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图书馆学者基于“互联网+”思维,提出“图书馆+”服务的新模式,意图通过移植“互联网+”的理念与方法,把图书馆服务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于此,本文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设计了一个面向图书馆事业的“图书馆+”行动建议,以期为“互联网+”时代的图书馆服务创新提供一种思路。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图书馆+”行动;图书馆服务;服务模式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6.07.006
〔中图分类号〕G2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6)07-0030-04
1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11 研究背景
随着大智移云(大数据、智能物联、移动通讯、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和应用创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加速渗透和融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的变革,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就是要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以改革创新激发全社会发展新经济的积极性,使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国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使互联网经济模式促进社会新型业态的发展成为中国新常态下再创竞争优势的主要形态。通过“互联网+”计划大力推进模式创新、新应用拓展、新服务创新和新资源开发,建设感知互联的智慧城市,全面提升中国经济社会新时期的科学发展水平[1]。
在“互联网+”思维启发下,我国处在改革开放前沿和一线的图书馆管理者、学者提出了“图书馆+”的新概念、新思想,意图通过移植“互联网+”的理念与方法,使图书馆能够像互联网一样“跨界融合,连接一切”,从而把图书馆服务做到“用户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那么,“互联网+”与“图书馆+”如何实现对接?“图书馆+”服务与图书馆传统服务、图书馆延伸服务有什么区别?“图书馆+”如何服务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图书馆+”服务如何再造、创新图书馆服务的模式?以及“图书馆+”如何影响图书馆事业的未来与走向等,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2 国外方面
国外文献中没有与“互联网+”和“图书馆+”直接对应的名词术语,但是对于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形态与服务方式的研究与思考,一直是国际图书馆界十分关注的话题。一是国际图联(IFLA)积极引导,把与本课题相关联的内容列入大会主题或主席主题进行讨论,如2000年国际图联的年会主题是“信息为合作而生:创建未来的全球图书馆”、2002年的主题是“图书馆为生活服务:民主、多样化、传递”、2008年的主题是“图书馆无边界:迈向全球共识”、2011年的主题是“超越图书馆:合作、创新与信息为所有人”、2013年的主题是“未来图书馆:无限可能”、2014年的主题是“图书馆、城市、社会:对知识的融合”等等。从这些主题的所传递的信息,或者说传递的理念,如“全球图书馆”、“生活图书馆”、“无边界图书馆”、“超越图书馆”和“城市社会融合的图书馆”等等,我们不难发现,国际图书馆界所推崇的图书馆服务是一个嵌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无所不在、没有边界的图书馆服务[2],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开了新一代的互联网技术(如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等)和“互联网+”的思维就只能是空中楼阁。二是图书馆界对泛在信息社会与泛在图书馆的研究,也与本课题密切相关。泛在信息社会是由日本东京大学坂村健和美国施乐公司首席科学家Mark·Weiser最早提出的(1995),它是指高度发达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的一种网络无所不在和服务无所不在的社会形态。针对泛在信息社会,国外图书馆界提出了“泛在图书馆”的发展理念。1999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图书馆馆长迈克·凯勒认为,泛在图书馆随时随地都能获取图书馆资源。2004年,马里兰大学工程与物理科学图书馆的尼尔·K·卡斯凯发文提出,泛在图书馆的特征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2005年,美国马里兰大学图书馆馆长查尔斯·B·劳瑞博士认为,泛在图书馆是比虚拟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馆更能贴切地定义未来图书馆的专业术语,它是实体图书馆和网络图书馆的融合创新的结果,是图书馆发展的新形态。2005年,德国的奥利费·欧比斯特博士将图书馆发展归纳为4个阶段:传统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和泛在图书馆。泛在图书馆体现的是服务的泛在化(无处不在的服务),用户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形态[3]。泛在图书馆的理念与“互联网+”思维下图书馆发展的方向相契合,与我们所指的“图书馆+”的目标和理念是一致的。三是国际组织(如OCLC、ALA、IFLA等)在政策上、行动上支持成员组织实施“图书馆+”行动(即图书馆进行跨界的线上线下合作,共建共享资源与服务),如OCLC的“分享网络世界”、IFLA的“超越存取”推广运动(参见www.beyondaccess.net)。
13 国内方面
