必审”、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纪检机关意见“凡提必听”,选人用人举报“凡举必查”。2015年以来,全省共纠正不符合规定职数1426个,有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35人因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被取消或暂缓任用,82人因过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关被取消提拔,两名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现在有个现象,不出大问题不严厉批评干部,处理一般违纪行为狠不下心,有的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甚至藏着掖着,往往使一些干部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弄清楚“讲认真既是对党的事业的无畏担当,也是对干部的高度负责”,坚持敢抓敢管,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让干部始终感到头上有“利剑”、心中有戒尺、耳边有警钟。要立足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经常性接触了解干部,加强面对面谈心谈话,切实改变不考察不去了解干部、不提拔不与干部谈话、不调整很少与干部接触的现象。对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的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构成违规违纪的,通过多种方式向本人进行了解、教育和提醒,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
着力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一直是一块短板。2015年7月28日,中央印发了《关于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是一个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定》明确了干部下的六种渠道: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还增加了五种干部问责情形。《若干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仅从江苏来看,文件下发以来省市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乡科级以上干部达526人。要以此为契机和抓手,坚决调整不守纪律规矩、不思进取作为的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正确处理好从严管理干部与推动担当作为的重要关系
从严管理干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这里有缺乏动力“不想为”的问题,有缺乏担当“不敢为”的问题,也有缺乏本领“不能为”的问题,要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对策想明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这就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一方面,要继续严字当头,加大治庸治懒力度,真正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16年将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江苏2015年制定《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明确为官不为的20种情形,把为官不为问题纳入“一报告两评议”评议范围,列入12345政府服务平台受理范围。一批干部受到问责,更多干部受到警醒。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日常关怀,关心基层干部,特别是长期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好后顾之忧。特别是要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环境,积极营造鼓励改革、支持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氛围。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注意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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