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 那薇 崔英健
摘 要:遗体及器官捐献是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也是难点问题。而遗体通过制作人体标本用于教学、科研,是医学院校的必备,其来源的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学的发展。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器官移植技术日益成熟,但器官供体的短缺成为了制约器官移植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对淮南市及周边地区的问卷调查,了解到关于该地区遗体及器官捐赠的现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遗体及器官捐献,共同努力促进遗体及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关键词:遗体及器官捐献 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G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6)09-0066-02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选取淮南市及周边地区为调查地点,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水平、不同行业的人群。
1.2 方法
采取调查问卷、走访、个别交谈、文献研究及数据分析的方法,共发放问卷550份,回收问卷529份,问卷回收率为96.18%。10份不完整问卷,完整问卷519份,完整率98.11%。
2 结果
2.1 民众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与捐献率
调查结果显示:愿意捐献的人占52.79%,不愿意捐献的占47.21%。但从从民众受教育程度来看,文化程度对捐献意愿确实有着很大的影响,文化程度越高的人捐献的意愿越强,但在愿意捐献的人中,学历最高的捐献意愿率也只有66.67%,所以文化水平与教育状况对捐献的认识至关重要。
2.2 器官捐献的了解情况
为了积极开展遗体及器官捐献活动,就必须了解人们对这方面常见知识的了解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了解角膜捐赠的人比较多,占到了总人数的63.71%,然而对于最近兴起的肝脏移植和肾脏移植了解的人数也不少,分别占到了50.85%、47.45%,见图1。
2.3 遗体捐献用途的了解情况
淮南市及周边地区人群大多数知道器官捐献,但对于捐献之后的遗体用在哪些方面的人却不多,不了解的人大约占到了23.44%,而知道遗体捐赠用于医学教学的占到总人数的50.47%,相比于其他两项较多,见图2。
2.4 对遗体器官项目的建议
从对淮南市及周边地区人群对遗体器官捐献项目的期望进行调查得出:三大主导建议分别是:对捐献者给予补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捐献者进行荣誉表彰。大多数人从捐献者的角度认为应该进行相应补助或者荣誉表彰,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来进行鼓励,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当然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是人们认为顺利开展遗体器官捐献项目的保障,见图3。
3 讨论
通过调查显示,民众受教育程度高的捐献率达到66.67%,相比于其他低学历的人群捐献率明显较高,所以国家要注重人文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学习知识,开拓视野,同时也要注重人们思想的改革,摒弃一些封建保守的思想观念,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理念。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能够开展肾脏、肝脏、心脏等大器官移植的医院约360家,完成器官移植数量达10090例,其中肾移植7300余例,肝移植2500余例,心脏移植100余例,器官移植数量已居世界第二位[1]。器官移植有赖于器官捐献,当前,中国在肝移植、肺移植方面都已经跨入了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2]。针对该地区器官及遗体捐献了解情况的调查,发现对于常见的角膜,肝脏等器官的捐献了解的人也只占63.71%、50.85%。而当今社会中,有许多患者体类的部分器官衰竭,最终由于没有器官来源而失去生命。中国人体器官供体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国器官捐献移植事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3]。调查结果显示,对遗体捐献的用途不了解的人占23.44%,国家应加强这方面知识的普及。
从本次调查可以看出,该地区人群建议中,对捐献者给予补助和对捐献者进行荣誉表彰两项各占50.48%、52.96%。由此可见,国家可以通过对捐献者给予补助和荣誉表彰来鼓励人们参加活动。补助不等于买卖,补助是对捐献者尊重的一种体现。(患者在自愿的原则下决定其死亡后捐献其健全的器官是一种无私奉献、助人利他的高尚精神)对这种行为给予补偿体现了社会对捐献者及其助人精神的敬意和尊重, 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并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4]。器官捐献补偿则是出于道义上的感谢及对捐赠方所付出成本的补偿[5]。这样既可以鼓励人们捐献,也可以很好地避免黑市买卖的进行。
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规定捐赠行为的基本法。涉及捐赠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六部法律法规。避免器官商品化的基本对策,社会对于引发器官商品化买卖的担心主要源于具体操作中的管理难度和风险,即出现受利益驱使的明“捐“ 暗“卖”和变相器官交易的现象[6]。这种现状无疑是捐献器官途中的又一大障碍,通过调查发现: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所占比例最大达到63.48%,对此国家要加强法律约束, 明确具体操作办法,确保供受双方的各项权利不受侵害。另外还应建立一套完备的监督体系,严防腐败或买卖现象的发生。
从调查结果来看,简化捐献程序和广泛设置捐献点分别占了36.9%、26.6%。捐赠组织的登记注册门槛高,手续繁琐,注册难等问题,迫使未经注册的公益组织大量存在,捐赠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制度保障上的缺失是妨碍我国捐赠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可以通过简化遗体器官的捐献程序来解决人们因为复杂而降低的捐献率,广泛设置捐献点,让有意愿的人,有地方可以进行登记。
4 结论
此次的调查报告虽然不能直接地解决问题,但也具有重大意义。首先,调查对淮南地区遗体器官捐赠的现实状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其次,对在社会中宣扬遗体器官捐赠也具有现实意义。最后,希望通过该调查的进行引起国家及相关部门关注,完善遗体及器官捐赠体系;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遗体及器官捐献,共同努力促进遗体及器官捐赠事业的健康发展,对社会卫生事业和医学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器官移植学组.全国第三届器官移植学术会议论文集[D].昆明: 中华医学会,2006.
[2] 邰强,何晓顺,王东平.心脏死亡器官捐献供者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对供肝质量及肝移植受者的影响[J].中华器官移植杂志,2013,34(7):411-414.
[3] 张睿,李超,李志伟,等.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器官移植的发展现状及展望[J].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2012,19(5):493-497.
[4] 刘军,葛国文,王承高.论器官移植应恪守的伦理原则[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2,15(1):9-l0.
[5] 张洪伟,刘小南,王为忠.器官有偿捐赠的伦理学思考[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5):64-65.
[6] 张洪伟,刘小南,王为忠.器官有偿捐赠的伦理学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5):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