由于文化、历史、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内外对于图书馆、社会、互联网三者之间关系的认知有一定的差别。“互联网+”和“图书馆+”都是我国学者基于传统文化心理和实践需要而提出的新名词新术语,是中国特色的表述形式。它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孕育阶段。新世纪以来,中国图书馆界深受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和社会转型加速的双重影响,国际上流行的“泛在的图书馆”、“无边界的图书馆”、“超越图书馆”、“城市社会融合的图书馆”、“无所不在的图书馆”等新思想和新观点,深深地影响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而伴随着文化体制机制的改革,涌现了一批诸如“苏州模式”、“嘉兴模式”、“岭南模式”、“平桥模式”、“宝鸡模式”等新服务模式,激活了更多图书馆探索新时期服务模式创新的勇气与热情。二是启蒙阶段。从2005年开始,大众社交媒体(如脸书、推特、微博、微信等)携移动互联之风席卷中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物联等新技术加速向经济社会扩散,网络成为大众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人们对互联网的认知也由从工具意义的理解上升生活和思维方式。2011年,百度的李彦宏提出了“互联网思维”,2012年,腾讯的马化腾将“互联网思维”改为“互联网+”思维,并很快成为企业界和政府关注的焦点。而作为最早使用互联网的领域之一,图书馆界在借助互联网开疆拓土的同时,也在积极探寻图书馆服务创新的机遇与平台,“图书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在一批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有识之士的慧眼中。代表性的文献有:吴建中的《转型与超越:无所不在的图书馆》,吴建中、张岩、张勇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环境下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一文中的提到的“跨界合作、借力拓展、创新驱动”和“图书馆+”发展新模式[4],杨松、白雪华、王子舟、柯平、宫昌俊、宇叶红、闫峥、张雄、缪建新等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图书馆)服务讨论中提到的“图书馆+”服务和“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等等[5]。三是成长阶段。2015年,“互联网+”成为国家战略(2015年3月,“互联网+”出现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同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出版),“互联网+”思维全面向图书馆渗透,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图书馆+”服务开始在更深更广的层面影响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代表性的文献有:冯国权的《互联网思维下图书馆服务变革探讨》[6],周建芳、刘桂芳、沙玉萍的《“互联网+”视角下图书馆创新的逻辑与行动》[7],陈廉芳的《互联网思维下图书馆推动用户参与的探讨》,孟文杰的《“互联网+”时代图书馆空间重构模式研究》[8],张兴旺、李晨晖的《当图书馆遇上“互联网+”》[9]等等。另外,浙江图书馆还联合省内公共图书馆发布了《开放融合,连接一切——浙江公共图书馆“互联网+”行动计划》,用“互联网+”思维指导图书馆实践。
2 “互联网+”到“图书馆+”
我国“十三五”(2016-2020)规划中,明确提出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发展网络经济空间,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使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泛在信息社会对人类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泛在信息社会是一种由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引发的,信息呈现出泛在化、碎片化、微分化的社会形态。泛在信息社会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泛在化的信息资源,共享泛在信息给人们工作学习带来的便利,同时有效地管控风险,需要一套与泛在化的信息和泛在化的网络技术相适应的理念与思想方法。“互联网+”是对泛在化信息社会的回应,是在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的同时,推动体制机制的变革,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从目前的资料来看,“互联网+”一词最早出现在2012年11月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于扬的发言,意思是传统服务与互联网的结合。2015年3月,马化腾在“两会”提出以“互联网+”驱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案,得到了政府的积极回应。同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互联网+”成为一种国家战略。对于“互联网+”的解释尽管有不同的版本,但是从政府到民间一般都认为,平台(网络)加联盟(合作)加创新(即“平台+联盟+创新”)是“互联网+”的基本特征,是中国新常态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是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和培育新兴业态的重要途径。
