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特征、成因与应对措施

2016-05-14 19:11赵继彬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
关键词:应对措施成因特征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扩招,校园规模急剧扩大,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但是由于在校大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社会环境纷繁复杂,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在许多高校时有发生,本文归纳了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特征,分析了其成因,提出了预防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对策措施,以此来防范和化解高校办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要提高防范意识;强化责任制度;健全大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维护高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身体伤害;特征;成因;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044-02

作者简介:赵继彬(1980-),男,辽宁沈阳人,硕士,沈阳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法律法规。

一、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特征

通过分析大学生身体伤害事故事件的实际情况,可以总结出如下特征:

(一)伤害事件与高校的日常管理等内容有着相应的联系

这种联系是与受伤害主体为“大学生”这一身份是区别分不开的。第一,主体是确定的。受害主体或者侵害主体是在在校的大学生,不包括校外人员;第二,时间是特定的。伤害结果或者伤害行为一定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高校学习、生活期间;第三,地点是确定的。大学生受害的地点必须是学校内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生活设施、教学设施内,或者高校组织校外事项的特定场所;第四,学生与学校之间关系特殊。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又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二)事件产生的多因性

大学生教育的包容式和成年学生思维的多样性,使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产生原因具有多因性、不确定性的特点。例如:学校因素、学生自身因素、第三者因素等。

(三)处理的困难性

大学生伤害事件的处理直接联系到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学生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面的利益,涉及到司法、医院、学校、家庭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家长对孩子受到伤害在心理上无法承受,同时也给校方带来了庞大的压力。特别是在事件发展到诉讼过程中时,会造成较大的时间上及财力、物力、人力的损失。

二、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成因分析

虽然发生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成因具有多样性,但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管理缺陷,制度缺位高校应当完善相关的安全、值勤、保卫、公寓、卫生等管理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管理缺陷,制度缺位,是造成高校事故发生的关紧原因之一。

制度是高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随着大学生整体的特点和社会大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原有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时代要求,而新的管理制度又有些不切实际,忽视学生的权利和权益,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只把学生当作被管理者,不关心、不尊重学生,造成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对立状态,进而引发学生情绪的不满,成为导致大学生身体害伤事件的导火索。如,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进出学生公寓把关不严,学生发生失窃事故后,管理者推诿责任;有的公寓卫生搞不好,学生挨批评;有的学校为了防止学生财产失窃,学生不上课每天轮流在公寓值勤等等。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人员渎职从法律上讲,工作责任心不强与渎职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属于认识,主要给予批评教育,后者通常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高校而言,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再有,在许多大学生身体伤害案件中,虽然造成伤害的诱因不在学校,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不能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导制事态的扩大,造成高校应对事故不能及时进行处治,而造成后果加重。

(三)教学、生活设备老旧、或者使用了不合格产品,未及时修复或更换,容易导致为大学生伤害事件的隐患;设施设置不当,极有可能对大学生的安全造成威胁,酿成大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学校使用了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在平时危害可能并不突显,但因此而导致的大学生身体损伤则比较严重,必须引起充分的重视,否则后果将十分严重。

(四)大学生自身的特殊疾病或体质在校园生活中,很多事故是由于大学生的特殊疾病或体质造成的,为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高校应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大一新生入校后要进行体检,建立大学生卫生档案,同时要特别注明大学生体质特征,特别是特殊体质、过敏史等。高校卫生工作人员等相关管理者,应时常就此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信息沟通,做到早掌握,早预防。

(五)大学生自身的心理因素高校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一个小的社会,特别是近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高校校园里社会氛围过于浓重,校园内可以明显的划分“官二代”,“富二代”,“我有钱我任性”等等充斥着大学生年径的心理,极易拉开同学们彼此的距离,这种“富贵”心理极易伤害一些心理比较自卑的同学,也极易出现伤害事件。

三、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应对措施

(一)积极主动的防范意识,突出高校责任安全的主体地位

在观念上牢固树立起积极主动的防范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防止事件产生的重要前提和有效办法。做到事件发生前,在教学管理过程中采用高效的防预性措施;事件产生后,因有应急紧急措施而采用正确的处理方法,进而减少伤害结果。因此,教育管理者应当建立起积极主动的防范意识,把预防事件的发生列入学校安排中,并作为一件大事抓好抓紧。

(二)完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制、个人岗位责任制及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的责任追查机制

高校应将大学生伤害事件防范工作责任分解为多个环节,明确制定部门、岗位的防范工作职责、内容和具体的责任目标,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防止事故责任说不清,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大学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健全大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如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场地和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公寓管理制度等,使防范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规道。

(四)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加大对高校硬件的安全管理力度,消解教学、生活设施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积极开展大学生的心理咨询,主动积极的开展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大学生化解心理问题,避免因不当的教育方法给大学生造成的心理障碍而可能引发的身体意外伤害事故;做好应急准备,高校对于可预见的大学生伤害事件研究和制定事故应急方案,选定好责任人员,安排好必要的物品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维护高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按照法律维护高校及大学生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加强依法治校、防范办学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大学生伤害预防范工作的根本要求。教育管理者们要认真思考,准确把握《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大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以及《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定民事责任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

高校大学生身体伤害事件处理与防范是直接关系到高校和社会各各方面的一件大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这对保护好学校与学生两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于树立维护教育事业和高校的良好形象,防范办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山,陈少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分析及其预防处置[J].高校教育管理,2012(3):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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