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教学应注重朗读训练

2016-05-14 13:04程波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6年7期
关键词:学说话书面语言阅读教学

在阅读教学中,朗读训练是贯穿整个义务教育阶段阅读教学的首要任务,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作为目的,就要训练、提高学生的朗读水平;作为手段,它是促进学生细读文本、揣摩语言、深入理解、体验情感的有效途径。

朗读,就是把无声文字转化为有声语言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是一种出声的阅读方式,是学生完成阅读的一项重要基本功。我们知道,孩童学说话离不开社会交际环境,须经过多听多说习得而成。而学习规范的书面语言并不像学说话那样条件便利,但同样须经过大量实践即多听多读多写的过程。我们在平时生活中对说话表达要求不高,所以口头表达对丰富词汇和语言形式规则、提高书面语言表达水平帮助不大。由此看来,如果不是琅琅上口地朗读文章,就谈不上学习书面语言。于永正老师说:“语文教学的所谓‘亮点,首先应该在朗读上。”初中生学习书面语言尚处在模仿和积累阶段,尤应重视“习得”在学习语言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习得”语言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朗读。在朗读过程中,学生不仅会被文章的思想感情所打动,获得情感体验,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还能将规范的语言“内化”成自己的语言。过去,我们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语法修辞的理性分析和把握上,且越搞越繁琐,反而桎梏了学生语言的丰富性,致使语言学习效率低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才强调和注重朗读训练的。吕叔湘先生说:“语言以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反复实践养成的。”朗读的过程就是反复熟悉各种语汇和各种语言形式的过程,朗读自身就是实践活动。如果只是满足于对语言功能的理解认识,而不反复实践,不断丰富语汇,达到“习惯成自然”,那么,对语言的运用问题还是解决不了。我国传统语文教学就非常重视朗读,这是一条成功的教学经验,值得借鉴并充分利用。

长期以来,我们大多没认识到朗读对语言材料、语言规则形式的“习得”的重要作用,因而对朗读训练就引不起足够的重视,或虽承认朗读对语言学习的作用,但由于对朗读意义的理性认识欠深刻,所以也没能充分发挥朗读的应有作用。具体表现:仅把朗读放在预习环节,到了课堂学习,就极少再朗读;或讲读“两张皮”,把二者割裂开来,讲中不读,或读而不导不点;更有甚者,学生还没来得及咀嚼品味具体语言的妙处,就匆匆分析人物形象、结构、手法等。我曾做过一个实验,要学生把某一文段的每个句子一字不错地背出来,结果发现,有的句子重复几遍就能流畅背出来,而有的句子仅十几个字,却重复多遍还不能完整背出来,要么次序颠倒,要么掉字添字改字,这说明学生对这些句子的表达形式或词语运用规则还比较生疏,需经反复朗读,熟能生巧才行。因此,朗读是阅读的起点,是理解文章内容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发展智力,获得思想熏陶,且有利于情感的传递,是学习语文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那么,如何在语文课堂上落实朗读训练呢?

学习课文时,整体感知环节适宜于小声读或默读,此时尚未进入语言学习阶段。第二步,采用不同的朗读形式,让学生由浅入深地逐渐渗透到语言文字当中。此时要根据不同内容采用富有变化的朗读形式,让学生既感到新鲜活泼,又学得扎扎实实,如范读、领读、齐读、轮读、指导读、自由读、个人读等,精彩的段落要反复朗读达到自然成诵的程度。在整个朗读过程中,采用问一问、议一议、说一说、点一点、评一评的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感悟、拓展,以培养学生的思维、概括和创新能力。具体说来,包括体会特定语境中的词语、把握长句的基本意思、划分层次、概括段意等。要依据不同文体和具体作品有侧重地设计问题,问题要在反复朗读咀嚼中得到解决。叶老就特别重视朗读与探究的结合,反对二者的分离与偏颇,他曾说:“唯有不忽略探究也不忽略吟诵,那才是全而不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现在倡导的“五还”课堂,其一就是“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这评价自然包括对朗读的评价,而评价朗读手段运用恰当与否,主要看其是否切实促进了对语言的理解、感悟以及是否切实加强了语言的积累。

在朗读训练过程中还要注意面向全体学生,端正学生的朗读态度,承认差别,分层对待,把好每一个学生朗读的正误、快慢、轻重、高低等关口,要让每一个学生明白朗读对于学习语文的重要意义,以培养朗读的自觉性,增强朗读的意志力,并进行阶段性自我总结,不断看到取得的进步,进而对自己提出更高的朗读要求。

程波,教师,现居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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