图书馆是较早使用互联网的领域之一,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发达国家的一些图书馆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进行文献信息的传递服务。互联网的快速数据传递、去中心化、虚拟性、超时空性等特征也较早地引起了图书馆界的关注,电子图书馆、无墙图书馆、虚拟图书馆等概念就是互联网在图书馆应用的结果。进入21世纪,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加速向社会生产生活渗透、扩展和延伸,图书馆面对的是一个更加泛化的、碎片化的社会信息环境。为了应对挑战,人们在创新技术应用的同时,也在不断地突破自身认知或思维上的局限性,力图用新的理念、新的思想指导图书馆实践。新世纪以来,国际图联年会上的一些主题,如2000年国际图联的年会主题是“信息为合作而生:创建未来的全球图书馆”(全球图书馆)、2002年的主题是“图书馆为生活服务:民主、多样化、传递”(生活图书馆)、2008年的主题是“图书馆无边界:迈向全球共识”(无边界图书馆)、2011年的主题是“超越图书馆:合作、创新与信息为所有人”(超越图书馆)、2013年的主题是“未来图书馆:无限可能”(无限可能的图书馆)、2014年的主题是“图书馆、城市、社会:对知识的融合”(城市社会融合的图书馆)等等,就是引导人们以新的视角、新的思维重新思考图书馆在新信息环境下的发展与创新方向。
“图书馆+”是我国处在改革开放前沿和一线的图书馆管理者、学者,受“互联网+”思维的启发而提出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服务理念。一般来说,“图书馆+”是指图书馆以自身资源为依托,通过与社会其他组织与部门的合作,提升服务的效率和效益,拓展服务的时间与空间,同时,通过合作创新服务的体制机制,使以图书馆为核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能够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图书馆+”来自于“互联网+”,借助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以及开放共享思维、跨界思维、融合创新思维、普惠思维、公平思维等,“图书馆+”从诞生起就获得了一种强大的思想力量,使图书馆能在一种新的理念指导下实现服务的转型升级。同时,图书馆的核心理念,如普遍开放、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等,也可以通过“图书馆+”服务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扬。“平台+联盟+创新”的“互联网+”模式和共享、公平、开放、人人参与的“互联网+”思维,与现代图书馆学的理念(普遍开放、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等)有着天然的共性和密切的关联,可以说,从“互联网+”到“图书馆+”是一个自然的过渡和选择。
3 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图书馆+”行动与服务模式 为了推动“图书馆+”服务的深入开展,笔者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图书馆+”服务实施的现状,从目标和行动两个方面设计“图书馆+”行动与服务模式。“平台+联盟+创新”思维,结合开放生态、跨界融合、连接一切、重塑结构等理念,所构建的“互联网+”版的“图书馆+”行动与服务新模式,不能简单把它理解为一种单一的行动或模式,它是一种创新的态度或是一种理念,是用一种新思维对图书馆服务的思考。
31 目标方面
目标是行动的指南,是推进体制机制变革和服务创新的方向,也是检验行动方案是否合理的标准。本着从实际出发,在把握图书馆事业发展方向和透彻分析国内外图书馆运行规律与特点的基础上,确定“图书馆+”行动的目标,这是设计“图书馆+”行动方案的基本原则。具体地说,目标有3个层面:一是国际图联(IFLA)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认可的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目标。这里主要依据《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和《中小学图书馆宣言(1999)》两份重要的基础性文献对图书馆发展目标的理解和解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坚信公共图书馆是传播教育、文化和信息的一支有生力量,是促进人们寻找和平和精神幸福的基本资源”,这是《公共图书馆宣言》对图书馆行动与发展目标的理解。《中小学图书馆宣言》中关于目标的理解是“中小学图书馆提供信息和理念,这些信息和理念,对于在今天这个建立在信息和知识基础上的社会中取得成功,是十分必要的。中小学图书馆使学生具有终生学习的技能,发展其想象能力,使之能够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生存于世”。第二个层面是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发生分化,资源分配失衡的背景下提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在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关于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指引下,图书馆成为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的主要实施者和推动者。这个层面的目标就是图书馆依据国家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围绕着体制机制的创新,制定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文化(图书馆)服务均等化标准,为具体的实施提供明确的方向。第三个层面的目标就是“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在2020年要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0]。
32 行动层面
