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飞
民国年间,大学教授离婚的新闻,也绝非鲜见。喧腾一时的北京大学教授梁宗岱离婚案,其妻上法庭起诉维权,双方展开一场大斗法……
不久前,一位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被其妻子曝出有外遇逼其离婚,此副教授以论文格式洋洋洒洒13页自辩对其妻子的爆料作出回应,引爆网络。
无独有偶,民国年间,大学教授离婚的新闻,也绝非鲜见。喧腾一时的北京大学教授梁宗岱离婚案,其妻上法庭起诉维权,双方展开一场大斗法……
状告名教授
南国诗人梁宗岱,1903年出生于广西百色。中学毕业前夕,梁宗岱接到家信,催他火速还乡。到家后他才如梦初醒,原来是一向反对他外出求学的老祖母为他订了一门亲事。
婚事由长辈操办,己择好黄道吉日,就等他拜堂成亲了。回天乏术,宗岱只好从规拜堂。新娘何瑞琼长相漂亮,可惜当时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难入才子法眼。
梁宗岱主意已定,非赴法留学不可。学者许渊冲感慨,在彼时的留法学生中,书读得最好的,要算是宗岱和傅雷了。1929年,梁宗岱得知自己发表在《欧罗巴》杂志上的法文诗和法译王维诗得到了杂志创始人罗曼·罗兰的赞许。梁宗岱特意拜访了这位63岁的老人,畅谈中法两国的文学、音乐和绘画。
28岁留学归来,梁宗岱出任北京大学法语系教授和系主任,新的生活开始了。十分器重他的胡适,干脆从自己的住处拔出一个独立的院子给梁宗岱住。
才子难免风流,梁宗岱也难例外。无论是中学同学、日本姑娘、美国少女、法国女郎,再到后来离婚再娶的作家沉樱、名旦甘少苏,与他有过爱恋的女人实在不少。巴黎留学时,他在女生当中转悠的时间颇多,他的同学调侃:“你想找梁宗岱吗?哪里女学生最多,哪里就有他。”
学生周庆陶回忆:“宗岱师很爱美貌的女学生,每到同学中间,必定坐到最漂亮的女学生旁边,而且动作亲昵。那时候的宗岱师风流倜傥毫不为奇,怎能要求一个诗人作老僧入定?”翻译家罗大冈回忆:“由于准备毕业论文,不知道选什么题目为好,我很想拜访一次著名的法国文学专家梁宗岱先生,向他请教。没有想到,他一开口就问我:‘你们中法大学的女生谁最漂亮?我不觉为之一愣,结结巴巴地回答不上来。”
好友杨宪益摇头:“他爱追求年轻漂亮的女士,和好几位同事的太太有绯闻,后来还和有年轻漂亮太太的教务长大打出手。”重庆教书时,中年的梁宗岱爱听女生高唱他的译诗:“要摘最红最红的玫瑰……”兴致勃勃,不让青年。男生看他那股劲儿,戏称之日“性细胞”。单说北大期间,多才多情又风流的梁宗岱,吸引了众多学生,作家沉樱就与他陷入热恋。回国不到半年,梁给妻子写信,提出离婚,信中说,“今后天下男子任你爱、天下女子任我求”。听说丈夫在北平自称未婚,且有另娶迹象,何瑞琼赶紧跑到北平。结果,梁宗岱不给妻子饭吃,还把她的行李丢到门外,要把她赶走。曾在岭南大学做过梁宗岱老师、时在北大任教授的陈受颐看不下去,把她介绍到北大教员家里暂住,为此梁宗岱很生陈受颐的气,同时又与何瑞琼吵闹,逼她即日南归。
在自己家待不下去,何瑞琼却得到了胡适夫妇的同情。最见不得丈夫抛妻弃子的胡适太太江冬秀拍案而起,将何氏安顿到自己家中。
事情久拖没有好转,何瑞琼也不再对丈夫心存幻想,干脆与梁宗岱离婚,要一笔扶养费做个了断,于是去找胡适帮忙。胡适日记中有言:“此案我于一九三二年十月十七代何氏致函宗岱,提议离婚,她只要求五千五百元。宗岱无赖,不理此事,就致诉讼。结果是要费七千多元,而宗岱名誉大受损失。小人之小不忍,自累如此!”
