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利兵
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其《乡土中国》一书中曾指出,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几点:一是每个家户所耕种的面积狭小,即所谓的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是需要水利的地方,家户之间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聚居在一起容易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得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由此,在历史的长河中也就不断生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其地方性的本质就在于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世代定居,繁衍生息。费先生称其为传统中国的“乡土本色”,实际上也是中国古村落历经沧桑变化的根基所在。
近年来伴随城市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保护和改造古村落也成为一个国民热议和关心的重要话题。比如国家级和地方级的历史文化名村的设定,就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古村落的现代生存状态。事实上,除了制度上的安排运作外,更重要的则在于对古村落自身的社会文化史意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警醒,才可能将其放在中国史的脉络中加以定位和理解,最终形成外部力量的介入和村落内部力量的文化自觉共存于一体的发展模式。因为我们不能把古村落简单地看作是一个过去至今的物质性空间遗迹,同时它也承载了中国农民由传统到现代的生活变革史,并且成为五千年中华文明进程的重要篇章。常言道,不懂的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就不会真正懂得中国的过去和现在,之所以如此,恐怕就在于以村落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一直是古今中国发展演进中不容忽视的历史主体。
所以,古村落承载的历史之重,值得后来的我们全方位地加以重视和保护,不可轻易地以追求现代化的名义将其废弃、改造,甚至是拆毁。因为乡土中国的文明传统绵延不绝,生生不息,并在世界文明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恰好就是那无数村落代代相传所造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