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 曹垣
[提要] 本文在分析农业文化内涵的基础上,从思维方式、哲学观念、人生态度、政治思想等方面探讨农业文化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制约,并指出通过农业文化创新,以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文化;农产品品牌;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15日
中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在几千年的农业发展中孕育和造就了独特的农业文化。农业文化以宗法家庭为背景、小农经济为基础,内涵丰富、贯穿古今,渗透于各个行业、领域和阶层,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和核心。可以说,农业文化所蕴含的思想和价值观对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同样也体现在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上。因此,在农产品竞争由产品竞争逐步转化为品牌竞争的时代,如何克服农业文化对品牌建设的阻碍和制约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农业文化的内涵
从狭义角度来看,农业文化指形成于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观念体系,涉及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思维方式、哲学理念、伦理道德、人生态度、国民性格等。其中,农业生产的技术形态(进行农业生产的手段和方法)和社会组织形式(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的分工与协作关系),构成农业生产方式的基本内容。
在技术形态方面,人力和畜力的付出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动力来源,而简单的手工工具则是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在社会组织方面,血缘家庭既是社会的细胞,又是相对独立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一方面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使得血缘家庭千年不衰,另一方面血缘家庭的延续又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者之间相互加强,形成了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而农业文化则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进行的观念建构(张磊,2006)。
二、农业文化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制约
1、经验性之思维方式的制约。农业生产要有收获,既取决于天时、地利等自然条件,又依赖于生产者自身的能力。劳动者在平时生产中所积累的直接和间接经验是以后生产中不可多得的财富及凭借的基本依据。在经验农业基础上形成的经验性思维方式,特点便是注重经验的吸收、借鉴,轻视对事物深层的原因、本质的理性探析和概括。从目前来看,农产品品牌的发展相对落后于工业产品品牌,因而在农产品品牌打造过程中习惯采用工业产品品牌培育的相关经验、成果并受其约束,缺乏根据农产品特点、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以科学和理性的思维研究农产品品牌建设,从而适用性较差。
2、义利对立之伦理道德观念的制约。在重“农”抑“商”的中国农业社会里,重“义”轻“利”观念作为正统观念长时间得以延续。随着中国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由于缺乏基于工业社会和商品经济所形成的契约关系和商业道德意识,人们追求“利”时往往轻视“义”,突出表现为诚信的缺失。在建设农产品品牌的时候,最具代表性的行为有两种:一是合同履约率低。对农产品而言,生产大多以农户家庭为主体,而销售则大都通过签订契约由中间商进行。农户在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时往往不执行购销约定,私自出售,而中间商在市场价格比契约价格低时则拒收拒购,或者压级压价等;二是以次充好,制假售假。据媒体报道,国内很多“进口水果”其实都是国产的,只是贴着“进口标签”而已。
3、中庸取向之哲学观念的制约。农业生产的典型表现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帝王世纪·击壤之歌》)。人们的活动领域比较有限,交往主要在宗族亲属中进行,重“和”与“仁”的相互关系造就了“中庸”观念,其负面效应是对创新意识的摧残,突出表现为技术创新不足。农产品竞争的核心是技术竞争,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农产品品质是建立品牌的内在要求。我国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由于缺乏冒险和创新的精神,往往强调模仿,致使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非常低。
4、皇权意识之政治思想的制约。在古代中国,皇权意识作为小农经济的产物构成了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制度则成为封建社会政治的基本特征。直到现在,政府仍然高度集权,掌握着众多的资源,并通过资源的调控和分配来影响社会中其他主体的价值选择与判断。品牌的实质是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某种产品信息的自发性的市场行为。但是在我国,农产品品牌培育并不完全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发的市场行为,而是缘于政府的部署和推进。在自上而下政治运动式的品牌建设热潮中,创建品牌农产品被各级政府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近些年来农产品品牌数量的迅速增长并不是市场选择而是政府行政权力干预的结果。
5、讲求实用之人生态度的制约。农业生产讲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这种状况使人们的一切行为和思想活动以取得实际功效为目的,由此形成了过于“实用”的心理,注重短期而非长期效益。在农产品品牌的培育方面,很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认为农业品牌效益优势不明显,投入多且创建难度大,因此他们的理念和行为仍以产品经营而非品牌经营为核心,最看重的仍然是农产品是否能够卖出去。
6、自我封闭之民族性格的制约。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其典型表现是“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潜夫论·叙录》)。当今农产品竞争,已经由单个产品的比拼转变为与其相关的整条产业链甚至是整个产业体系的比拼。有时,产前、产后环节比产中环节即农业生产过程更重要。而我国的现状是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同时,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农民合作组织化程度低,使农产品品牌存在一定的分散性和分割性,同一区域一品多牌现象比比皆是,各品牌之间各自为政,甚至恶性竞争,没有抱团形成合力集中打响品牌。
三、推进农业文化创新,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1、形成科学思维习惯,合理借鉴工业产品品牌建设经验。在分析国内外工业产品品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地独特的自然资源、悠久的种植和养殖方式与加工工艺、悠久的人文历史渊源,在充分利用农产品“自然”和“人文”差异化的前提下,找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内在规律,通过与众不同的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塑造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2、坚持义利合一观念,以诚信促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坚持义利合一的观念,一方面既要肯定谋利对品牌建设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求自觉地把利益的追求纳入道德的轨道,做到诚信经营。为此,一要将诚信意识渗透到品牌建设的全过程;二要顺应市场经济潮流,从缺乏责任心和商业道德缺陷的传统文化氛围中挣脱出来,自觉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三要加强与贸易伙伴的精诚合作,重合同,守信誉。
3、改变因循守旧观念,以技术创新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内在支撑。通过树立激励创新、鼓励探索、包容个性、宽容失败等观念,推进技术创新,逐步提升品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赵兴泉(2006)认为,采取的措施包括:积极推进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引进、培育良种,优化品种结构;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企业家、农业科技人员、农民的整体素质等。
4、改变“权力本位”思想,明确农产品品牌培育中政府的角色。农产品品牌建设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必须明确政府在其中的角色,避免越俎代庖,以行政权力代替市场机制。罗高峰(2010)根据吕鸿德(1996)政府倡导者角色的理念、贾爱萍(2004)政府规划者角色的理念、McCarthy and Norries(1999)政府扶持者角色的理念、埃里克·乔基姆塞勒(2001)政府服务者角色的理念、王玉莲(2008)政府管理者角色的理念,提出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政府要起到倡导者、规划者、扶持者、服务者、管理者五大角色的作用,为农产品品牌培育提供完备的扶持系统。
5、改变过于追求实用观念,注重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长期性。品牌建设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来讲,是一个长期且非常艰难的过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将品牌经营而不是产品经营作为核心理念,针对目标顾客确立品牌定位,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以提升品牌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6、培育合作观念,共同打造农产品品牌。一方面可以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使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对于区域内一品多牌的农产品,单一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观念,严格遵循统一的农产品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确保质量统一,抱团宣传和推广,共同打造农产品品牌。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磊.中国传统文化转型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
[2]赵兴泉,朱勇军等.浙江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调查与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2006.2.
[3]罗高峰.农产品品牌整合中的政府角色研究——以浙江省景宁惠明茶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