离婚案满城风雨
1933年11月25日下午,何瑞琼起诉梁宗岱要求离婚一案在北平地方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恰是一个星期六,下午两点开庭,才过一点,法院大门外就已聚集了一百多名男女学生,把出入的道路都堵住了。他们都想早点进去占个好座位,仿佛是观看一幕话剧。
法院预先安排了有两层楼的大法庭。两点还不到,楼上楼下的旁听席就已满座,连记者席也被一些学生抢占了。忽然,法庭内响起一阵掌声,还夹杂着哗笑声——开庭了!在现场的记者看来,学生们的确是把法庭当作电影院了。
法庭上的梁宗岱“身穿米黄色大衣,躯干高大,态度安详,举止潇洒,实有诗人本色”,陈述时如在讲堂,侃侃而谈:“我幼年在家乡广东的时候,确曾由父母做主,说得这位何小姐,当时我就想反对,嗣来因在乡下对于‘离婚这名词,认为是一件很不名誉的事情,所以也尚未敢鲁莽从事,只将何小姐带到城里读书,给她灌输相当的知识,借此让她可以知道自立,另谋合于己意的人,她的学费,都是由我供给的,直至我到了法国,入里昂大学读书的时候,仍继续供给她。不料自我去年入北大任教授之后,忽然何小姐由广东来北平找我,责我遗弃她,要求赔偿赡养费五千五百元,我当时以为何小姐和我既然没有结婚,何从谈起我遗弃,很不明白。”
原告何瑞琼则身着“藏青色西装大氅,足蹬革履,身材瘦小,面部铅华不施,鼻架金丝近视镜,眼凹颧骨突出,状甚清癯,使人一望而知其为此悲剧之主角”,当法官问她对被告所言有何意见时,她操着一口粤语答道:“他与我民国七年四月十二日订婚,民国九年七月二十日——阴历六月初五结婚。从民国九年到民国十二年,学校放假,他都回家与我同居……我听说他要留洋,所以从老家到广州,通过在岭南大学读书的同乡刘燧元与他商量,我怎么办?他说他省一些钱下来,从国外寄给我,供我读书。可是他只有第一年寄给我英金十镑,后面就再也没有寄钱来……民国二十年十一月里,他回国后接我回老家同居了一个多月,之后才一人到北平去的……”
原告提及自己卖掉首饰念书,梁宗岱回国表示愿重修旧好,临行承诺到校后如月薪能有300元则寄她50元,月得500元则寄100元,不料一去竟无音信。后来梁写信告诉她,“愿以二千元为名誉赔偿费,从此男女婚嫁不相干涉”,因此她才来北平寻夫。
围绕两人究竟是否结过婚的关键问题,梁宗岱只承认与何曾经订婚,矢口否认结婚。而女方之所以拿不出结婚证,却因为是旧式婚姻所致,“只有龙凤贴三个,新会县风俗,该贴存于婆婆手中。新妇不能过问,必俟婆婆死后,方能自已保存”。
何瑞琼举出结婚旁证,有结婚账簿、梁宗岱写给她的信件,胡适、陈受颐两人也为女方作证。《北平晨报》报道称,胡适陈述意见时,“靠近案前,语声低小,以致旁听者皆登桌而望,站立庭内者,更挤近一步,但依然是摇头伸舌”。
法官认为结婚账簿乃为订婚时的账目,虽然所购金猪、衣帽是结婚时的用品,但未写明购买日期,故而不能作为结婚的证据;胡适的证言,因来自何瑞琼的叙述,法庭认为“不足为有力之证据”。
非使出撒手锏不可,毫不气馁的何瑞琼拿出两张梁宗岱写给她的字条——“梁世琦”“何双好”。梁宗岱否认字条为他所写,法官命人拿来纸笔,叫被告当庭书写,结果发现“双好”“梁世”四个字,与字条上的字“亟为酷肖”,遂断定字条确为梁宗岱亲笔,且“梁世琦”“何双好”正是梁何二人的别称。
