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音乐教育的舞蹈课程设置和改革

2016-05-14 09:08苏姗
青年时代 2016年7期
关键词:舞蹈课程师范类音乐教育

苏姗

摘要:音乐与舞蹈虽然是两个独立的艺术门类,但在实际传播过程中却密不可分。师范类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广大学生的舞蹈基础知识与教学能力,则必须建构起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基于此,文章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在简要论述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设置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与教学评估等角度,建构起一套系统的教学体系,由此为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借鉴价值。

关键词:师范类;音乐教育;舞蹈课程;设置与改革

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主要是以培养音乐教学人才为核心目标,但舞蹈又是其课程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面对知识内容、专业性强、实践性突出的舞蹈课程,当前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舞蹈教学存在明显的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时间短、教学内容不完善、教学计划不合理与教学评估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致使该课程教学流于形式,无法真正提高学生的舞蹈表演与教学能力。基于此,如何根据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现状,在其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建构起一套系统化的教学体系成为诸多学者思考的一个关键问题。文章接下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探讨。

一、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目标定位

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主要是以培养音乐教学人才为核心目标,因此其舞蹈课程教学目标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基本功,包括“站”、“立”、“直”、“行”、“韧”、“快”、“轻”、“稳”等方面的内容,由此既可以锻炼学生良好的形象气质,同时也为接下来的舞蹈训练与表演活动奠定基础。其次则是要培养学生掌握特定类型舞蹈的舞姿形态、动作技巧以及完整舞蹈作品的表演活动,包括古典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体育舞蹈等等,从而能够进行特定类型、特定风格舞蹈作品的表演。三是要培养学生的舞蹈编排活动,也即是能够根据特定的学习对象与活动目标,编排出完整的舞蹈作品。这是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所不可或缺的一项个人素质。四是要培养学生舞蹈课堂教学与管理能力,使学生可以独立制定教学计划、建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以及实施教学评估等等,从而能够承担舞蹈课程教学任务。这是对于师范类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一项特殊要求。

二、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内容建构

结合自身教学经验,笔者认为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内容应分为三大块:一是舞蹈理论教学内容,也即是培养学生对于舞蹈发展史、舞蹈流派、舞蹈欣赏、舞蹈编创与舞蹈教育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从而提高其舞蹈理论素养,由此既能够为将来舞蹈教学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也能够为当前的基本技能、舞蹈表演、舞蹈编创与舞蹈教学活动的学习提供有效的辅助作用,是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舞蹈专业技能方面的内容,也即是上文所提到的一方面包括“站”、“立”、“直”、“行”、“韧”、“快”、“轻”、“稳”基本功方面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身体条件;另一方面则涉及到民间舞蹈、古典舞、体育舞蹈舞姿形态、动作技巧与作品表演方面的训练,使学生掌握这几类大众性舞蹈的表演方式,从而在将音乐教学过程中能够从事一定的舞蹈表演活动。三是舞蹈实践方面的内容,包括舞蹈表演实践、舞蹈编创实践、舞蹈教学实践等等,从而将前期所掌握的舞蹈理论知识、舞蹈技巧知识与舞蹈编创知识加以综合应用和实际训练。这是实现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舞蹈知识升华所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既需要舞蹈教师在课堂上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训练的机会,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课下舞蹈表演、编创与教学的引导,从而提高学生舞蹈综合素养。

三、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方法选择

目前,诸多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主要是采取常规性的示范法、语言讲解法与影像观看法等等,进行统一化、普及性的舞蹈教学活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在舞蹈理论课堂上能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节省教学时间与教学资源,但在舞蹈技能课与实践课堂上则明显缺乏针对性,毕竟各个学生的舞蹈基础水平、学习进度、学习目标与知识需求情况不一样,由此要求舞蹈教师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基于此,文章建议师范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理论课教学活动可以采取大班教学,进行统一化的教学活动;而舞蹈技能课教学则应以分班教学和模块化教学为主,引入组合训练法、启发教学法与实践表演教学法等等,也即是从大学四年、八个学期的角度出发,遵循由简入易、循序渐进的原则,将特定的舞蹈课程内容设置成八个课程模块,随后由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舞蹈基础水平、学习能力、学习目标与知识需求情况,选择相关模块进行针对性的学习活动。这由此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提高其舞蹈课程学习质量和效率。

四、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计划制定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活动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教研室应制定系统的教学计划,由此保障各项教学工作都能够有序开展。结合上文提到的从大学四年、八个学期的角度建构模块化教学内容的建议,文章认为各个学校应将舞蹈课程分布在大一上学期至大四下学期之间的各个学期内,每个学期38个课时,其中理论课8个课时,技巧课22个课时,实践课8个课时,由此各个学期教学模块的衔接性与系统性。具体来说,以民间舞为例,大一上学期可以将《中外舞蹈发展史》作为理论课教学内容,将基本功训练作为技巧课和实践课教学内容,使学生舞蹈知识有一个初步了解;大一下学期则可以将《舞蹈流派介绍》作为理论课教学内容,将基本功训练和民间舞技巧训练作为技巧课教学内容,将民间舞表演作为实践课教学内容:大二上学期则可以将《舞蹈赏析》作为理论课教学内容,将基本功训练和民间舞组合技巧作为技巧训练内容,将民间舞表演作为实践教学内容:大二下学期可以将《舞蹈欣赏》作为理论课教学内容,将基本功训练好民间舞套路组合作为技巧训练内容,将民间舞表演作为实践教学内容;大三上学期可以将《舞蹈编创理论》作为理论课教学内容,将民间舞表演和民间舞编创作为技巧课训练内容,将民间舞编创作为独立的实践教学内容:大三下学期可以将《舞蹈编创理论》作为理论教学内容,将民间舞编创作为技巧课教学内容,并将这一部分内容延展至实践教学内容,由此提高学生对于民间舞的编创能力:大四上学期可以将《舞蹈教学》作为理论课教学内容,而将民间舞编创和民间舞教学作为技巧课教学内容,将民间舞教学设为实践教学内容;而大四下学期则可以将《舞蹈教学》作为理论教学内容,而将民间舞教学作为技巧课和实践课教学内容。包括古典舞、体育舞蹈在内的各类舞蹈课程也可以采用此种模式制定教学模块,随后由学生遵循着任一模块只能选择一次、下一次选择的课程模块难度要高于上一次选择的课程模块难度水平的原则,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学习。

五、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评估制定

制定系统、严格的课程成绩评定方式,既能够为学生的舞蹈学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同时也能够提高其对这门课的重视程度,从而展开积极、主动的舞蹈课程学习活动。针对上文所提到的模块教学计划,文章建议各个教师应将课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来综合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来说,各节课应以24%的技评、36%的效果、40%的课堂表现及考勤来计算其课程成绩,而各课程模块结课考核则应体现出综合性的特征,可以是技评成绩占30分、知识素养占10分、考勤20分、达标20分、课堂表现10分、学生间互评5分、学生自评5分、加分10分,由此获得学生最终的课程模块成绩,决定其课程考核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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