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需要专项治理

2016-05-14 17:38
中华家教 2016年8期
关键词:犯罪行为专项法治

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引起全社会关注。群殴、羞辱以及烫烟头等恶性举动令人瞠目结舌。然而,治理校园暴力事件不能仅仅针对个人进行“口诛笔伐”,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疏导和整治。为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不久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遏制校园欺凌,需织好“法网”

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姚跃林

专项治理行动有利于在短期内缓解校园欺凌的多发态势,进而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推动教育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提升学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从长效看,遏制校园欺凌,仍需织好“法网”,学校层面更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与处理程序,做好应急预案,使得事件发生后有章可循。

治理校园欺凌要靠“法治”更靠“善治”

上海大学教授顾骏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出台,缓解了不少师生和家长心中的忧虑。但这次整治遵循的原则其实还是“谁家的孩子谁家抱”,欺凌仍然被看作教育尤其是学校的问题。可是,如果校园欺凌单凭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就能管住,会严重到现在这样的程度?所以,对于犯罪或准犯罪行为,只有一个立竿见影的办法—— 严管重罚。

即便有了法律,欺凌现象未必绝迹,但到这时候,再要求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来整治校园欺凌,才具有可行性。抓大放小,分清轻重缓急。

治理校园欺凌关键要靠“法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把本属于法律问题的欺凌事件,作为内部问题进行处理,结果是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也让欺凌者的气焰更加嚣张。

分析我国近年来接连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都与具体学校不落实依法治校有关。由于没有规范的处理学生违规、违纪的程序,当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的处理,很多时候也是人治,而非法治。其实应该明确教育、行政、法律的界限,属于教育问题的,通过教育方式进行教育处理,属于行政问题的,应由学校行政进行处理,而属于法律问题的,必须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把本属于法律问题的欺凌事件,作为内部问题进行处理,结果是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也让欺凌者的气焰更加嚣张。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形成学校和家庭、社会的合力,但这其中,严格的依法治校是基础,并在此之上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也让治理校园欺凌起到长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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