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代珩
修习佛学有一个观念需要辨明,那就是“色”与“空”的关系。没有空则应无色可以存在,也就是说没有“无”就没有“有”存在的空间。所以说如同阴阳有无是相生的,色空也是相生的,可以将色的概念等同于有的概念,把空的概念等同于无的概念,当我们在探讨这些概念时,所产生的看法,就叫做“见”,而这些概念本身的存在就是“相”,因此说色相、法相(色的综合称谓或色与空相互辩证发展之现象之总称和总摄)及空相是一种客观存在之意,而空见、法见及色见就是一种主观认知的观念。在哲学上,前者“相”可以称为知识论的一种,后者“见”可以看作是认识论的一种,一个是客观的存在,一个是主观的认知取舍过程。因此,大宝积经卷112说:“宁起我见积若须弥,非以空见起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诸见,依空得脱,若起空见则不可除!”在这里,佛强调不能于各种相中陷入空见(即虚无主义之谓),然而何者为色、空、法之实相?试以《金刚经》阐明之。
一、无所住心
菩萨行者(即修行佛道者)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所谓无所住就是无差别相分别心,有差别相分别心就有我、人、寿者相之一己着见。如此,于瑜伽师地论而言便是有余(尚有不足需再修习精进),无法进入十七地(佛的境界),故菩萨于佛道应去色、相、法而降伏其心,乃至于无所去,然实有去,但因清净心故得(以空观色)去之实相。所谓无所住心就是求佛境界行佛道之法门,这是《金刚经》之实相之一。
菩萨能自行六波罗蜜,布施、忍辱、持戒尤重无色、相、法之执着,一旦于色、相、法而生差别便不能得布施、忍辱、持戒之实相功德,也就是说不能真正得到这三个波罗蜜的修行功德和境界或品位,故佛咐嘱诸菩萨特别要注意行六波罗蜜时不能执着于色、相、法,如果能够不执着于色、相、法而行六波罗蜜,其福德无量无边。故说菩萨不住法布施。
除于法无住之外,修行佛道者于见佛身与否亦不能执着,亦应该于此不住心。故《金刚经》云,“不能以身相见如来”“不能以音声求我”,不是说不能称颂佛名或不能向佛诉说心事如同向上帝祷告一样,菩萨尚且闻声救苦,更何况是佛。这里所说的不能以身色音声求我是指末法时代假借佛之身色、假借佛说来颠倒大乘(大乘者:众生苦之解脱)、曲解佛法、以所谓供养和庄严佛土来遂行私利之意,只要是从私利出发假借佛名都是人行邪道。不仅那遂行私利之人不能见如来,那些跟随只知物质供养功德者恐怕也难得见如来。无所住就是于相无所着见的意思,无所着见就是不执着的意思,不执着就是在“有”的“色相”当中放入“无”的“空相”的因素,又因所谓的菩萨知道要行六个波罗蜜修行法门,知道要得到这些法门修行的功德必须不执着于法相(我的概念、你的概念、他们的概念、生老病死寿命长短的概念、富贵荣华贫贱凄苦的概念以及通称差别相、分别心的概念),必须明了观空作义(于色、法、相中观出空相,于空相中却不着空见),必须以清净心的无为法驾驭实色法中的有为法,这就是所谓的无所住而生其心。
二、观空作义
《楞严经》中描写了诸菩萨修行之法门多式多样,这些法门于修行上而言,其实都是有为法,都是为了得到修行佛道的境界而行之法,有为法不但存在差别而且有高下。因此,有为法的修行必须提高到无为法的境界(以无为无着见之观而行有为之法)以缩小差别,所以,一切贤圣之修行或称菩萨之修行,不但因有为法(其自身修行法门)而有差别,其修行之成果和品位更因为能否将有为法提高到无为法的境界而产生境界上的差别。在这里,无为法就是无所住而行之法,也就是无我、人、众生、寿者相(这里所称之“相”即指“着见之相”)之差别所行之法,也就是得以照见色受想行识不能执着而行之法。菩萨若能以无为法内化有为法便得修行之实相。
一切有为法是实在之相,受生灭法之管控,有起有落、有生有死,常不能为人的意志所转移,同时这种有为法的起落生灭相对于整个宇宙的生命而言,各种事物的起落生灭的时程相对来说极为短促,故说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然而这是相对而言,即使如化生有近人类一日夜的生命,何况人类有近百年的生命,也就是说《金刚经》说生命的短促不等于是视生命为虚无,而是要珍惜时光,不是要我们以虚无主义的眼光来看待生命及万事万物,而是要我们懂得“观空作义”,了解生命的时程虽短促而有限,但各己法身的生命却是长远的,可以不断精进的,故说存在主义的虚无是深着空相之空见,最终是否定生命的积极性,佛所说法与之正好相反。
