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妙娟
【摘 要】自电信业2014年6月“营改增”至今,不断磨合的两年中,运营商在计费系统改造、营销案设置、发票管理等多个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摸着石头过河。时隔两年,我们来回头看看这其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点以及运营商们该如何去把控风险。
【关键词】电信业“营改增”;税务风险控制
一、电信业“营改增”背景及目前进程
自2012年以来,我国政府开始逐步实施由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的税制改革。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金融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体系,明确了适用于上述行业的相关增值税税率和具体政策,并对现行关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的增值税规定作出相应修订。历时四年多的营改增试点终于进入收官阶段,结束了多年来双税种并行的税制,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意在鼓励专业化竞争,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收,营改增是一项税制改革,其结构性减税的特征明显。营改增在形式上已基本实现,营改增的政策能否达到预想的目的,政策方案、法律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这些都成为目前的关键。
而对于2014年6月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电信业,在2年的磨合中,运营商们经历了税负上涨、系统改造、营销策略转变等阶段。“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广泛,要求企业的经营合规性和综合管理能力更高,在收入确认、成本确认、设备材料采购、固定资产、办税环节等一系列环节都相继有新的变化,也随之带来了新的风险点。笔者将围绕作为电信运营商的企业管理层,如何做好相关的风险管理;作为税务管理人员,如何及时介入业务前端,做好税务筹划,事中事后做好税务风险排查等方面展开论述。
二、电信业“营改增”后存在的风险点
营改增后,电信企业可能遇到如下风险点。
1.营销案设置与计费系统改造是否准确无误
电信业营改增后,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区分11%和6%两档不同的税率,再加上终端销售、有形动产租赁等业务适用17%的税率,当一个营销案将上述业务都打包在一起的时候,对于营销案上线前的设置、税率的确认,都提出了不小的要求。一个ICT业务,到底是涉及销售货物、有形动产租赁,还是包括了提供电信服务或现代服务业,营销案中是否能准确区分打包业务、计费系统是否能以套餐涉及的各项业务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分摊列账,运营商的业务、技术、税务团队人员,面临的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收入乘以3%交营业税的局面。这同时也成为了外部审计关注的着眼点,风险不容小觑。
2.视同销售的核算是否到位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视同销售可能涉及以下四大类别:营业厅代销商品、调拨物资用于销售、赠送以及自产商品和服务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在视同销售的判定工作中,有的从系统自动控制并形成报表,有的则需要人工统计,会计判断视同销售的标准是否统一?统计报表数据是否完整?确认视同销售的时间是否统一?上述问题都将影响到视同销售核算工作,如果管理分散,引致处理方式不一致,最终将影响输出数据。
3.进项税管理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电信运营商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风险,从预算源头开始就对进项发票进行区分,通过业务系统对成本进项发票进行分类管理。由于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比较复杂,运营商成本类别较多划分难度大,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也不一定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一些进项是否可抵扣需根据其业务实质进行综合判断,会计人员、税务管理人员需要熟练掌握各类业务及相应的税收政策,对于不可抵扣、需要进项转出的业务进行及时处理。这些需要人工进行处理进项的业务均需要特别关注。
4.发票的管理挑战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发票管理工作涉及销项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冠名通用机打发票、冠名通用定额发票等范畴。海量的用户群,各类实体/电子营销渠道、庞大业务的合作商,不管是销项侧还是进项侧,发票管理的工作难度、工作量都是巨大的挑战,更别说来自外部监管机构的压力。
三、电信运营商风险控制应对措施
1.营销案设置与计费系统衔接到位
新业务上线时必须加强税务风险审核。财税人员可事前介入,参与新资费产品上线审核,明确产品账单适用税目、税率、会计科目信息、发票信息及其他财务管理需求。审核时发现产品设计存在税务风险的,应及时向业务部门提出管理建议。由于税率的多样性,在一个电信业务中,理清业务的本质对于税率确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系统要确保各项收入价税分离,优化业务模式减轻税负。运用业务系统将电信服务自动拆分为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照不同税率申报纳税,可规避了人为操作风险。
2.做好视同销售的管理流程控制
利用系统已搭建好的框架,做好视同销售的管理流程控制,统一操作方式。赠送的物品出库,在满足物品入库时带有进项税金、业务活动属性为视同销售时,则应体现在系统自动运行的“视同销售”报表中。同时增加相应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对视同销售业务的涉税处理能力。遇到不在现行视同销售报表统计范围的情况,应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流程。视同销售的会税处理是外部监管机构检查的重点之一,运营商们可以多开展专项自查,增强迎税检查的能力,防范相关税务风险。
3.进项税的精准管理
所有成本均通过业务系统管理,各项成本在系统内部均有对应的成本项目类别。对于一般业务,在“营改增”之后,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根据是否可以进项抵扣,将成本项目划分为可抵扣项目成本和不可抵扣项目成本。在增值税申报时,系统内认定的不可抵扣项目成本取得的专用发票由系统自动进行进项转出处理,系统内认定的可抵扣项目成本取得的专用发票由系统自动默认为可抵扣。对于特殊业务,如免税收入(国际业务)对应的进项,需要人工进行调整作进项转出处理。其他涉及进项转出的场景可能还有企业购进存货或工程物资后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等。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扩围后,电信运营商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扩大,不动产抵扣、建筑安装工程相关成本费用、社会渠道酬金、劳务费等成本抵扣等都将纳入可抵扣范畴。运营商应准确判断可抵扣事项的类别和税率,确保准确抵扣,降低税负水平。
4.发票管理全流程的完善
明晰发票管理职责的划分,专人专岗负责,销项侧和进项侧不断完善发票的全流程管理。运营商需要针对个人客户发票、政企客户发票,特别是专票,进行严格的管理划分。设置专门的开票点,从业务端到财务端,做好客户开票资质审核以及变更维护。发生发票遗失时,分清责任并及时向主管税局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运营商会不定时的接受外部监管部门如国家财政、税务、审计机关和自身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保证发票的正确使用与安全保管,防范发票管理风险,应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营改增”是一次历史性的重大改革,电信运营商们无以往实施经验可供借鉴,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探索。因此,在“营改增”落地实施后紧跟着的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持久战。从业务前段开始加强税收管理,更是一次全员的思想大转变。如果将企业的税收问题都交给财务去解决,而放松了对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导致管理层做决策时通常不考虑税收因素,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签订合同时也不考虑税收影响,结果都将使税收在企业内部失控,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税收风险。运营商需要牢固树立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并完善管理体系,通过不断的创新,转变传统的模式和方式,建立起适应增值税管理要求的、新型的企业运营管理模式,使企业得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小龙.“营改增”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思考.财会月刊,2013年第13期.
[2]何代欣.电信业“营改增”影响几何.中国税务,201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