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鸿雁 孙艳华
“感谢法庭,感谢法官提醒了我。以前,我是气糊涂了,才会做出这种错事。我对不起孙女,也对不起去世的儿子,我以前的做法是违法的。”2014 年3 月28 日上午,面对上门回访的法官,云南省沾益县播乐乡沙石岭村农妇宋某花诚恳地说。现在,她只希望以后还能多看看孙女。
2012 年,宋某花正值壮年的儿子死于工伤。亡者尸骨未寒,宋某花便与孙女的母亲孙某灵为争夺死亡赔偿金闹得反目成仇。近两年间,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等司法程序,最终,宋某花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儿子死于工伤获赔偿
今年49 岁的宋某花先后生育两个儿子。很早以前,她的丈夫在煤矿打工时发生安全事故不幸身亡。宋某花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儿子养大。2009 年11 月,宋翠花的大儿子刘某昌按照当地习俗迎娶了邻村的孙某灵。因双方未达法定婚龄,两人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一年后,孙女刘某出生。孙女出生不久,刘某昌和孙某灵希望分家另过小日子,可是他们刚一开口跟母亲商量,立刻被宋某花拒绝。几次争吵之后,刘某昌和孙某灵赌气带着女儿回了孙某灵的娘家居住。
搬到孙家居住不久,刘某昌便与村里人一起到曲靖市打工。2012 年7 月6 日,刘某昌在工作中不慎触电身亡。很快,刘某昌遇难的消息传回家乡。宋某花得知这一噩耗,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在娘家住的孙某灵听到刘某昌的死讯后,顿时瘫倒在地上。当天晚上,宋某花租车赶赴曲靖市处理儿子的后事。当时,因伤心过度,孙某灵母女没有跟过去。经过协商,宋某花与刘某昌所在的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一次性偿付刘某昌亲属含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各项赔偿共61 万元。但由于当时这笔钱并没有按受益人的人头进行分割,由此引发婆媳争产大战。
婆媳争夺赔偿金
儿子的后事处理完了,宋某花领回来的61 万元赔偿金,丧葬费花去3 万元,剩余的58 万元该怎么处理,宋某花的心里打起了算盘:这钱一分也不能给孙某灵,一旦给了她,她带着钱改嫁怎么办?孙某灵也有自己的想法:今后的家庭开销要靠自己一个人,年幼的女儿还要上学,今后母女俩活命的钱从哪里来?必须从婆婆手里要回属于自己和女儿的钱。两人各有各的打算,谈分钱自然不顺利。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孙某灵以女儿刘某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婆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宋某花返还死亡赔偿金45 万余元。
孙某灵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女儿刘某的抚恤金是18 万余元,应单独归刘某所有;婆婆宋某花未满55 周岁,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该享有抚恤金。自己虽没有与刘某昌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两人已同居并生了孩子,且一同生活到刘某昌死亡,也应该得到赔偿金的一份。因此,她认为自己和女儿应该得到45 万余元的份额。沾益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最终认定刘某昌的死亡赔偿金是11.4 万元。其中,刘某应享有7.4 万元,宋某花应享有4 万元。剩余的46.6万元扣除刘某昌生前债务9500 元后,考虑到孙某灵与刘某昌没有登记结婚,法院酌情判定给付她1.65 万元。同时,法院考虑到刘某昌的弟弟也受过伤,生活能力有一定欠缺,酌情由宋某花多享有4 万元,其余的由宋某花和刘某平均享有。
据此,2012 年11 月21 日,沾益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宋某花给付刘某27.4 万元,由孙某灵代管,另给付孙某灵1.65 万元。一审判决后,宋翠花不服,上诉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婆婆拒不执行被判刑
2013 年5 月2 日,经孙某灵申请,沾益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向宋某花发出执行通知书,扣除已经在诉讼中查扣的14.08 万元,限她在5 月24 日前将余款14.97 万元交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宋某花就是不愿意履行给付义务,致使案件执行受阻。
7月2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及裁定,法院依法对宋翠花司法拘留15天。没有想到,出看守所的宋某花仍然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说到底,宋翠花最担心的是,孙某灵才22 岁,不可能不另成家。一旦孙某灵改嫁,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不就成了别人家的钱了吗?再有,如果孙某灵带孩子再嫁后有了孩子,就会对孙女不利。那样,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就用不到孙女的抚养上了。另外,宋某花还想到,如果孙某灵把钱拿走了,再嫁后对孙女不好,万一孙女再回来找她,那时,自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了,哪有钱抚养孙女?因此,她一再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11 月7 日,沾益县公安局侦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宋某花刑事拘留。11 月20 日,经沾益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宋某花被逮捕,并很快起诉至沾益县人民法院。
2014 年1 月28 日,宋某花的妹妹代宋某花将剩余的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3 月5 日上午10 点,沾益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备受当地关注的拒不执行案。鉴于宋某花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又代她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款项,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生效判决也得以执行。最终,法院判处宋某花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