铁证如山,梁教授万难抵赖。法庭斥责被告辩解为“饰词搪塞”,认为“殊无可采”,认定原被告婚姻关系成立,原告提出确认与被告婚姻关系之诉有理,故而支持原告提出的由被告负担赡养费的请求,认为梁宗岱不能推卸责任。
只是梁宗岱月薪400元,何瑞琼要求每月给她生活费150元,超过了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略嫌过高。该案主审法官朱维明遂判令梁宗岱每月支付100元,自当年元旦起算。判决书于1934年1月13日晚8时送达双方。
大教授斯文扫地
不服判决,誓不承认婚姻的梁宗岱准备上诉至高等法院,他对记者表示:“本人概不承认其为妻,当无给付扶养义务。”朋友朱光潜力主调解,何瑞琼坚持以法院判决为根据,要求梁宗岱登报声明,确认其为合法妻子,至于其他条件,可以慢慢商议。梁宗岱坚决不同意,调解陷入僵局,最终梁宗岱还是提起了上诉。在此期间,梁宗岱不肯履行法院的判决,在何瑞琼的要求下,法院对梁宗岱的所有动产进行查封。该案后由河北高等法院一分院开庭审理,梁宗岱的代理人律师戴修瓒(北大法学教授)首先请求撤销地方法官判决的“先行给付”,高院认为“毫无理由”而予以驳回。3月24日,河北高院宣判,将已由地方法院对梁宗岱查封的动产,于4月16日执行拍卖,并在法院门首张贴布告,晓示众人。
首次拍卖,“因事前知者不多,故前往看货者不及十人。直到下午三时半,尚未拍出”。法院变通处理,再举行二次拍卖,剩余财产则由何瑞琼自行设法变价处理。同时,法院也函告北大,扣押梁宗岱月入薪金。
见情势不利,梁宗岱不得不通过胡适转交抚养费。十天后胡适就收到了第一笔款子,他的日记里只一句话:“到银行为梁宗岱太太取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两月后,梁宗岱未按期继续付款,被法警从北大拘至北平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庭。
天津《益世报》以《何瑞琼带警拘到梁宗岱讨索离婚欠款》为题报道:“梁因仓促之间无钱,当庭讨限偿还,何请求令梁觅保,推事允可,即派司法警二名,跟同梁取保。”寥寥数语,梁窘态毕现,可怜堂堂北大教授,斯文扫地。
万般无奈,梁向何支付1600元,另付一次性赡养费5200元。梁宗岱因小失大,“名誉大受损失”。《每周评论》以“一般舆论,对于梁君,没有很好的印象”,认为梁宗岱不配再在北大任教;《法治周报》则将梁何离婚案列为“大案”,称梁宗岱教授“遗弃糟糠”;《北洋画报》除了说梁宗岱遗弃发妻外,更“演成赖婚之活剧”。
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轰动全国。北大校方遂不再续聘梁做教授。朱自清日记中记载:“闻梁宗岱将婚沉樱,惟梁己失业矣。”
全方位跟踪报道此案的《北平晨报》刊文称:“我们觉得这几位同情者,在我国婚变的历史中,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在历来婚变的情事中,像这样因公愤而提出诉讼,这是第一次;像胡先生以教授的资格任证人,这也是第一次;更进以胡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化上的资望,而在这案中,替何女士作证人,则尤是第一次!因此这第一次的事情,是值得注意的。”
(摘自《畅谈》)