瑜伽师地论释云:“令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如是如是有故非空。了达诸法非空非有。远离疑惑颠倒僻执。随其种姓。起处中行。渐次修满。随其所应。永灭诸障。得三菩提。证寂灭乐。佛涅槃后。魔事纷起。部执竞兴。多着有见。龙猛菩萨证极喜地。采集大乘无相空教。造中论等。究畅真要。除彼有见。圣提婆等诸大论师。造百论等。弘阐大义。由是众生。复着空见。”这里要说的是实相就是有(存在的事物或法则),所有的“有”就称为有为法,所谓无为法就是在有为法当中加入“空”的因素使有不至于沦为执着,但过度强调空相就容易陷入虚无主义着于空见。因此,我们在“有”中加入“空相”,以“空”丰富“有”的内涵而不陷入空见而完全否定“有”,即“以空观有”“有中观空”之实意。《金刚经》和修习《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注重空相,却反对因此陷入空见的虚无。如弥勒菩萨所说我们的修行朝着佛道出发总共有十七站(地),也就是十七个品级,这是空相中的实相,无为法中的有为法,这就是观空作义最主要的内涵。换言之,能“观有见空”和能“观空见有”都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都是一种境界,而且是一种修行佛道的实相。但是,若没有清净心则难见佛道之实相,所谓清净心就是知道诸行无常是苦是生灭法(因缘而起因缘而落,因缘而生亦因缘而灭,随因而生随果熟而灭,身生是一时地水火风之聚,身死亦地水火风一时之消散,故于身而言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此物质不灭之定律,然灵魂法身却是有所从来有所所去,故修行佛道是修法身之境界品级而非肉身之福德)。当达到明白生灭灭已(观透生与死之内涵,超脱生与死的境界,成就法身之精进)的境界时,自然就不以娑婆世界的苦为苦,便能见诸相非相,能从诸法、诸相中见其具空相,却又不陷入深着空见而抹杀一切“有”“色”“法”之存在和一定之意义和价值,如此方能得见如来。
三、无有定法:修一切善法
佛实有说法而且就是佛法,但佛所说法其境界无量无边,其功德非恒河沙数所能比拟,以有限之文字,以有限之时间说不尽,故佛说我所说的法不是全部的佛法,不是定法,但可以总摄为慈悲之法。故菩萨行者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基于佛所说法而照见五蕴(色受想行识)皆空、照见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此般若波罗蜜多之准则修行,无所执着、无所滞碍地前进,将有所成于佛道,故说没有定法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为《金刚经》所谓修行之实相。
佛说,若有定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则燃灯佛不能给“我”授记号释迦牟尼佛,这是因为佛法无量无边、法门无量无边,佛法不说哪一法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此说必是邪见,不能见如来。真正之佛道修行法门是以无我法(不深着我、人、众生、寿者相之见的意思),故《金刚经》说要修行一切善法,一切善法者皆是佛法。然而佛法强调辩证,强调不执着不着相,才又说一切善法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六祖说人的心同时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念想,然皆为虚妄之心非本性之心,故佛说不可住、不可得。心之虚妄在说明人的色受想行识具有现实性、世俗性、表象性和利害性,一般而言,究竟无法身本性之考量所以说是虚妄。惟人并非皆不能一时照见五蕴皆空,不能照见虚妄是因为生灭法,并非都不能无所住而生其心,故佛说不可得也是辩证的说法,强调去妄求真而不是一切皆虚空,若一切皆虚空,如何于清净心中得佛法之实相,若一切都虚空又何必说佛法,若一切都虚空又何必说忏悔业障、消除业障,若一切都虚空又何必说礼敬诸佛、称赞如来、广修供养、随喜功德、请转法轮、请佛住世、常随佛学、恒顺众生及普皆回向?故《金刚经》所谓不可得其实是可以有所得的,只是要强调不是为了有所得而去修行佛道。
一切法中皆可见佛法,故佛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这是“无有定法”之真意。法中无我时,则一切法可为善法,此说一切法皆因缘而生、因缘而灭,所有物质关系、生产关系、意识形态、法律规章等所有人的色受想行识都有其时代性、现实性、利害性,皆具有相对性、差别性和分别性,因此总的具有虚妄性,对于人类本性法身而言,没有佛法上所说的利益,甚至是阻碍、堕落本性的根源,是轮回恶道之原因。故说一切法于时代中、现实中、利害中而有对错是非和善恶之相对性、差别性和分别性。因说一切法中可见佛法所以是佛法,但因起差别性、分别性、相对性而说非一切法。明白此理即可见一切法即是佛法,佛不以定法说是佛法之真义。