在行动层面,我们主要依据“互联网+”模式中的“平台+联盟+创新”思维,结合开放生态、跨界融合、连接一切、重塑结构等理念,构建“互联网+”版的“图书馆+”服务行动方案。“互联网+”版的“图书馆+”行动方案强调平台思维、联盟思维和创新思维,这3种思维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开放生态。平台思维就是要求在实施“图书馆+”行动中正确地理解图书馆的平台作用,不能仅仅从物理空间或文献传递来看图书馆,图书馆的一切资源(有形的,如书、人、技术设备、建筑等,和无形的,如制度、思想方法、社会网络等)都是“图书馆+”的平台。平台思维是一种观念,是一种创新的要素,一切由图书馆创造的可依托的实体、思想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平台。联盟思维是“图书馆+”的核心,是实现图书馆价值的基础。图书馆服务要融入工作和生活,实现无所不在的图书馆服务,就必须通过合作与联盟,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络。创新思维是“图书馆+”的灵魂,通过创新思维,才能充分利用图书馆这个平台,通过图书馆联盟与合作,把图书馆服务做到无所不在。
基于发展目标,“图书馆+”行动计划应着力于以下三点:一是着力做优存量,推动图书馆对现有资源的整合,提升现有图书馆和图书馆网的服务能力。这是实施“图书馆+”的基础和前提。为此,目前图书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摸清家底(这些家底除了传统意义的图书馆,还有各种县、乡、村和社区的文化站、阅览室、农家书屋以及用公共资源建立的读书社等),掌握准确的数据,对照文化部、科技部、城乡建设部、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财政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部委制定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等文献,找出问题,补齐短板。二是通过调研,掌握辖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业结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等),结合自身资源特定拿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三是加大对基层图书馆管理者和馆员的知识培训(如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的“百县馆长论坛”),用现代图书馆学的理念武装基层图书馆管理者和实践者的头脑。四是优化现有的图书馆网络。长期以来,图书馆网布局是按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划分的,这种布局一不科学二不合理,公共文化服务的不公平不公正很大原因是目前的体制造成的。目前图书馆最需要的是创新的意识和改革的勇气,主动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引导图书馆依据人口数量与结构、服务便利性(非服务半径)等因素布局服务网络。二是着力于做大增量,培育公共文化服务新的增长点。这是实施“图书馆+”行动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图书馆事业尽管有数量可观的存量资源和庞大的体系结构,但与新技术环境下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信息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互联网+”时代全民参与创新创业的客观要求。为此,2015年5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提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PPP模式适应了我国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和点多面广的服务需求,形成倒逼改革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图书馆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社会变革。三是着力于监管制度的建设,保障“图书馆+”行动能够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规划,有序实施。为此,一要对原有的图书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监管措施进行清理,以做大做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图书馆网为原则,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内容统一起来,形成一致的整体的监管制度。二要制定新的标准,即从我国“互联网+”国家战略出发,结合图书馆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需要,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4 结 语
“互联网+”行动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创新公共服务(图书馆)的模式,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提升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本着这个目标,我国一线的图书馆管理者、学者提出了用“图书馆+”服务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网络,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实现在“十三五”(2016-2020)期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为达到这些目标,实施“图书馆+”行动就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科学规划、示范带动、灵活多样等原则,坚持系统地解决问题和开放的办馆理念,改变图书馆原有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的评价机制。虽然“图书馆+”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规范的图书馆学学科用语,目前还不是一个被图书馆行业普
遍认同的“集体共识”,但应孕于图书馆实践需要而借助于“互联网+”理念与思维,“图书馆+”服务一定有它巨大发展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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