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珍
我想偷一本书已经很久了。
它就放在我们办公室一位同事的桌上。每天,我都能看见它。那天蓝色的封面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可是,它寂寞地呆在桌上,似乎从来没人去翻一翻。
有一次,我看见同事拿起了它。我正暗暗为它高兴,却分明看见我的这位漂亮的女同事,只是用书扫了扫椅子上的灰尘。别的同事走过来走过去,总是低着头忙忙碌碌。那个叫手机的玩意成了大家的最爱。谁会来留意一本书呢?
慢慢的,我看见灰尘把书的封面变成了灰灰的色彩。我还看见有好几次,漂亮的女同事把刚盛了水的杯子搁在它的上面。书的封面留下了一个圆圈,还带着褶皱,好像一个可怜的孩子歪着嘴巴在哭泣。
我只想把它偷回家。
可是,一想到偷,我的心就像要跳出胸膛。从小,爸爸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偷大偷小都是贼。因此,我一天天地看着它,看着办公室来来往往的同事,却一直不敢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
可机会还是来了。
那天,我打了一段文字抬起头,蓦然发现办公室里居然只有我一人。我按捺住狂跳的心,悄然起身,来到漂亮女同事的桌前。我感觉有目光像舞台上的追光灯一样向我聚拢过来,我低下头试图躲开它。突然,一个声音从天而降:“你想干嘛?”我的身子斜了斜,差点跌倒。我刚想回答,却听见那人继续在说:“好啦好啦,就你会耍贫嘴。我很忙,没空和你扯东扯西的。”说话间,我看见漂亮女同事飘逸的沙滩裙在办公室里舞动了几步,倏地飘出去了。
我,终于把书偷到了手。我感觉脸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文明的我居然会和偷这么不文雅的字站在一起。
回家后,我拿出软毛巾轻轻地擦拭封面,又拿出吹风机吹那个固执的圆圈。最后,我把书的封底朝上,放在桌上,再压上了一条厚重的红木小方凳。
次日,我把书拿出,它又变成了端正的模样。我的心里,涌上了酸酸甜甜的味道。
我洗净双手,拿出偷来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起来。看着它们,我仿佛走进了老时光。我看到了自己在养花种菜,在夕阳下徜徉,在厨房的油烟里战斗……
是的,这是我写的书。每一个字,都像芬芳的花,让我驻足,流连。
出版社只给了我50本样书。我舍不得卖,只想把书送给爱书的人。当初,漂亮女同事听说我出书了,就第一时间向我祝贺并要书。
漂亮女同事一直把书放在桌上,从来不曾翻上一篇。如今,她和我的同事们一样,一有空就刷微信看网络碎片聊明星八卦,根本没有注意到桌上少了什么。那本曾被她垫过杯子扫过灰尘的书,似乎从来都不曾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