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港口岸线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严禁未批先建、杜绝占而不建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促进长江港口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提出,长江港口岸线要严格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查。使用港口岸线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严格控制码头能力过度超前的岸线审批,严格审查港口岸线利用方案,杜绝多占少用港口岸线。交通运输部将加强长江港口岸线使用监管。《意见》明确,沿江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辖区内长江干线港口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巡查和定期评估。严禁未批先建,杜绝占而不建。需使用岸线的港口设施建设项目,在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前,不予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运行(试运行)。 (记者 陆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