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2016-05-14 13:49何佳艳
投资北京 2016年8期
关键词:高精尖生产性服务业

何佳艳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为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未来5年的发展设定了目标和路线图,并分解为19条部门分工。这是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北京市出台的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政策文件。

北京服务业进入加速期

生产性服务是主要面向工农业生产、城市运营提供的中间服务,包括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等,是当代世界城市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

北京的生产服务业发展得如何?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处处长徐逸智介绍,经过十多年发展,北京市已率先在全国形成了服务经济主导的产业结构。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了占据首都经济半壁江山的主导性产业。“十二五”时期,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现价增长12.6%,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了5.4个百分点。2013年北京市成为全国首个生产性服务业规模破万亿元的城市。2015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2160.3亿元,比2005年翻了两番多,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2.9%,并创造了70%左右的国地税收入。其中金融、科技、信息三大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1%、14.1%和12%,三大行业对GDP现价贡献率达到62.1%。

当前全国服务业刚刚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服务业占比刚刚超过一半,生产性服务业整体上处于培育发展阶段。依托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资源优势,北京市在1995年领先全国20年率先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进入服务业加速发展时期,正加速向高精尖经济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比较优势。

徐逸智介绍,《意见》制定的主要目的,既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也要衔接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文),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经济发展特征和比较优势,引导首都经济向高精尖经济结构加速升级。

巩固提升优势主导行业

“《意见》对于首都经济应该发展什么,鼓励发展什么,释放了明确的信号。” 徐逸智介绍,《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搭建共性服务平台、保障措施等6大方面26项重点任务以及落实细化的19条部门分工。

据了解,《意见》从思路上,重点在对外对内双向开放中下功夫,旨在有效扩大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紧抓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契机,引进国际性稀缺资源,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提高国际话语权及国际化发展水平。在扩大对内开放中,充分考虑首都生产性服务业优势资源密集于中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服务全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建设,重点服务好京津冀地区。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意见》对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等行业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金融业要积极对接国家金融改革,顺应人民币市场化改革,积极争取在京设立国际化货币清算结算中心。

信息服务业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系统集成应用;加快宽带网络等电信设施共建,实现提速降费;推动下一代互联网根服务器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应用,完善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加快以城市运行、市民生活、企业运营和政府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北京”建设。

科技服务业要以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创新为重点,聚焦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健康、智能制造、智能交通等重点领域,统筹带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标准制定等工作。加快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国家大科学装置集聚区、纳米产业园、北京科技商务区、中关村(房山)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究院等建设。

商务服务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资本开放力度,鼓励外资投向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行业,支持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本市商务服务企业改造与重组。支持会计、审计、评估、信用、法律、咨询、广告、知识产权等行业拓展国际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对外投资运营、资产管理、兼并重组、商务咨询、财务管理等服务。

流通服务业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石油、天然气、矿产、贵金属、粮食等大宗商品批发业务方面的优势,搭建电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增强“优进优出”和高效配置资源能力。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放大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保税政策辐射带动效应,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

突出产业集聚、区域协同

在调整产业布局方面,《意见》特别强调产业集聚、区域协同这两个关键。徐逸智介绍,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产业功能区聚集符合产业发展规律,有利于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同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引导存量和增量服务资源在市域内及京津冀区域合理布局,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为此,《意见》提出:全力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优化提升高端产业功能区,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人口、环境等评价标准,有序引导金融、科技、信息、商务等优质服务要素向高端产业功能区集聚,推进集约化、国际化发展。加强京津冀生产性服务业对接协作,协同构建“4+N”产业合作新格局,强化北京生产性服务业辐射带动作用。“4+N”产业合作格局是北京市2015年提出的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构想。“4”即共建4个战略合作功能区,包括河北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河北张承生态功能区、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N”即主要是发挥市场作用,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结合当地资源禀赋,自主选择若干个产业项目承接地。

《意见》提出,支持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积极承接本市疏解转移的产业资源和服务资源,围绕示范区建设和重大生产力项目落地,同步引进和培育智能装备、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业态,推动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形成循环共生产业链。加快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同步促进高端航空服务、高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科技创新体系、人才吸引集聚和投融资便利化等改革创新,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中试基地。鼓励张(家口)承(德)生态功能区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重点培育云计算数据中心、智慧产业基地等大数据产业。有序开展资本、技术、管理、人才、标准和品牌输出,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资源和创新服务资源向一批合作平台集聚。

增强政策可操作性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意见》制定了土地、财税、金融等多方面创新政策,旨在将各级政府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政策具体化,增强《意见》可操作性。

《意见》提出鼓励疏解转移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政策、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要求的基础上,改造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用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自有工业用地改造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涉及改变用途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发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强高端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利用和规划建设一批全天候、无时差的国际协同生态智能商务楼宇,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产业承载能力。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工业企业剥离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务,在水、电、气等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符合生产性服务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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