因佛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故说诸法平等没有高下。不能以相对心、差别心、利害心以观一切法。若以相对心、差别心、利害心观一切法则一切法不能平等,不能见一切法中之佛法,所以说应以无我法观一切法方能见一切法是平等的,一切法既是平等无有高下其中皆有佛法,故佛说修一切善法(包括如仁义、兼爱非攻和广行阴骘)终将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普贤菩萨十大行愿之法门即有总摄修行一切善法之义,也就是把一切法以佛法的角度去对待时,则一切法皆为善法,能从一切法中得到有利于法身的功德,所以说一切法皆可以为善法,主要的着眼点、关键点在于我们能否用佛法的角度去看待和处理发生在我们生命过程中的一切有为法。
佛法为慈悲之法,为人说佛法,为人说《金刚经》,乃至为人说《妙法莲华经》等,都是行慈悲波罗蜜,这就是佛所说的法布施,这种法布施当然福德胜于一般物质供养的布施。所谓法布施就是行佛之事,就是行佛的慈悲,佛法即为众生救拔之法,然因人皆有佛性,故说实无众生得救拔,众生于娑婆世界五浊恶世,法身受恶法熏习难调难伏,故佛称赞菩萨行者若能自行读诵书写或为他人解说《金刚经》者此菩萨行者甚为稀有,其所得福德亦是无量无边。佛一方面称赞其智慧明了,另一方面称赞其能行佛事慈悲喜舍,还称赞其有助益于佛法之传播、流通及记存。故说法布施的慈悲喜舍胜于物质布施的供养。但不论是法布施或物质供养皆是一切善法之范围。
忏悔业障(亦是一切善法之一)是普贤菩萨十大行愿中的第四行愿,忏悔是清理业障之前提,佛说人能受持(接受、信仰、实践)读诵《金刚经》便能依仗《金刚经》之威神力故,依仗个己受持读诵《金刚经》之功德力故,于忏悔之前提下当可消除自己累劫以来的业障。也就是说,受持《金刚经》是消除业障的法门之一。
《金刚经》强调修一切善法,故说无有定法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有法可以完全说明或形容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却不因此说无法可得或无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法可得事实上是有法可得,佛说修一切善法可得。菩萨只要以无所住之心行一切善法当然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于法身追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来说没有断灭,世俗应身或色身虽有断灭,然而法身却不断灭,故说追求佛道不能陷入断灭相之空见,这就是修一切善法可得佛道之实相。
相或人之色身,是因缘而生(无明)其识、六入、爱、有、生来病死和烦恼统称受想行识,皆有家庭性、社会性和时代性的局限,难免眼耳鼻身意要着相,然而法身因业障福德而流转,不止一生一世,故说法身无相。再者,法身本性自在,即佛性之载体于本质无相,但因色身之贪嗔痴不能见本性清净,故落入生灭法中,轮回不息。因此,《金刚经》告诉我们法身非相,要善保法身,故说菩萨者能善保法身,修一切善法可保法身。
世间万事万物,除灵性之外皆为粒子之组合与分离,故佛说世界是一个合相,是物质粒子的聚和散(原始佛教有反对这种说法者),维摩诘居士说人的身体是地水火风的组合,这些物质粒子的合和就是所谓的相,这些相因为生灭不能长久所以是虚妄,每个人的灵性法身载有佛性或称佛性的载体,却不是物质粒子的聚合物,故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所以说法身非相,也就是说法身没有相,世界既是一合相,处于变动之中,沧海桑田、物换星移终究难以长久。换言之,色相随时都在变动当中,执着无益。因此说诸法诸相于“见”上皆虚妄实不可得,此即色与空关系之实相。
四、结论
《金刚经》中所揭示,修习佛道法门及佛境界之实相,就是要修行者了解色与空之间的关系,是辩证发展也是相互渗透的,既不能纯色也不宜纯空,所谓“纯想即飞,纯情即堕”(情想光谱),掌握这种辩证关系,一方面要无所住而生其心,另一方面要观空作义,还要修一切善法,佛境界的追求,佛道的实践可以说是一种“善求法宝”“善说法门”和“善保法身”的综合证悟过程,以无为法以不着见关照万事万物的发展,在布施、持戒、忍辱、精进和禅定中论证和成就智慧波罗蜜,这就是《金刚经》中修行佛道追求佛境界之途径,一切诸法诸相于菩萨行者证悟过程中之实相。
(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